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2-26 01:47:00小麥病毒

[第一人稱]公投,頭很大

公投問題最近鬧的沸沸揚揚的,距離選舉只剩下24天,咱們大無畏的的政府,面對一連串的繁複的公投執行問題,感覺起來反對黨一直在提方案,包含投票方式,辯論不辯論,執政黨反而是一個勁的在反對,搞的我都弄不清楚誰才是反對黨了。

會注意到公投的問題,是因為聽到了一個荒謬絕倫的規定,如果不小心拿了選票還一定得投,不投還違法,更慘的是民眾還不知道該怎樣拒絕這張選票塞到自己的手中,咱們大無畏的政府到了選前20多天,都還沒開始宣導到底要怎樣投這張「攸關台灣未來前途,深具歷史性意義一票」,只有不斷的告訴選民這張票到底有多大的意義,是多麼的神聖,不去投就是中共的同路人,就等於是台灣的罪人,這張票真這樣屌,拜託我們的執政團隊快點告訴我怎樣投好不好...

先不深究這一次公投最大的法源問題,這一次的公投在先天上還有一個極大的邏輯問題,似乎320好像要選總統耶!既然這一張公投票的議題這麼重要,會攸關未來台灣的生死存亡,這麼了不起又重要的問題,怎麼兩組候選人對於這個問題都不表示意見嗎?既然兩岸問題這麼嚴重,雙方候選人的政見應該有極大的部分會著力在這個問題上呀!然後透過民意的展現,把適當的候選人選出來執行他們的政見,畢竟這是個總統大選呀,雙方候選人不對這個攸關國家生死的議題提出政見,那這次的選舉選的不該是總統吧,再者既然雙方候選人都這麼有默契對於這個議題,完全不提出任何一點點的政見,就代表這個議題的急迫性不高,比起募兵制這一類的議題的強度都還要低,既然不是個太重要的問題,怎麼又搞了一次公投....??投好玩的嗎??

最近吵的凶的公投應該怎麼投的問題,咱們政府還真是可愛到了極點,堅決主張要一次領完三張票,然後讓選民分別投入票匭,選務人員的確是會比較輕鬆啦,只要不管三七二十一把選票一股腦的塞給選民就好了,對方拒收還可以說他違法,擺明拒投的找兩個看場的指責他是中共同路人就好了,其實呢執政黨的心意大家都知道,這樣做只是為了要通過那可憐的百分之五十,真的大家都知道,好死不死各縣市提出的版本還比中選會的實際可行,這下難看了,擺明了不給面子啊,只好派個跳梁小丑出來胡謅,如果採U形設計選票分開發送的話,會違反秘密投票,不領票的就是投給藍色陣營的,各位綠色的陣營的大老你們想的也太多了,支持阿扁的未必會支持這笑死人的公投,不要以為綠色永遠不會內鬨分化,再者對於秘密投票的定義再回去翻翻書吧,算算年紀和學位在上面的諸位足以當我的老師啦,這種問題再拿出來當作理由或是藉口,似乎不大成立,況且票都已經投了,被威脅是還可以拿出來重投喔!真有這種情況發生,該負責任的也是選務單位吧

公投~公投~多少混蛋對你上下其手...反正還有24天大夥等著看戲吧
照現在情況看來除非選票上直接印著棄權,不然這個中共同路人我可能是當定了~~~
罪惡嗎~我一點也不覺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