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修得
※感謝提供以上拍攝照片之友人《蒼鷹》
文/祝康偉
十年修得同船度,百年修得共枕眠,千年修得一世緣。還記得結婚之初,彼此刻骨銘心的承諾嗎?當婚姻生病時,真的一定是對方的錯嗎?生活中真的再無法容忍曾經信誓旦旦立下海誓山盟的對方?在簽字離婚前,拋開成見、枷鎖、承擔、累贅,可否冷靜的再多想一想?
當太陽升起,台灣每天就有160對枕邊人,睜開眼的第一件事,是簽字離婚。雖說台灣離婚率高居亞洲第一已非新聞,但走入婚姻的新人, 愈來愈禁不起時間的考驗,亦是不爭的事實。
以內政部統計處最新的婚姻概況分析,結婚不到5年即分道揚鑣,已超過3成的比例,高居所有結婚年數的離婚之冠,似乎「五年之癢」已取代「七年之癢」。 年輕人不耐現實的磨合,急於從婚姻中脫身,老夫老妻也不保證白頭偕老。數據顯示,攜手超過30年卻黯然分開,在過去10年間,增加1成多,幅度超越其他結婚年數,「熟年離婚潮」已然成形。
儘管前面兩大趨勢原因不盡相同,但兩性作家袁瓊瓊認為,對於離婚,不必看得太過嚴肅, 因為婚姻跟人一樣,都無法固定恆久的存在,有開始,就必然有結束, 不用拿「永浴愛河」作為唯一標準。
她分析,婚姻裡存在著兩樣東西,一是「關係」,另一則是「愛」。兩個人最初是因為愛,才願意成立的一種關係。
所以,關係是形式,愛才是核心,但到了後來,大家拚命在維護這個關係,強調彼此該盡哪些責任與義務,卻忘了當初結合的初衷。
如果簡單的擁抱也沒有......
育有一女一子,離婚已屆兩年的博遠公關總經理梁濬哲,回想15年婚姻關係的結束,即是拘泥在關係,而忽略了愛。
他指出,自己在廣告、公關領域,每天挑戰不斷,情緒起伏大,回家後總希望能與老婆分享心得,沒想到從事服裝設計的另一半,卻老是提不起勁。「因為她認為自己工作已經夠累了,把家管好了就好,你在工作上的情緒,我沒有興趣聽!」
對於子女的管教態度,亦是衝突的導火線,光是當年還在念小學三年級的女兒洗頭該爸爸幫忙,還是讓她自己洗,或是早上該替孩子做早餐,或給他們錢自己買就好,就常意見不合,鬧得不可開交。
表面上,爭執的開端是夫妻倆溝通不良,但梁濬哲內心裡清楚:「我知道自己有時會像個男孩,但我的這些舉動,無非渴求妳多給我一點愛!」
然而,這些話梁濬哲始終都沒有說出口, 另一半除了逃避,也從未認真察覺,直到兩人的愛像電池耗盡了,要不走上離婚一途也難。
「婚姻的問題,常常就像病毒一樣,身體裡是有個警報器的,只要及早發現治療,就不會弄到玉石俱焚,一發不可收拾,」可言心理諮商所諮商心理師王瑞琪強調。
若可以聊的事情愈來愈少,彼此動不動就挑剔找碴,或當你發現如何取悅另一半,他都保持很大的距離,這就是很大的警訊。
另外,性生活也是一個指標。王瑞琪認為,雖然頻率多寡,無法百分百印證感情的好壞,但完全沒有性生活,就非忙碌一語可以帶過。「感情好的話,簡單的擁抱,就是一種愛的表徵,當連這樣的基本動作都擠不出時間,顯然對另一半的重視,已經大打折扣。」
即使有一方強調自己因壓力導致性冷感,你也可觀察他究竟是積極的找專家諮詢協助,還是從此拒你於千里,因為這些表象,都只是冰山一角。
旅行、生小孩不是解藥
很多夫妻發現兩人關係產生了裂痕,第一個念頭就是出國旅行, 希望重拾新婚時的甜蜜,梁濬哲也是其中之一。
他與妻子兩人幾番旅行下來,回來後雖有好轉,但效果都不持久。「旅行雖然緩和了緊張關係,但長年的心結,我們還是不願面對,不久又開始爭執不斷,最後,大家決定冷漠相對,以降低在孩子面前爭吵的機會,」梁濬哲無奈地說。
王瑞琪分析,若把出國旅遊當作拯救婚姻的手段,必須開誠布公,替長久問題立下一個好的溝通開端,回國後,持續導向善的方向,彌平過去的嫌隙。
最怕的是,有些夫妻以為一次的旅行就能解決過去幾年累積的不滿,卻被旅行中層出不窮的狀況,凸顯溝通不良的老問題,爆發更大的衝突,提早來到婚姻的臨界點。
另外,有些夫妻會再生個小孩,當作婚姻的承諾,只為了證明彼此的愛意仍在,王瑞琪認為此舉期期不可。
她強調,拿一個小生命,當作彼此的婚姻賭注,一旦關係又生波瀾,孩子將生長在動盪不安中,未來甚至成為彼此對抗的籌碼,徒增成長的傷痛。
在婚姻中,你快樂嗎?
若說致命的身體疾病,有救治的「黃金時間」,那麼,婚姻的病痛,是不是也有同樣的黃金搶救時刻?
「每個人的狀況不一樣,但當你覺得不快樂,或你的配偶不快樂時,就是『就醫』的黃金時間!」王瑞琪強調。
她指出,無論是自我檢視或找專業諮商人員,首先,你必須先誠實的面對自己。
若你是個需要有人關愛的小男人,不妨坦然面對,挖掘出真正的心理需求,尋求改善之道;若妳是個喜歡大權在握的女人,便要找到背後動機,看是否另尋安全感來源,而不是不斷找盟友,指責妳的另一半。
其次, 若對婚姻還有所期盼, 兩個人就應該一起面對問題,最好的方式是找專業的婚姻諮商人員,而非長輩或親友,因為再怎麼聰明的人,都難以跳脫自己的立場,常會有誤導的可能。
王瑞琪提醒,諮商過程中,不要一直寄望對方先改,自己就會改,更不要吝於給對方鼓勵, 或帶著敵意不做任何努力,「只要願意一起面對婚姻,通常要想挽回就會有希望。」
最後是「重建」,所謂重建不是要回到新婚的熱戀,而是重新找尋一個平衡點。
此時,「治療」過的婚姻,已非原有的感情和狀態,袁瓊瓊認為,凡是破碎過的婚姻,不管關係是否存續,其實都已經是全新的關係,掛著老關係的殼子而已。
所以,剛開始適應難免痛苦,但仍要努力改變心態,不妨「感恩現在可以有既熟悉又新鮮的對象,並試著用新的方式與另一半重新開始,」袁瓊瓊說。
離婚,可以是必要選擇
婚姻到了最後,旁人多半是「勸合不勸離」,但什麼樣的情況,是離比不離好呢?東海大學社會工作學系教授彭懷真指出,很多人會把「外遇」當作離婚的首要條件。
事實上,分析男性外遇,多半是感官的意亂情迷,而女性選擇外遇,則是尋求心靈的依附,除了責怪外遇對象給的「吸力」外,另一半的長期忽略,也讓外遇產生「推力」,與其把焦點放在第三者,不如積極地重新找回自我。「只要真心悔改,學習體諒、忍耐、陪伴,找時間修補,這樣的婚姻幾乎都救得回來。」
彭懷真進一步指出,反倒是另一半若有長期家暴、習慣性外遇、酗酒、吸毒等已經「上癮」的習慣,長期忍耐,不僅會傷害自己,也會波及小孩,甚至危及生命、釀成不幸,這種婚姻就不必苦撐下去。
決定放手前,想清楚了嗎?另外,經過種種努力,皆不見成效,決定離婚之際,該有哪些思考?
許多人倉促地想早點解脫,但在簽字之前,仍該有理性的盤算,才不會日後後悔。
具有13年離婚官司經驗、看過上百樁離婚訴訟的緯譽法律事務所律師廖修譽提醒,離婚前還是得問問自己,是不是處於經濟上弱勢,是否有獨立自主的能力,養不養活得了自己?若有小孩,你有完整撫養小孩的能力嗎?你的親人願意當你後盾,支援你嗎?
若答案是否定的,不妨暫時容忍,定下時間表,以培養未來獨立的實力。因為離婚絕不只是「要離開那個討厭的人」,更要面對法律、財務、心理和社交關係各方面的改變,思考愈周詳,就愈能將離婚帶來的傷害降到最低。
如此,就算放手,方能從容不迫, 未來才有可能饒恕對方,以朋友相待,讓彼此從仇恨中解脫。雖有遺憾,孩子卻更能感受來自父母真正的愛!
盡責
文╱連解瑗
家中最會念書的,就是小妹了,她從明星高中、大學一路順遂過關斬將,可說是只要她講得出校名的,她就可以輕鬆的通過入學考試。今年她申請英國的商學名校,更是榜上有名。前些日子,她愉快地在眾親友送別中,前往英倫深造。她的順遂,讓我和弟弟望塵莫及。
有一晚,面臨高三升學壓力的弟弟,突然一股腦兒地說:「為什麼二姊可以這麼幸福快樂?要什麼學校,就有什麼學校?」我也很好奇,小妹為何可以如此幸運呢?是真的只有幸福可言嗎?我們都忘了她當年時常挑燈夜戰,凡是家族、朋友的聚餐、出遊,只要會打亂她讀書計畫者,一律謝絕。
玩樂時,她比誰都盡興,會上網找尋景點的相關資訊,以免成了冤大頭;參加古蹟之旅,她熟讀資料,可以和導覽人員對談如流。她常說:「當下做一件事,就全力以赴,盡情享受過程,其他雜訊、課業統統擺一邊。」
小妹的順遂,源於她在不同時間點,所扮演的角色的盡責。套句小妹的話:「幸福快樂每個人都可擁有,就看有無看見一直在眼前的機會,以及是否能發揮最大功能。」
歌手:雪蓮
歌名:光影之間
http://vlog.xuite.net/vlog/guest/basic.php?media_id=Mm1jU3NELTE0MTI3MTUuZmx2
天快光了 背影留在這黑洞
酒醉深了 麻木的笑蕩回夢中
等太久了 原是夢何用再織夢
心快醒了 長夜的痛發現仍極痛沒結終
水的暗湧 頭髮被搖動有點凍
願告別長夢 沉默裡聽風
菲菲,感謝你詳細寫出有關婚姻之事的文章,獲益不少,兩人相處之道,必定大有學問,讓我好好參考思量。
http://www.npf.org.tw/particle-2551-1.html
對台灣離婚率亞洲第一的現象解讀! 2008-11-17 07:36:51
如果要結束婚約
面對的應是理性的拆夥
盡力減少負面影響
倘若雙方溝通成了
協議離婚大功告成
若走上了對簿公堂
裁決離婚之途就更需要時間、精力和能力的支持
法律和心理諮商就突顯了重要性
全臺灣的1980專線有提供免費電話服務
不好意思,借此宣傳。
謝謝妳,菲菲
台大社工系暨研究所助理教授 王雲東June 26, 2007 2008-11-17 07:33:27
婚姻給雙方一個最真誠的承諾,最初帶著滿心歡喜一輩子共創美好人生的一念結為連理,這過程歡歡喜喜、紛紛擾擾、吵吵鬧鬧,過了幾十年試問當初的心意何在?再問自己是否能體會過對方為家庭付出的辛勞還是坐享其成呢?夫妻間都會因現實產生許多問題,自己會以什麼角度去衡量呢?相互支持解決問題還是那不干我事的態度相待呢?結過婚的人說起來都好簡單,我想他們應該是有口難言吧!面對婚姻應該如何呢?人生一大課題學分就慢慢修吧!
對婚姻對象交往選擇的概念,始終如一:適者生存,不適者及早分道揚鑣,以免貽害子子孫孫幸福福祉。 2008-12-02 22:2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