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8-26 23:03:27逐草原而居的馬
社工與案主僅有一線之隔--論社工人身安全
一則社工家訪差點被性侵的新聞(註一),再度登上報紙,但其他媒體似乎不見蹤跡,這不知道是個好現象還是壞現象?好現象表示不會有太多媒體去追蹤受害者,也不會有一堆亂七八糟的訪問,例如「妳現在心情如何」、「身為一個社工還被性侵,你覺得這個社會出了什麼問題」;壞現象則是說,這又是一個指標性的案例,但卻沒有人關心,到了今天仍然沒有看到任何一個社工公會、社福團體,甚至主管機關(除了也可以算得上是當事人的該社會處)站出來說話,顯然這是個沒有被討論的議題。
用辜狗大神搜尋了一下,這篇報導就只有一個人撰寫,沒有其他資訊,雖然對於報導的真實性仍舊會存疑,但這樣的報導又不似灑狗血的性質,因此本質上我還是相信這事件的發生。而就在搜尋的同時,又看到另一篇類似的報導,這樣的事情不斷在社工界發生再發生(註二)。
看這二篇報導,我思考著到底怎麼做才能減少這類事情?雖然每個工作都有風險存在,但可規避的風險若不加以控制,加上那無法預測的,最終的結果仍是一個又一個惡性循環:資深社工留不住、年輕社工不斷進來被糟蹋、優秀社工人才流失、危險性隨著無經驗的社工增加而增高。
在述說己見之前,總是要先針對報導加以針砭。老實說看完第一篇報導,簡直要昏倒。摘述如下:
一、該社會處發言:已給社工購買防狼噴霧、加保意外險、家訪時要結伴。
二、警局婦幼隊說:家訪前要明察暗訪(謎之聲:當我是東西廠嗎?)。
三、以「未婚女社工」點明社工的性別與婚姻狀況。
評析:
一、社會處敷衍式的回答
想問的是防狼噴霧有多少人熟練?有沒有過期?只買一次嗎?加保意外險是掛點了才用得到吧?家訪時要結伴,真的做得到嗎?
相信當過一線社工的人都了解,上面這些標準回答其實很沒用,多少人手中有仍在效期的防狼噴霧,而這些防狼噴霧究竟是會更刺激犯罪者,亦或是個防衛的武器?而家訪時結伴,這真是社工夢寐以求的事情呀!但是,有多少次,我們可以要求督導、長官,要二個人一起去家訪?人力已然不足的社工,有辦法每次都派二個人同時去家訪嗎?我們有足夠的成本支付嗎?我想,答案很清楚,當然是沒有。
二、警局婦幼隊不切實際的回應
「明察暗訪」符合社工倫理嗎?有犯罪者會在他的臉上寫著「我可能性侵妳」嗎?誰知道犯罪者在那時候會看A片、會精蟲衝腦?說不定打聽了以後,里長還跟你說「X社工,你不要擔心,他是我們鄰里中的大好人、大善人,怎麼可能會對妳做出那些該死的事情!」有危險我們當然會避開,但是危險就在那個「不知道」。
三、社工人身安全不分男女、不分已婚未婚
你說男社工家訪絕對安全嗎?你說已婚的被性侵沒關係嗎?這個問題在於人身安全,不在於性別與婚姻背景。
論述:
這二則新聞同樣點出一個議題「家訪的人身安全」。
家訪是社工常用的一種服務方式,優點在於可以了解案主所居住的地方、生活環境以及社區的背景與文化、較易與案主建立專業關係;缺點則為讓社工遭遇危險的機率增加(不管是交通或訪談過程皆然)、服務成本相對較高(與電話、到機構面談、網路與信件等方式相比)。因此,在服務過程中,社工仍會選擇家訪,但次數與頻率遠不及於其他服務方式。
然而,家訪真的是一個必要的過程嗎?
記得剛踏入社工界時,前輩們有百分之九十九會告訴你家訪的重要,無論如何在接案之初或關係建立後,一定得要有趟家訪,這才是完整的接案過程,亦是了解案主的重點之一。經過幾年的社工洗鍊後,我開始思考家訪這件事情。
首先,眼睛看到的是真實嗎?而這個真實又代表著什麼?
學過質性研究的人可能比較能了解我下面要說的。什麼是真實呢?當我們看到案家的陳設、當下案主與家人的關係時,我們透過自己的雙眼與腦袋去詮釋看到的一切,但這跟案主的想法一致嗎?或者說,這代表了什麼?就像是審查低收入戶的專員到申請者家中訪視,他看到了案家有冷氣機、有DVD播放器、有電腦,於是他註記了「案家很有錢,無需補助」,疏不知這些設備都是他人贈與案家的,這樣的真實是真實嗎?
第二,家訪的目的是什麼?很多時候我們會站在案主的立場,考量他們行動不便、交通不便,或者想要更了解其他家屬對事件的想法,但相對來說,這也是另一種窺探與監視。為什麼我被虐待了,還要去考量我家人對這事件的看法?難道他們說這只是輕輕碰一下,我就活該要忍受嗎?我被虐待而到親戚家住,他們好不容易提供我住處,卻因為我與他們同住,所以要求他們還要提供我經濟支援,這樣是不是太過份了?不能否認有許多社工是帶著善意去訪視案主,但我也發現有一些社工是用窺視的心態在審視案家。
建議:
說了那麼多,或許有些人會認為我站在反對家訪的立場,但做了多年的實務工作,我並不完全否決家訪的功能與重要性,每件事情都有正反兩面,不可能面面俱到而毫無缺點,因此我依然肯定家訪存在的必要。然而,在考量社工人身安全的面向上,我不得不提出生命法益優於其他法益的觀點,案主是人,社工也是人,我們擁有同樣的生命重量。因此,在這邊我想提出對於家訪的建議。
一、評估家訪的必要性
既然家訪是造成所有危險的根本,那從根本評估,就在探討家訪的必要性。社工面臨千變萬化的案件,沒有兩個案件可以絕對相同,因此在家訪前,必須審慎評估家訪的必要性,而這樣的工作,除了承辦社工本身之外,直屬長官(通常是督導或主任)佔著非常重要的位置。通常直屬長官由年資較深的社工擔任,因此在服務經驗上多較新進社工豐富,而這也直接影響其評估家訪的決策。所以建議在家訪前,除了暸解案主與案家的狀況外,更需要與直屬長官討論家訪是否必要。
二、區分家訪對象
社工面臨的案主多元,有婦女、兒童及少年、老人、遊民等等。對於兒童,社工被賦予極大的保護責任,因為兒童與少年為限制能力或無行為能力人,在保障自己的權益上,常有所疏失或被侵害,因此在兒童與少年部份,我仍然會建議能做到家訪,但成年人排除行動不便的老人外,我會認為需要考量其可自主的部份,減少家訪的可能。
三、尋找替代訪視地點或方式
考量案主行動的便利性、對環境的安全感,若無法避免需要至案主熟悉的環境訪視,建議可找鄰近案家的場所,例如公園、速食店、簡餐聽等,而這項方案的缺點在於這些環境大部分是公共場所,隱密性不足;又如需要消費,則提高了訪視的成本,無論是社工(機構)或案主。
四、建立緊急救援系統
這比較是個異想天開的想法,但仍然有其可執行性。這想法來自於老人的「緊急救援連線」,若社工必須家訪時,則手帶該緊急救援連線系統,可以像老人方案裡設計得像手錶一樣,與各區的派出所、警察局連線,一帶發生危險、投出訊號,則由該區正在巡邏的員警馬上支援,減少危險發生的可能。當然,這配套措施的執行金額一定不低,但若更重視社工人身安全,我想會有更多社工願意繼續留在這裡奮鬥。
以上是不才的我小小的發言,大家看得真辛苦!下台一鞠躬。
圖片來源:http://www.sexualityandu.ca/e-bulletin/e-newsletter_0306.cfm
註一:資料來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823/78/14nf7.html
女社工訪視家暴案 險被性侵
自由時報 更新日期:2008/08/23 04:09
〔記者廖淑玲/綜合報導〕中部地區驚傳第一線女社工員家訪時遭性侵未遂,被害的社工員正接受相關社工單位的心理輔導,該社會處也要求,社工進行家訪時,務必結伴同行,若個別行動,則需先以電話初訪、確認案主家庭狀況再行動。 上個月中,一名未婚女社工進行訪視家暴個案時,因獨自前往個案家中,碰上案父疑似在看A片後產生性衝動,看到女社工前來家訪,一時衝動竟強拉女社工進屋企圖性侵,女社工大聲喊叫,案母聞聲及時從屋外衝進屋裡阻止而未得逞。
該起案例傳出後,引起社工圈震驚,警方事後也展開調查,並將該名企圖性侵的男子依違反性自主罪嫌移送法辦。
該社會處表示,已為社工員採購防身噴霧器,並加保意外險,同時要求處理家暴、性侵等案件的社工員,家訪時務必結伴,同時穿著輕便衣物訪視,以便有狀況時自救。
警局婦幼隊也提供社工員幾項工作準則,包括執行個案訪視先「明查暗訪」,先向相關人員如村里長、村里幹事、鄰居或管區警察了解欲訪視個案及其家庭成員現況,避開可能的危險。
另外,社工員訪視個案時,可儘量善用其他社會資源,與案主相約在公共場所如縣府社會處會客室、派出所、村里辦公室,利用外在的監控力量,減少讓歹徒可乘之機,以保障自身安全。
註二:資料來源http://www.ctcareer.com.tw/JobNews/JobNews30.aspx?ArticleId=3313&NewsTypeId=1
社服工作風險高 雲縣爭團保
* 2008-07-21 * 中國時報 * 【周麗蘭/斗六報導】
雲縣最近發生1名社工員訪視家暴家庭時,碰上案主吸毒發作差點被性侵,女社工人人自危,社工科長王卓聖表示,社工工作風險僅次於警察,去年曾爭取開辦團保,保障社工人身安全,可惜被打回票,今年將再提案爭取並請女警指導防身術。
據了解,這名女社工員訪視個案家庭時,只有男主人在家,當時案主剛吸完毒精神恍惚,看見女社工員獸性大發,意圖性侵,所幸女社工員趕緊逃跑逃
過一劫。
社會處資深社工督導康素珠表示,社工的工作環境危險,被罵、被恐嚇是
家常便飯,只是小兒科,甚至有人被潑尿、被拿椅子摔、被追殺,日前還有案
主到辦公室理論,當場動手推打社工員。
康素珠表示,避免職業傷害是社工員重要課題,敏感度訓練不可或缺,例
如家訪時要注意是否只有1人在家?訪談地點在哪?會談的位置?對方的神情與眼神?後門在哪裡?
科長王卓聖說,社工科面對的是問題家庭,理應資深社工員最合適,但由
於社工的工作環境風險很高,根本留不住資深社工員,目前該科多是20多歲的
女性。
王卓聖表示,社工員角色形同「重案組」,平時為破碎家庭善後,工作危
險度僅次於警察,她們也需要政府的加油打氣,即使沒有「危險加給」,至少
該有團體保險以亡羊補牢。
去年某縣社工員被砍傷,雲縣社工科曾提案為社工員爭取醫療、意外團體
保險,可惜遭上級以「沒有立即危險」打回票;結果,去年就有女社工員被案
主關在客廳裡揚言拿刀砍殺,日前又有社工員差點因公被性侵,女社工員們人
心惶惶。
用辜狗大神搜尋了一下,這篇報導就只有一個人撰寫,沒有其他資訊,雖然對於報導的真實性仍舊會存疑,但這樣的報導又不似灑狗血的性質,因此本質上我還是相信這事件的發生。而就在搜尋的同時,又看到另一篇類似的報導,這樣的事情不斷在社工界發生再發生(註二)。
看這二篇報導,我思考著到底怎麼做才能減少這類事情?雖然每個工作都有風險存在,但可規避的風險若不加以控制,加上那無法預測的,最終的結果仍是一個又一個惡性循環:資深社工留不住、年輕社工不斷進來被糟蹋、優秀社工人才流失、危險性隨著無經驗的社工增加而增高。
在述說己見之前,總是要先針對報導加以針砭。老實說看完第一篇報導,簡直要昏倒。摘述如下:
一、該社會處發言:已給社工購買防狼噴霧、加保意外險、家訪時要結伴。
二、警局婦幼隊說:家訪前要明察暗訪(謎之聲:當我是東西廠嗎?)。
三、以「未婚女社工」點明社工的性別與婚姻狀況。
評析:
一、社會處敷衍式的回答
想問的是防狼噴霧有多少人熟練?有沒有過期?只買一次嗎?加保意外險是掛點了才用得到吧?家訪時要結伴,真的做得到嗎?
相信當過一線社工的人都了解,上面這些標準回答其實很沒用,多少人手中有仍在效期的防狼噴霧,而這些防狼噴霧究竟是會更刺激犯罪者,亦或是個防衛的武器?而家訪時結伴,這真是社工夢寐以求的事情呀!但是,有多少次,我們可以要求督導、長官,要二個人一起去家訪?人力已然不足的社工,有辦法每次都派二個人同時去家訪嗎?我們有足夠的成本支付嗎?我想,答案很清楚,當然是沒有。
二、警局婦幼隊不切實際的回應
「明察暗訪」符合社工倫理嗎?有犯罪者會在他的臉上寫著「我可能性侵妳」嗎?誰知道犯罪者在那時候會看A片、會精蟲衝腦?說不定打聽了以後,里長還跟你說「X社工,你不要擔心,他是我們鄰里中的大好人、大善人,怎麼可能會對妳做出那些該死的事情!」有危險我們當然會避開,但是危險就在那個「不知道」。
三、社工人身安全不分男女、不分已婚未婚
你說男社工家訪絕對安全嗎?你說已婚的被性侵沒關係嗎?這個問題在於人身安全,不在於性別與婚姻背景。
論述:
這二則新聞同樣點出一個議題「家訪的人身安全」。
家訪是社工常用的一種服務方式,優點在於可以了解案主所居住的地方、生活環境以及社區的背景與文化、較易與案主建立專業關係;缺點則為讓社工遭遇危險的機率增加(不管是交通或訪談過程皆然)、服務成本相對較高(與電話、到機構面談、網路與信件等方式相比)。因此,在服務過程中,社工仍會選擇家訪,但次數與頻率遠不及於其他服務方式。
然而,家訪真的是一個必要的過程嗎?
記得剛踏入社工界時,前輩們有百分之九十九會告訴你家訪的重要,無論如何在接案之初或關係建立後,一定得要有趟家訪,這才是完整的接案過程,亦是了解案主的重點之一。經過幾年的社工洗鍊後,我開始思考家訪這件事情。
首先,眼睛看到的是真實嗎?而這個真實又代表著什麼?
學過質性研究的人可能比較能了解我下面要說的。什麼是真實呢?當我們看到案家的陳設、當下案主與家人的關係時,我們透過自己的雙眼與腦袋去詮釋看到的一切,但這跟案主的想法一致嗎?或者說,這代表了什麼?就像是審查低收入戶的專員到申請者家中訪視,他看到了案家有冷氣機、有DVD播放器、有電腦,於是他註記了「案家很有錢,無需補助」,疏不知這些設備都是他人贈與案家的,這樣的真實是真實嗎?
第二,家訪的目的是什麼?很多時候我們會站在案主的立場,考量他們行動不便、交通不便,或者想要更了解其他家屬對事件的想法,但相對來說,這也是另一種窺探與監視。為什麼我被虐待了,還要去考量我家人對這事件的看法?難道他們說這只是輕輕碰一下,我就活該要忍受嗎?我被虐待而到親戚家住,他們好不容易提供我住處,卻因為我與他們同住,所以要求他們還要提供我經濟支援,這樣是不是太過份了?不能否認有許多社工是帶著善意去訪視案主,但我也發現有一些社工是用窺視的心態在審視案家。
建議:
說了那麼多,或許有些人會認為我站在反對家訪的立場,但做了多年的實務工作,我並不完全否決家訪的功能與重要性,每件事情都有正反兩面,不可能面面俱到而毫無缺點,因此我依然肯定家訪存在的必要。然而,在考量社工人身安全的面向上,我不得不提出生命法益優於其他法益的觀點,案主是人,社工也是人,我們擁有同樣的生命重量。因此,在這邊我想提出對於家訪的建議。
一、評估家訪的必要性
既然家訪是造成所有危險的根本,那從根本評估,就在探討家訪的必要性。社工面臨千變萬化的案件,沒有兩個案件可以絕對相同,因此在家訪前,必須審慎評估家訪的必要性,而這樣的工作,除了承辦社工本身之外,直屬長官(通常是督導或主任)佔著非常重要的位置。通常直屬長官由年資較深的社工擔任,因此在服務經驗上多較新進社工豐富,而這也直接影響其評估家訪的決策。所以建議在家訪前,除了暸解案主與案家的狀況外,更需要與直屬長官討論家訪是否必要。
二、區分家訪對象
社工面臨的案主多元,有婦女、兒童及少年、老人、遊民等等。對於兒童,社工被賦予極大的保護責任,因為兒童與少年為限制能力或無行為能力人,在保障自己的權益上,常有所疏失或被侵害,因此在兒童與少年部份,我仍然會建議能做到家訪,但成年人排除行動不便的老人外,我會認為需要考量其可自主的部份,減少家訪的可能。
三、尋找替代訪視地點或方式
考量案主行動的便利性、對環境的安全感,若無法避免需要至案主熟悉的環境訪視,建議可找鄰近案家的場所,例如公園、速食店、簡餐聽等,而這項方案的缺點在於這些環境大部分是公共場所,隱密性不足;又如需要消費,則提高了訪視的成本,無論是社工(機構)或案主。
四、建立緊急救援系統
這比較是個異想天開的想法,但仍然有其可執行性。這想法來自於老人的「緊急救援連線」,若社工必須家訪時,則手帶該緊急救援連線系統,可以像老人方案裡設計得像手錶一樣,與各區的派出所、警察局連線,一帶發生危險、投出訊號,則由該區正在巡邏的員警馬上支援,減少危險發生的可能。當然,這配套措施的執行金額一定不低,但若更重視社工人身安全,我想會有更多社工願意繼續留在這裡奮鬥。
以上是不才的我小小的發言,大家看得真辛苦!下台一鞠躬。
圖片來源:http://www.sexualityandu.ca/e-bulletin/e-newsletter_0306.cfm
註一:資料來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823/78/14nf7.html
女社工訪視家暴案 險被性侵
自由時報 更新日期:2008/08/23 04:09
〔記者廖淑玲/綜合報導〕中部地區驚傳第一線女社工員家訪時遭性侵未遂,被害的社工員正接受相關社工單位的心理輔導,該社會處也要求,社工進行家訪時,務必結伴同行,若個別行動,則需先以電話初訪、確認案主家庭狀況再行動。 上個月中,一名未婚女社工進行訪視家暴個案時,因獨自前往個案家中,碰上案父疑似在看A片後產生性衝動,看到女社工前來家訪,一時衝動竟強拉女社工進屋企圖性侵,女社工大聲喊叫,案母聞聲及時從屋外衝進屋裡阻止而未得逞。
該起案例傳出後,引起社工圈震驚,警方事後也展開調查,並將該名企圖性侵的男子依違反性自主罪嫌移送法辦。
該社會處表示,已為社工員採購防身噴霧器,並加保意外險,同時要求處理家暴、性侵等案件的社工員,家訪時務必結伴,同時穿著輕便衣物訪視,以便有狀況時自救。
警局婦幼隊也提供社工員幾項工作準則,包括執行個案訪視先「明查暗訪」,先向相關人員如村里長、村里幹事、鄰居或管區警察了解欲訪視個案及其家庭成員現況,避開可能的危險。
另外,社工員訪視個案時,可儘量善用其他社會資源,與案主相約在公共場所如縣府社會處會客室、派出所、村里辦公室,利用外在的監控力量,減少讓歹徒可乘之機,以保障自身安全。
註二:資料來源http://www.ctcareer.com.tw/JobNews/JobNews30.aspx?ArticleId=3313&NewsTypeId=1
社服工作風險高 雲縣爭團保
* 2008-07-21 * 中國時報 * 【周麗蘭/斗六報導】
雲縣最近發生1名社工員訪視家暴家庭時,碰上案主吸毒發作差點被性侵,女社工人人自危,社工科長王卓聖表示,社工工作風險僅次於警察,去年曾爭取開辦團保,保障社工人身安全,可惜被打回票,今年將再提案爭取並請女警指導防身術。
據了解,這名女社工員訪視個案家庭時,只有男主人在家,當時案主剛吸完毒精神恍惚,看見女社工員獸性大發,意圖性侵,所幸女社工員趕緊逃跑逃
過一劫。
社會處資深社工督導康素珠表示,社工的工作環境危險,被罵、被恐嚇是
家常便飯,只是小兒科,甚至有人被潑尿、被拿椅子摔、被追殺,日前還有案
主到辦公室理論,當場動手推打社工員。
康素珠表示,避免職業傷害是社工員重要課題,敏感度訓練不可或缺,例
如家訪時要注意是否只有1人在家?訪談地點在哪?會談的位置?對方的神情與眼神?後門在哪裡?
科長王卓聖說,社工科面對的是問題家庭,理應資深社工員最合適,但由
於社工的工作環境風險很高,根本留不住資深社工員,目前該科多是20多歲的
女性。
王卓聖表示,社工員角色形同「重案組」,平時為破碎家庭善後,工作危
險度僅次於警察,她們也需要政府的加油打氣,即使沒有「危險加給」,至少
該有團體保險以亡羊補牢。
去年某縣社工員被砍傷,雲縣社工科曾提案為社工員爭取醫療、意外團體
保險,可惜遭上級以「沒有立即危險」打回票;結果,去年就有女社工員被案
主關在客廳裡揚言拿刀砍殺,日前又有社工員差點因公被性侵,女社工員們人
心惶惶。
居隱
2008-09-01 14:25:59
希望你能得到大獎唷! 2008-09-03 08:36:56
喔喔,可惜網路是給人家看的,有些事不方便說
改天再寄電郵給妳,說得更清楚些~~
這是我剛報名的中時部落格大獎,參加自然人組/藝術文化類別,報名順序第61位^_^
http://blogaward.chinatimes.com/2008/joinlist.aspx?id=12
版主回應
呵呵~原來如此!希望你能得到大獎唷! 2008-09-03 08:36:56
居隱
2008-08-27 12:53:47
雖然還是一知半解。
這位同學,
你的中文表達跟我真是有gap啊!
是我老了嗎?
怎麼你講的話像外星文@@ 2008-08-27 20:49:08
哇,回應還真快
至於跟海洋音樂祭、倫理兩難有關是這狠招是個問卷,雖然會引起大家對社工專業重視,但可能讓社工專業「倒退嚕」。因此先和社工前輩們(包括版主您)討論怎樣讓社工「更有用」,並想辦法參加很想去的海洋音樂祭平緩心情。
誰叫台灣社工界流傳「當學者或吃公家飯,才能在社工界存活」,偏偏家人要求報考的高普考都和音樂祭撞期。否則心情不佳之下,我也不敢保證下一步...
p.s.幾天後還得參加部落格大獎、文學獎,用成績和獎金證明不需要吃公家飯,也能養活自己。
版主回應
恩,有懂一點你在講什麼,雖然還是一知半解。
這位同學,
你的中文表達跟我真是有gap啊!
是我老了嗎?
怎麼你講的話像外星文@@ 2008-08-27 20:49:08
輔導我的社工
經常背著一個大包包
有天我忍不住問她
她說
輔導家暴的案子時
她曾被恐嚇
之後她就背著那個包包
保護她自己
社工很辛苦
工作過程中
大家還是要好好保護自己
看到這篇文章
除了心痛
更希望大家一起加油
讓女性間的團結
不分社工或被害人或者知情的人
大家一起為兩性平衡盡一分心力
看到那令人心疼的歷程,
我知道你還在走你的生命,
也知道那條道路充滿了荊棘與困難。
無論如何,
我都知道,
你一定會再穿上那件衣裳!
社工的工作常常是協助弱勢的人,
卻也常忽略了自己很多時候也很弱勢,
在法庭上是、在警察局裡面也是,
可是我們依舊相信,
如果連我們都不能對抗那樣的體制,
弱勢的人們將更難以承受那些體制帶來的傷害,
所以也必須更加堅強。
我當過主管,
每當我的社工要出去訪視時,
總會不厭其煩叮嚀細節,
雖然很煩人,
但我永遠不希望他們碰到那個萬一。 2008-09-26 21:2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