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牌照稅辦妥委託轉帳納稅5/1前帳戶須留足額存款
【生活情報-記者吳富正、吳美蘭/2013.04.29.屏東報導】
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將於4/30結束,已辦妥委託轉帳代繳使用牌照稅手續者,
請在5月1日前,轉帳帳戶內記得預留足額存款,以備撥付應納使用牌照稅款。
![](https://photox.pchome.com.tw/s11/wfc4938/31/136724645538/)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提醒車主,逾期未完稅的車輛,在滯納期滿後使用公共道路
(含行駛及停放)被查獲者,依規定除責令補稅外,還要處以應納稅額1倍的罰鍰。
若有疑問,歡迎撥打服務電話:7748823、7748833、7748853、7748863、7748873
或撥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879999。
************************************
新聞平台
![](https://photox.pchome.com.tw/s11/wfc4938/9/136011259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