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春權_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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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春權-003 (86)1997.06.18.三 00:35:21
■附錄:◎論主客觀
▼給阿文‥003.1 (86)1997.12.05.五
‥003.2 (87)1998.09.20.日
‥003.3 (87)1998.12.15.二
△給春權-003
春權兄‥
這次來信的「字」,從頭到尾,都看得懂——謝謝你啦!
上封信,有好些字,跟幾個朋友,努力猜了半天,還是有幾個字,沒猜出來,只好猜「意思」——只是‥不知是否「猜對」,還是「猜錯」了呢!
所以說‥「字草不要緊,不過,最好還是要‥草得讓人看得懂。」
這樣,才不會造成不必要的「誤會」——若為「文稿」,字跡草得讓人看不懂,那麼‥打字人員,可就要辛苦了,打了半天,打出一堆錯字、別字,結果呢? 只會增加,校對人員的麻煩。
人所謂‥「給人方便,就是給自己方便。」
此語真實不虛呀!
恭禧你‥《凡夫的修行》,要再版了! 加上圖畫,想必會更加精采!
在下有些建議‥
一、打字稿之校對,最好給多些人校對(自己校對,一定會有「盲點」),
以使錯字、錯誤,降至最低程度。
《小王子與阿文》,就是只有阿文自己校對,結果‥錯字一大堆,沒校出來;甚至連重要的話,也錯了字——真是愧對讀者呀! (雖多為「打字時」的錯誤,但未校出,實在是有夠……「遜」呀!) 譬如‥
「郤是」為誤,正確應作「卻是」——打字時,常會打成「郤是」,若不注意,就會像阿文過去的書,全都打錯了。
「倒霉」為誤,正確應作「倒楣」。
「瞭解」為誤,正確應作「了解」——「瞭」為「明瞭」時用。
「的」字,打字時,常會打成「旳」。
「崇、祟;辯、辨;儘、僅」等字,也常會搞錯。
「得、的」二字,要正確使用——如有難辨之處,用「台語」唸一唸,就知道要用哪個字了。 (現在作家,或是記者,常會濫用「虛字」,尤其是「的」字。「的」字,要能少用,就當省略,譬如‥「藝術的形式、藝術的內容;藝術的現象、藝術的本質」,可作「藝術形式、藝術內容;藝術現象、藝術本質」,捨去「的」字,無損文意,讀來,不是更為簡潔、俐落嗎? 若是「這的、那的、什麼的」,一直「的」,讀來實在不順暢。)
最重要的是‥如有不知道、不確定的字詞,要馬上查字典「求證」,才不會「用錯字、用錯詞」,以免貽笑大方。
還有‥書寫時,雖可用「簡字」,然而‥要提醒打字者‥不要用「簡字」——中國文字,是很優美的文字,每個字的組合,也都有其特別的含義——
「簡字」則破壞了「造字」的含義。
是故‥若非必要,否則「簡字」不當於「書中」,或「正式文件裡」出現。
二、標點、斷句、分段,要多加注意,更要「善用」,方能使讀者,看得「清楚」,而不至於「看走眼」,誤解作者原意。
春權兄的「刪節號」,一如過去的阿文,使用得太多,簡直是到了「濫用」的地步。再者,「刪節號」最好以「……」表示,只佔兩格,不要用「.....」,佔了好幾格,一眼望去,只見到處都是「.....」,破壞版面美觀;
再者,「刪節號」(……),便等於「等等」一詞,不要重複作「……等等」,此為「畫蛇添足、多此一舉」也!
「問號」(?)跟「驚嘆號」(!),意思相反,一為「疑問」、一為「肯定」,要注意使用——如有「詫異語句」,可用「!?」來表示。
三、「直式」書寫的文章,文中數字,若非為必要,就不要用「阿拉伯數字」(1、2、3……),而以「國字」(一、二、三……)來寫;因為「直式」書寫的文章,用「阿拉伯數字」,要表示就不方便。 譬如‥
「西元1997年」,最好寫成「西元一九九七年」;「50%」,最好寫作「百分之五十」;「3—5分鐘」,當寫成「三至五分鐘」;「15秒」,當寫成「十五秒」;「1/3」,當寫成「三分之一」;「5、60歲」,當寫成「五、六十歲」,如此,方令讀者,易於閱讀。
若為「橫式」時,則較沒關係,但要注意打字時,數字之「全型、半型」的運用。
四、「大標、小標、內文」,或是「詩、詞」等等,可以用「不同級數、不同字體」來區分,增加變化,以使讀者,辨其要處;要是從頭到尾,都是同一種級數的字體,讀來,「眼睛」真是亂辛苦的。
五、文中若有引用他人之語,當加以「引號」標明,並寫明何人所說,以及出處——若不知何人所說、不知出處,但加「前人所謂、古德說、有話說、俗諺道」等字。如是,是為「尊重」原作者,也使讀者,不至於「誤會」此語,為「筆者」所言,以後引用,發生錯誤。 (要考慮到‥不是所有讀者,都會「博覽群書」,能夠明辨此語,是為筆者所言,或非筆者所言——阿文的詩,有人還當作是「唐朝」時候,某人的詩呢!)
因為‥「說話的人——要為自己所說的話負責。」
要是「說錯話」,別人想要「論證」,也才能找到「主」啊!
阿文的文章裡,隨處可見‥「阿文有話說、阿文有詩道」,雖然看起來,好像「很臭屁」的樣子,但這是‥「阿文自己的見解、阿文自己的話」——
阿文不想,也不會「假借他人而言」,更是「絕對負責」——
誰要不能「認同」,或是有其它「異見」,都可以提出來討論。
阿文才不要像有些「政治人物」,事前信口說說,亂開「空頭支票」,事後才再推卸責任地說‥「那話不是我說的呀!我哪有說過這種話?」
(頗有作者,自己有話不敢說,或言「聽說、據說」,或假借「某某人說」,
乃至冠上‥「子曰、孟子曰」,好使「自己的話」,有「權威」——
這不是「負責任」的態度。)
六、《凡夫的修行》一書,內文形式,譬如‥一條一條的「箴言」——
這樣的書,就像是「六法全書」,全是「一條一條」的條文,不是一般人,可以看得下去的(不是一次‥可以看好幾篇)。
往後,若有同型的文章,最好能大致「分類」,加上「序碼」(編號),不但自己易於整理,也使讀者易於查看;要不然,亂七八糟的,看來更加「辛苦」,譬如‥《六法全書》,要是「不按次序」排列,看的人,就要一個頭兩個大了。
阿文所著《學佛心語、寂靈書齋靜思語錄》二書,便是「一首一首」的詩偈,此非常人所能「看得下去」的(不是一次,能看很多篇的,只能一次看幾首;想到時,才會翻一翻)——幸好還有分類,可以像「字典」般的「查看」所需。
這些,是阿文出了幾本書之後的「經驗」,就提供給春權兄,作個參考吧!
既要出書,有空就不妨學些「編輯」,以使「書」,能夠愈加盡善盡美。
譬如‥生孩子,豈有希望‥孩子長得「亂七八糟」的呢?
好吧!就這樣了!有話再敘!
祝‥
和樂安康!
阿文
(86)1997.11.11.二 10:15:17
■附錄
◎論主客觀
⊕潘文良
常聽人說‥「做人要『客觀』,不要太『主觀』。」
阿文實在疑惑,心想‥
〔人有辦法「客觀」嗎? 當我站在「別人的立場」看時——還是「我」在看啊!
誰有辦法「代替」誰呢?
「我終究不是你、不是他;
你終究不是我、不是他;
他終究不是你、不是我‥
未必他心同我心、未必我心同你心、未必你心同他心」呀!
誰又能知道‥他人到底會怎麼「觀」呢?
自己也只能「臆測」‥臆測別人會怎麼想——
而此「臆測」,還是「自己的」臆測呀!
世間有「獨立存在」的「客觀」嗎?
不是「我的主觀」,就是「你的主觀、他的主觀」呀!
離開「你、我、他」,哪裡有一「客觀——獨立存在」呢?
若有一「獨立客觀」存在,而無「你、我、他」,誰又能夠知道呢?
若有一「獨立客觀」存在,而無「你、我、他」,又對誰有意義呢?
若有一「獨立客觀」存在,而無「你、我、他」,又對誰有作用呢?
「做人要『客觀』,不要太『主觀』。」 此語是誰說的呢?
誰說的,就是誰的‥『主觀認知』呀!
世間一切知見,都是某人的『主觀認知』呀!
『誰不是拿著自己心中的尺,來衡量世間,事物的長短呢?
誰不是拿著自己心中的稱,來衡量世間,事物的輕重呢?
誰不是拿著自己心中的理,來衡量世間,事物的是非呢?』
誰不是以「主觀」,來看待這個宇宙人生呢?
若我認同「你的主觀」,那麼‥「你的主觀」,就成了「我的主觀」了;
若我認同「他的主觀」,那麼‥「他的主觀」,就成了「我的主觀」了。
於是,我還是「主觀」的,在看待這個宇宙人生呀!
・不過‥「主觀」是可以改變的——但也是‥自己改變自己的觀點。〕
阿文有話說‥
「所謂『客觀』,就是『別人的主觀』——
『我的客觀』,或是『你的主觀』,要不然,就是『他的主觀』。」
「殺人是犯法的事!」 這是「甲的主觀」認知。
「殺人不犯法!」 這是「乙的主觀」認知。
若告訴甲說‥「作人要『客觀』,不要太『主觀』。」
甲就說‥「好吧!我就『客觀』好了。」
試問‥甲要「客觀」地,取法「乙的主觀」,而去殺人嗎?
「主觀」,難道就是不好的、就是錯的嗎?
人也只能「明辨是非」,然後「擇善固執」——
若是別人有「善的觀點、好的意見」,便「採納」其認知,當「認同」之時,該認知,也就成為自己的「主觀」了。
而自己的「主觀」,也是可以「改變」的——
等到有更好的觀點、更好的意見,便取而代之。
「殺人有時犯法、有時不犯法!」 這是「丙的主觀」認知。
「丙的主觀」認知,看來是比「甲的主觀、乙的主觀」,還要好些,蓋「殺人」,有「蓄意殺人、過失殺人、自衛殺人」等等之分;有一種是黑道的「職業殺手」,有一種是執行「死刑」的法治人員——
法治人員「殺人」(罪犯),還是「合法」的呢!
而法治人員,要是「殺非罪犯」,卻又「不合法」了。
是故可知‥同一件事情,會因時、會地,而有所不同的解釋。
人所謂‥「站在別人的立場,為別人想想。」
這終究是‥
「自己主觀的臆測——
未必他心同我心;未必我心同他心‥自己想的,未必就是別人想的——
我不是別人,我如何為別人想呢?」
想知道別人的想法,最明確的方法,就是‥「問別人,讓別人自己說」啊!
「站在別人的立場,為別人想」,終究是‥「自以為是、一廂情願」,要是「符合別人的想法」,那是‥「自己幸運——剛好猜著」罷了。
人所謂‥「廣納百川,而成江河;廣納江河,而成海洋。」
是故‥當廣納意見,「邏輯、歸納」,還要「綜合、分析」,再加以「明辨、判斷‥是非善惡、對錯好壞」,然後「擇善而行」。
只是‥未必自己「最後的」揀擇與決定,就是「真理」,既行之,而「後果」,就要「自己負責」——敢做敢當,不能推託、不能敷衍、不能耍賴、不能逃避。
阿文
(86)1997.06.18.三 00:35:21
▼給阿文‥003.1
文良兄‥
來信收到了,所作建言,讓我收穫良多。
其中,真有一些珍貴的經驗,值得學習。
至於「編輯」方面,其實,阿權最擅長的,便是「創新」,所以「呆板」,
只因為‥初嘗出書,不忍排版者,反覆更正作業故。
出一、二本書,對我而言,已經是太多了,就像我們,每天的話語;第三冊,我雖然在創作中,卻不見得會交予出版——也許丟入大海——
因為‥我還是認為,我沒有寫,不知所云……
佳節將至,祝你‥
愉快!
春權
(86)1997.12.05.五
▼給阿文‥003.2
文良兄‥
好!很久沒聯絡了,不知近況若何?
管芒紛揚似飛雪、野薑怒放如遊蝶。
靜觀歲月改容顏,眼前光景任生滅。
——潘文良
「健康、正道」的修行,其實相當重要的。
「主觀非主觀、客觀也不是客觀」——
一切以「觀自在」為前提,其餘則是‥「南無阿彌陀佛、南無觀世音菩薩」。
我的新作‥《居士三昧》寄給你!
下一本書,我可能會以「漫畫」方式(由兒子代我繪圖)出版——
不急,慢慢來,最快! 也許不出版,也不一定。
「一場遊戲一場夢」,人生吧!
祝‥
健康快樂!
春權
(87)1998.09.20.日
▼給阿文‥003.3
文良兄‥
好!
寄一張卡片,請安問候‥近日可好?
有沒有新的創作? 人生感受、希望、夢想?
阿權近日,完成第四冊草稿,大概待春節後,計劃投稿出版。
(四格漫畫,《現代公案》。)
˙觀自在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
淨土禪,教心法,南無阿彌陀佛!
前二句,共勉之!
祝‥
健康快樂!
林春權
(87)1998.12.15.二
■賀年卡(口足藝術賀卡‥喜報早春。 口足畫家〈楊恩典〉,以足所畫。)
早春報喜
春到人間樂事多,
百花競放添吉祥!
迎春納福,新韶如意。
祈願您‥
新年快樂!
心想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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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文整修,首舖於「新聞台」。2024.11.17.日 00:00:01
◎潘文良《魚雁千里共今緣》林春權_003。1997.06.18.三 00: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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