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東岸浪行K 長虹橋、縣道64、奇美部落
長虹橋本來經過就算了
卻發現睡意堅強的狗
怎麼逗牠都不會抗議、不耐煩、翻白眼
所以就停下來畫了
後來新太平洋一號店的店員說
這隻叫“白目”
因為牠老是愛追車
怎麼罵都不改
白目本來是附近的野狗
拿食物誘惑牠
會靠近一點
但是要等人走了才叼食物走
一天天地靠近
花了一個月
才
牠才放心才留下來
:
「因為行為白目教不聽而得名,新新(另一隻狗)所有壞習慣都是她教的,翻垃圾、追車等
之後遇見的朋友說另一隻狗:
“白目”不追車的時候就進入禪定的狀態
手機伸到牠鼻子前也不動如山
與“白目”撞臉的機車
“白目”後方的白色建築是“奚卜蘭遊客中心”和“新太平洋一號店”
可能因為疫情生意冷淡
據朋友說以前有特色餐點、麵包、咖啡、風味啤酒
除了廁所之外
還有淋浴間
這次旅程 凡是有淋浴間的通通鎖起來了 不再提供使用
良好的立意必定是沒公德的少數人毀了
打掃的婦人說一天到晚塞住
免洗內褲亂丟
還有人拉屎
反正你不會在自家浴室做的事
通通會在這裡看到
。
一號店還陳列小農產品(果醬、手工皂之類的)
以及文創商品
文創商品完全和長虹橋以及附近村落無關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要販售台北也買得到的筆記本和明信片
#從舊長虹橋看新長虹橋
舊長虹橋很多猴子
但不會像舊東河橋的猴子那麼土匪 搶遊客的食物 翻機車的行李
這裡的猴子看到人就躲起來
靜浦部落統一製作的招牌很有特色
部落的觀光行程之一是划竹筏到獅球嶼(奚卜蘭島)
看起來是很溫和的活動
遊覽車下來的老幼婦孺都可以參與
入口意象也告訴大家撈魚苗是部落的重要漁業活動
我沒有機會親眼看到
推薦大家看這篇:http://m.udn.com/xhtml/HistoryArt?articleid=4413357
我相信我自己寫一定不及這篇的百分之一好
長虹大橋是秀姑巒溪出海口
這條溪是台灣泛舟活動的先河
我也參加過
印象中其刺激度對我不太足
就像東泉辣椒醬對四川人是甜醬而已
所以才能老少鹹魚啊
沿著河翻過海岸山脈的公路是縣道64
我是20天之後從瑞穗翻山過來的
提前寫在這裡
這條路上的奇美部落近來上新聞版面
原因是原民會在南島民族論壇開幕典禮上表演了奇美部落的勇士舞Ciopihay和送靈祭歌Kahahayan
因此告上了法院
因為一審敗訴
我在部落遇到了老婦人很小心地把問題引導這上頭
婦人說勇士舞屬於奇美部落長久以來的文化傳承
已經有申請專利
你要跳 可以
但是要知會部落
在開幕活動中表演的是發包給活動公司
請的舞團大概沒有部落的人
而且不只一次了
已經很多次了
都沒有知會部落
。
其實在網路上的反應
普遍認為奇美部落告得很莫名其妙
「難道我今天唱那魯灣、跳夏威夷草裙舞也要取得同意?」
我從婦人之言 大約可以知道部落覺得文化沒尊重
也擔心外人再不了解文化的情況隨便跳
會曲解本來的含義
甚至觸怒祖靈
導致來年收成不好
。
但是 我覺得這件事上最大的敗筆是求償300萬
把爭權利 移焦到只有爭後面那個字
好吧
我真的知會部落囉
是不是就取得授權
還是要付一筆授權金
授權金是象徵性的?
還是高到讓人覺得是靠祖產收稅金?
今天如果打官司只求償象徵性64元(代表縣道64,奇美所在的公路,我隨便說的)
大家的觀感可能會不一樣
#更詳細的分析可以參考原民台的這篇報導
這個戴頭盔的木雕
是奇美勇士的形象
....有點像蘭嶼達悟族勇士
奇美部落的男生從國中開始就進入階級制度
每三年晉一級
阿美族當中 奇美部落是唯一還保留階級制度的
大家有興趣可以上網搜尋相關紀錄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WOKqprAFvU
奇美部落的粉絲頁也是很認真經營
被稱為“活的博物館”的奇美部落
粉絲頁持續地發文也是“活的粉絲頁”
當日因為下雨 也因為不是旅遊季 只遇到一個婦人
所以也只能借助網路資料事後了解奇美部落
才知道蘊藏著很深厚的文化傳統
你可以報名野菜營、戰鬥媽媽營 對喜歡野營、登山的人而言 以後就不需要背山下的食材上山 山林本來就充滿了可食的物資
你也可以參加生態泛舟 體驗麥飯石煮蝦 初步了解奇美傳統生活
#雖然有階級表 但只有音譯 對外人沒有意義
比如第一階可以翻出 比如“小豆苗”
第二階叫做“青竹絲”
最高階叫做“老仙翁”....
這樣的翻譯才不會過目即忘
花東縱谷橫貫到海岸的幾條道路都是沿著河谷興建
都有峽谷可欣賞
縣道64也不例外
公路翻過海岸山脈的時候就可以看到瑞穗平原和鶴岡高地
然後到泛舟中心
秀姑巒溪泛舟就是以這裡為起點
我到的那天下著煩死人的雨
有國中畢業旅行在此集合等著泛舟
他們可不是搭遊覽車來的
而是騎腳踏車
公路上還可以看到一列穿螢光風雨衣的車隊正往泛舟中心前進
這麼有趣的畢業旅行
我國中時怎麼沒有遇上
比起我們在高雄飯店裡偷看18招
這些孩子真是太健康了
2024/8/3 12:26
奇美部落青年代表丁至軒今天表示,部落已經決定提起上訴,現正研擬撰寫書狀中。
部落聲明指出,依據判決,國家可以原住民族文化交流推廣之正當目的,就可將奇美的嚴肅神聖之祭儀歌舞,以合理使用之名拿來娛樂外賓,而原住民族沒有說不的權利,就算不小心冒犯禁忌,也沒有損害部落的尊嚴與利益。
部落聲明指出,判決可見對原住民族文化毫無尊重的態度,並質疑傳智條例不過是以一部法治為名,粉飾中華民國繼續在法律和體制上殖民原住民族,意圖將原住民族集體亡族滅種的遮羞布。
全案緣於,原住民族委員會於民國107年8月1日原住民族日,在圓山大飯店為停辦10年的南島民族論壇舉行開幕式,典禮以奇美部落勇士舞揭開序幕,包含前總統蔡英文、馬紹爾群島共和國總統海妮等貴賓都一同出席。
奇美部落認為,原民會在未經奇美部落授權同意下,擅自在南島論壇開幕式利用傳統智慧創作,又因錯誤展演其智慧創作,侵犯部落禁忌、文化、慣習,損及部落名譽,提起國家賠償訴訟,求償新台幣300萬元。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奇美部落敗訴,奇美部落不服,提起上訴,並追加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為被告。
二審台灣高等法院日前判決,相關展演內容目的正當,非惡意觸犯禁忌,不該當對奇美部落傳智創作的人格權侵害,判決駁回上訴,還可上訴。
奇美部落的傳智創作於南島論壇開幕前即已對外公開發表,因南島論壇活動在文化、政治、外交等方面均有正向且值肯定意義,於此嚴肅重要國際場合擇定用於開幕儀式,自有重要原住民族文化交流意義而有正當目的,依傳智條例規定屬合理使用而無違法性,不構成侵害奇美部落的傳智創作財產權。(編輯:張銘坤)113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