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過去了~~~巾幗的感謝
今年從4月13日上鳳山
高雄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的科技犯罪偵查專責組
做筆錄開始
6月17日
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的傳訊
是巾幗這一生中最難忘的經歷
在大陸探親期間
接獲先生打電話通知說
我們被告三人的妨害名譽部分獲不起訴判決
7月16日出國的那天
在機場打電話跟先生告別
卻得知巾幗的另一件妨害名譽傳訊文件要上地檢署
因馬上要上飛機了
無法前往應訊
只得請友人代為向檢察官請假
回國後在短時間內又收到出庭通知
此次是由巾幗先生陪同前往接受偵訊
因為心情不佳
帶著小相機隨便拍了兩張停車場外奇異的植物
由於第一次的偵查庭原告不服裁定
繼續上告我們三人
由於巾幗情節重大〈指名道姓〉
所以
裁定巾幗部分〝發回續查〞
由於兩件妨害名譽都是巾幗一人
所以
兩個案件同天同一檢察官審查
由於巾幗先生身體健康情形微恙
就由巾幗的兒子請假帶巾幗前往應訊
10月6日三度步入地檢署
老天有保佑
這次原告三人當庭都願意原諒巾幗
再給巾幗一次【改過向善】的機會
所以在檢察官的調停下
當事人要巾幗接受
在岡山勵志新城甲、乙兩區
49棟大樓及9個出入門及網路上
張貼公告道歉啟示的要求
無論巾幗是否因為憂鬱症病發受到刺激
網路上白紙黑字總是事實
所以
巾幗願意接受他們的條件
並且在檢察官面前向他們三位當事人保證
以後再也不會再犯此等不理智的行為
回來後立即著手道歉海報
並立即先向甲區管委會申請張貼道歉海報啟事
在第二天甲區管委會已經同意
我也立即實行完畢並照相存證
但是乙區卻沒有那麼順利
經過多方波折
終於也在14日開會答應讓巾幗張貼道歉海報
巾幗在16日早上特地前往乙區拍照存證
18日下午從學校做完志工回家後
巾幗立即打電話通知書記官我已完成承諾
書記官也接獲當事人其中之ㄧ位證實我已完成
所以
此案已經算是結束了
此事件
讓各位關心巾幗的朋友擔心了半年之久
巾幗再次感謝大家對巾幗的愛護與關心
也給巾幗一個很大的教訓與警惕
日後對自己會更加的保護
當自己情緒受到嚴重的刺激時
絕對遠離電腦避免自己再情緒失控
做出讓大家擔心之事
一次就夠受了
以巾幗處女座的本性
這次的打擊讓巾幗心身受到不小的傷害
我會慢慢修護的
請好朋友們繼續給巾幗鼓勵
讓巾幗能在短時間內重新站起來
再度愉快出發重回有信心的人生
遠離憂鬱~~~~~
99.10.22巾幗發表於奇摩部落格
99.10.21是乙區張貼道歉啟示的最後一天
也算是巾幗劫難最後的句點日
以此文以滋紀念警惕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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