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01 23:42:41生活情報探長

屏東縣政府提供身心障礙者涉訟協助

【生活情報-記者吳富正、吳美蘭/2013.06.02.屏東報導】

 小強自小經鑑定為智能障礙者,口語表達不清楚,理解能力不佳,與年邁的母親相依

為命,在缺乏適當的教導下,小強好幾次到便利商店順手拿了店內商品沒有結帳,被店家

告上警局,案件進入法院審理階段,因小強為智能障礙者無法為完全陳述,經法院同意後

由社會處社工員擔任輔佐人,以保障小強的權益。阿華是位精神障礙身障者,先前因母親

過世,不曉得如何辦理財產繼承,向屏東縣政府求助後,由社工員安排與義務律師法律

諮詢,解決阿華的難題。



 屏東縣政府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科表示,屏東縣政府為協助身心障礙者涉訟或須作證之

法律協助,訂有「屏東縣政府辦理身心障礙者涉訟或須作證之法律協助實施要點」,涉訟

事實發生時需設籍屏東縣,並領有屏東縣核發之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由屏東縣政府依

情況需求提供相關協助。只要是經屏東縣府社會工作人員評估開案之智能障礙者並列為

保護性個案,為刑事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因無法為完全之陳述時,可由屏東縣府協助指派

社會工作人員擔任輔佐人。其他障礙類別如有涉及法律協助需求者,經評估後可協助安排

縣府義務律師法律諮詢,或轉介至法律扶助相關團體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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