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06 00:57:41生活情報探長
共有房屋可依持分比率,申請分單課徵房屋稅
【生活情報-記者吳富正、吳美蘭/2013.05.06.屏東報導】
房屋稅繳款書原則上是按戶核發,稅務局對共有的房屋,會向共有人中之一人發單
課徵。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收到繳款書的共有人繳稅後,可就其持分以外之稅款
,向其他共有人求償;惟民眾如有需要,可申請分單課徵,但分單後住家用房屋現值
在10萬元以下者,尚無免徵房屋稅之適用。申請手續很簡單,納稅義務人只須填寫
申請書向稅務局申請即可。
若對房屋稅有不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向該局或所屬各分局洽詢,將有專人解答,
亦可上網查詢,網址為:www.ptt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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