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稅率憑證誤按高稅率貼花未銷印 其計罰從低
【生活情報-記者吳富正、吳美蘭/2013.05.04.屏東報導】
某甲出售某市透天厝一棟,簽有買賣契約書,因對相關稅法不熟諳,原僅須按合約
所訂房屋價款千分之一貼用印花稅票,誤依千分之四貼花,且貼花後又未依規定銷花
,案經主管稽徵機關查獲,其未依規定銷花部分究應如何處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潮州分局表示,凡應按低稅率貼花之憑證,誤按高稅率貼用印花
稅票,因未加蓋銷印而處罰,仍應照應貼之低稅率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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