2004-09-06 18:45:06尚未設定

我的腳很痛

2004.9.4 16:45,坐在我家樓下籃球場旁的我,遙想到很久以前所領悟的一個道理,「之所以會覺得很痛,是因為還沒有感受過更痛的感覺」,這樣的道理可以用在很多地方。但現在,它可以應用在我的右腳膝蓋上,所以現在我的腳是很痛的。

記得兩年多前,一次打籃球的時候,朋友不小心絆倒我,那時候我的右腳膝蓋也曾受到過擦傷。但此時此刻的傷,卻遠比那時候還來的嚴重。至少,那時候的傷口並沒有看到皮下的白肉,也就是傷到真皮以下,這次卻看的很清楚。

這個傷口長約三公分,寬約兩公分,呈不規則狀,部份是單純的擦傷,部份則是見到肉的輕微撕裂傷,再加上因碰撞所造成的跌打損傷。會造成這樣的傷口,完全跟撞牆這碼事有關。

一般籃框的後面,應該都是空地,這是為了避免過度猛烈的衝刺,而造成撞擊類的傷害。但我家樓下那個,後面則是牆壁,基本上這樣的地方實在不太適合用來練習所謂的帶球上籃。但是那時候我怎麼會沒想到呀!所以我的腳現在很痛。

因為很久沒打籃球,外加上籃框又比較高,一般的投籃怎麼投都投不太進,想說以前最擅長的就是帶球上籃,所以就開始練習這樣的動作。很多悲慘的事情在一開始的時候都是很順利的。試想如果不是一開始嘗到甜頭,何來後面悲慘?一開始就不順遂的事,會去做的人也會小心翼翼。所以很多不幸的事情總是發生在一開始順遂之後,再發生意外或災難,造成前後的差異性過大才會產生所謂的悲慘情事。而這些悲不悲慘都是人自己想的。但是不管怎麼想,我的腳還是很痛。

就因為一開始帶球上籃很順,所以衝刺的速度就越來越快,再加上太久沒打球,反應神經遲鈍,才造成不可收拾的局面-帶球撞牆。傷口一開始並沒有流血,我很清楚的看到那些露出白肉的部份,那時心想-【我慘了】。不到十秒,開始感受到因撞擊所產生的劇烈疼痛,那種疼痛的感覺,就跟人有時候走路,腳的小姆指很用力的去碰到邊邊角角,那種感覺再乘於三到五倍,就是我那時候的感覺。這樣的疼痛只是剛開始,就令我全身冒冷汗。隨後不久,因擦傷所造成的疼痛也開始發作了,在此我已經無法去形容這種感覺。總之,就是很痛呀。

清理傷口的時候,很多血都流在我的小腿上,我一邊用水慢慢清洗,一邊用手去把穢物清理掉,這是為了怕傷口以後會發炎。之後上藥的時後還可以和網友打字聊天,可見得這樣的傷還是不很嚴重,至少我還可以打字聊天。晚上朋友找我去喝茶聊天,我也去。那時候傷口一直跟我抗議,不斷的流出透明的汁液和血,那時心想:【這些抗議我都看到了啦,可不可以別流了】。那時候我感覺到我的腳還是很痛。

傷口在經過了三天的自我修護是好多了,但是現在可好了,很多日常生活的動作都需要彎曲膝蓋,這個傷口沒半個月可能無法痊癒,現在就連睡覺都不自在。唉,人生總是如此,不如意十之八九也。我還得用右腳去開車呀,平常沒事應該練看看左腳開車的,唉。我的腳現在還是很痛吶。

結論:不管我有沒有種,我的腳就是很痛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