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下人的果報
梁皇寶懺釋義
「夫處富貴。為人上者。鞭杖其下。為下之人。告訴無地。如是等人。死入地獄。數千萬歲。受諸苦報。從地獄出。墮水牛中。貫穿鼻口。挽船牽車。大杖打扑。償往宿殃。」
有錢有勢的人,或者是做頂頭上司,或做主人的,時常對下人或員工、下屬打罵凌虐。而這些在下位的人,基於畏懼在上位者的權勢,或害怕失去工作而不敢申訴,或找不到可以為他們伸張正義的地方。這些欺凌在下位者的人,死後墮入地獄,數千萬年,要受種種的苦報。
地獄報盡,出了地獄,還要投胎做水牛,讓人家貫穿口鼻,拉船牽車,還要受人打罵,以償還過去欺壓下人的果報。
現在台灣很多人請了外勞來幫我們工作,對待這些人,我們應把他們也當成自己家人對待,雖然是給薪的,也要心存感恩,感恩他們的幫忙。
我想今天假使是我們的子女,為了經濟原因,不得不到異地他鄉幫傭。我們也會很擔憂主人是否會加以凌虐。遠離他鄉、骨肉分離已經很苦了,怎麼忍心再多加責備苛求呢!
《彙編》云:「佛告尸迦羅越言。一切世人,視其奴僕,當有五事。」這是引用《尸迦羅越經》中,佛對尸迦羅越的教誨。
「一者,先宜知其飢渴寒暑,然後驅使。」先要照顧好他的生活,然後才可以讓他做事。
「二者,有病當為醫治。」生病時一定要盡心盡力為他治病。
「三者,不得妄用鞭撻。當問虛實,然後責治。可恕者恕,不可恕者訓治之。」僕傭有過失,在所難免。發現傭僕的過失,應當查清事情的始末,情有可原者原諒,不能原諒者,教訓而不能隨便鞭打他。
「四者,若有纖小私財,不得奪之。」僕傭積蓄的一點財物,是他的私有財產,絕不能剝奪。
「五者,給與物件,當令平等,勿得偏曲。」對僕傭賞罰公平,派發衣、食、日用品或零用錢等,都要均等、合理,如此做才不至於引起他們的不平、怨恨。
曾經有一匹純白色的,體態健美的高頭大馬在一所觀光樂園拉車載客。馬會沿著固定路線拉著遊客,讓遊客邊飽覽迷人的風光,邊體會貴族般的享受。
這批馬的拉客時間很長,至少要十二個小時以上。生得這麼俊美的馬,卻整天不停地拉車。一天當中該有多少遊人讓它負重啊,一年要有多少呢?難道它前生會欠下那麼多人的債嗎?
這匹馬在過去生曾經是一位白人的富貴人家,他擁有一座龐大的莊園。莊園裡有一百多位黑人奴隸為他工作。
這些黑人奴隸們受盡了主人的欺凌壓搾。主人死後隨即墮入地獄受報,地獄報盡,現在又淪入畜牲道,投生為馬。俊美的外型,強健的體魄卻使它成為賺錢的工具,飽受奴役之苦。
雖然前生被他欺壓的奴隸只有一百多位,但是因為他非常凶殘,無所不用其極地奴役和虐待黑人,這不僅是對那些奴隸犯下了可恥的罪行,更是對人性的踐踏,是很嚴重抹滅人性的罪行。所以,現在牠要任人驅使、乘座,日復一日,不得休息,這是牠應得的果報。牠的罪孽造得太深重了,不知還要當牛做馬多少次。就是將來再轉生為人,也是貧窮卑下,苦不堪言。
世間一切尊卑貴賤,只不過是暫時的現象,死後都是按照個人的業力去受報。在《感應篇圖說》紀載一篇故事。
洪洲司馬王簡易染上腹疾。他的腹部很奇怪,會有一個硬塊隨著呼吸起起落落。
有一天他的肚子痛到昏死過去,甦醒時跟他的太太說:「我剛才到了陰間,我們家的奴僕跟閻羅王告狀,說我對他們太嚴苛了。我肚子的硬塊就是小奴,陰司查看生死簿,知道我還有五年的壽命,所以又把我放回來了。」
太太說:「奴僕怎可如此大膽呢?」
王簡易說:「世間有貴賤之分,在陰間卻是一律平等的。」
過了五年,王簡易果然因為腹中的硬塊發作而亡。
故事中的王簡易,可惜了這五年的時間,假使他知道求懺悔,趕緊誦經念佛,祈求佛力幫助奴僕解下心中的怨恨,或許能重報輕受。恐怕王簡易死後,仍然是要受苦報的,不是這樣就能了結了。
《法苑珠林》裡紀載,北齊有位姓梁的官員,家境非常富裕。
梁官員臨終前,跟他的妻子交代,死後要把平時喜歡的奴僕及馬匹一起陪葬。
梁官員死後,家人果真把奴僕殺死,馬匹卻沒殺。
到了第四天,奴僕忽然甦醒過來。
他說:「我死後到了冥府,在門外過了一夜。第二天看見主人披枷帶鎖,來跟我說“我以為死後還能使用奴僕,所以留下遺言要你來,沒想到是各人生死一條路,完全毫無關聯,我會告訴冥官放你回去。”
說完就進去了。我從屏障外偷看,看見冥官問守衛的人:“昨天壓出多少油呢?”對方回說:“八斗”。冥官說:“再把他押出去,儘速壓出一石六斗!”主人被牽出去時,已經不能說話了。
第二天看見主人面露歡喜。冥官問:“壓出油了嗎?”“沒有,他家人請僧人誦經、禮佛,每次聽到誦經的聲音,鐵樑就斷了,所以無法壓出油。”
主人請求冥官放我回來,且託我轉告,他仰賴家人的修福超薦,才能免除大苦。但還不能完全脫離,請再幫主人多造經像差不多就能免除苦果。而且從今以後不要再殺生祭拜,祭拜的牲禮,他不但吃不到,而且還要為你們為他殺的動物,受更嚴重的苦報。
所以死後不能再用奴婢,就像罷官以後不能再用衙役一樣。為死者誦經,能免除他的苦報,但是殺生祭祀,卻反而害了他,這是不爭的事實。
相反地,對奴僕能加以寬恕勸誡,卻是有無量的福報。
《勸懲集》說,明朝有一位做司徒官的人,叫做馬森。他的父親四十歲時,才有一個兒子。兒子五歲時,長得聰明可愛,父母親非常疼愛。有一天奴婢抱著兒子到門外嬉戲,突然失手跌傷左額而死。孩子的母親驚嚇悲痛過度,連續四次撞倒馬父,並且要找奴婢加以鞭打,可是奴婢卻被馬父給偷放回家了。
奴婢回到自己家裡,說明事情經過,父母相當感激,日夜祈禱馬公早生貴子。第二年,果生下了馬森,左額彷彿有一處紅色的疤痕。
奴婢的過失,哪有大於殺死主人兒子的;寬恕了奴婢的過失,哪有大於放過讓她逃跑的。這樣大的心量,哪有不得福的。所以馬森能當司徒官,那只是福田裡的花報,將來有更大的福報等著馬森的父親。既然如此,為了子女兒鞭打奴婢的人,不是恰好折損子女的福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