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南部地區室內空氣品質管理研討
【生活情報-記者吳富正、湯佳寧、吳美蘭/2013.05.10.高雄報導】
高雄因重污染工業聚集,空氣污染嚴重雖然有所減緩,國人出國返國在飛機上有時仍會
在高雄的上空看到淡黃色的霧霾,顯示空氣品質仍待改善;行政院環保署自101年11月23日
發布「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室內空氣品質標準」、「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施行細則
」及相關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檢驗測定管理辦法、維護管理專責人員設置管理辦法等
配套子法以來,打到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諮詢的電話不斷。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
5/10邀集高雄巿政府、輔英科技、高雄巿環保協會等單位於輔英科技大學國際會議廳辦理
「室內空氣品質管理研討會與相關淨化技術展覽會」,希望透過產、官、學提供專業技術
共同努力,將「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對影響國人健康常見的室內空氣污染物:懸浮
微粒(PM10,PM2.5)、總揮發性有機物質、甲醛(HCHO)、CO、二氧化碳、臭氧、細菌、
真菌等列出管制標準,讓高雄巿民經常可以看到藍天白雲。
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劉進添副執行長表示,高雄過去是台灣工業重鎮,如石化業
、鋼鐵業、水泥業‧‧‧這些重污染工業替台灣創造高經濟產值,但因環保生態、環境
永續,必需以新綠能、新技術「節能、減污、減碳」方向努力,來改善日漸惡化的空氣
品質。環保署表示,「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管制對象涉及各級主管機關及各相關目的
事業主管機關權責,包括行政院衛生署、經濟部、內政部(營建署及建築研究所)、行政院
勞工委員會、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其他相關部會,並需地方政府協助
落實推動相關管理工作,由中央各部會與地方政府通力合作,始能克竟其功。
環保署空保處謝燕儒處長表示,近來大眾生活型態在密閉的居住空間或是辦公空間裏
,病態建築物症候群(Sick Building Syndrome)也應運而生。室內空氣品質的良窳,直接
影響工作品質及效率,改善室內空氣品質,方能維護人體健康,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頒行
對國人健康保護有實質正面意義;高雄巿政府環保局黃世宏科長說明目前執行「室內空氣
品質管理法」已建置600多個管制場所,強化落實管制場所有助於效能改善室內空氣品質。
輔英科大環工系與職安系通力合作邀集專業領域專家學者蒞場講授不同淨化技術;高雄巿
環保協會邀集相關空氣淨化的技術、設備、檢測機構業者代表參展,提供實務上協助與
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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