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0-30 02:15:57小麥

身為作者

我們為什麼寫作?這是一個不斷自我反詰的問題,「為了讓別人知道我們的歷史」,可以作為一個階段性的回答。因為存留就是證據,否則就如同沙灘上情人們的足跡般,無從考證情感是否曾經堅貞。

傅柯的一句話更是道破了一切,他說:「人們有一種透過寫作行為改變自己存有方式的企圖。」的確,或許你是孤獨的,或許你是猥瑣的,或許你是顛狂的,但是我們總是透過文字,塑造了一個既神似又不雷同的自我,我們多期待他被看到、被關注、被喝采,就算與世人認為他們與自己無關也心滿意足,他可以是另一個實存,我們曾經清楚地賦予他生命的一個實存,他活得漂亮光采,於是我們與有榮焉。

世人常常透過文本進行對文本身生父母的膜拜,想知道我們的形象,我們的生平,我們的吉光片羽、一絲一毫,但我們通常如此隱諱,只願露出一翦背影,甚至一個象徵,供給世人們祝禱、追尋(如果我們真有這個能力?),我們的筆已經替代我們活過了一個新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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