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13 02:09:48⊙﹏⊙

山蘇隧道__深坑阿柔洋







這條秘道其實只是我大驚小怪

常走山徑的阿伯阿姨已經踩出了一條明顯的路徑

並不需要什麼定位技巧

連日下雨之後乍晴的某個下午

我想到石媽祖步道看看貓、狗、山羊

但快到步道的時候

又覺得老是走這條步道   也太不思長進了

就沿著阿柔洋產業道路繼續前進

路旁一直會出現的是“驪山老母”看板

要不然就去看看是怎樣的老母吧

真正到了老母入口

又看到旁邊還有一條水泥路

不知通往何方

立刻見異思遷的往入口騎進去

只見這條水泥路又寬又長

真的不知會通到哪裡

經過幾個彎  看到兩三輛車停著

我就知道這裡一定有什麼山徑

入口左邊的大石頭後面放了幾根愛心拐杖

可以預知有些路段不好走

不久就遇到兩個往出口而來的山友

我問這條路可以通到哪裡

「到了山上之後可以選三個方向,王軍寮、林家古厝和猴岳山,你說炮子崙瀑布?也可以啦,但是我沒走過。」

談話之間   我注意他們腳穿著雨鞋  他們也注意我穿的是夾腳拖

「你穿這種鞋...可能不太好走...」

那就看看夾腳拖能走多遠

真的遇到不允許的路況當然回頭是岸

冒險走完又沒有獎金

開始的路段非常宜人

右邊是潺潺水聲

左邊有悅耳的鳥鳴

滿眼綠意

泥土路面彈性甚佳

炎夏走這條步道應該是很舒服的

因為烈日照不進來

烈日照不進來的山間有時候也未必會涼爽

因為空氣不流通   反而會像蒸籠般悶熱

但是這裡不必擔心悶熱

因為流水會帶動空氣

再加上可能有瀑布    飛濺出來的細微水沫  很高效的降溫   是所有冷氣都比不上

水聲變得康慷激昂的時候  就表示有瀑布

我循聲搜尋   果然在濃厚的樹葉間隙看到白色瀑布

可惜溪谷落差很大

找不到路徑下去....就算可以下去   東北季風作威作福的十二月的此時   我還是會等夏天再說

瀑布聲轉到max

因為水氣特別充足

步道出現了我前所未見密集的山蘇

山蘇是寄生植物

但是性格比較溫和

不會像菟絲草把房東的養分吸光  還勒死他

所以山蘇繁盛  也不減房東的枝強葉大 還添了不少風采

算是好房客

這段幾乎是綠色隧道的山蘇群

剛剛才說是靠近瀑布所以水氣豐潤所形成

我腳下的石頭也特別溼滑

泥路呈現黏稠易滑狀態

夾腳拖要特別擔心

我在山蘇隧道流連甚久

差點融化在那片綠意中

還好水邊有小紫花平衡一下

繼續往前

有一段水道

這可能是其他山友要穿雨鞋的原因

我仗著夾腳拖不怕水準備涉水而過

站上農民引水而建的集水池的水泥邊一看

發現了可以跳過水的兩個踏腳處

鞋子滴水不沾

經過一片農場

農場之後要穿過高聳的芒草和茂密的竹林(我不認識的矮小品種)

還好這條路一直都有山友行走

路徑很明顯

也看得到有人砍出路徑的痕跡

這片矮竹林積水飽滿   形成了染爛的泥巴   夾腳拖踩上去立刻陷入

你拔腳而出的只有腳   鞋子還留在泥巴裡

我只好一步踏出   又回頭挖鞋子  蝸步通過這段泥沼

這就是山友要穿雨鞋的原因了

夾腳拖最怕的就是爛泥巴

不但通過時會被挾持

通過之後鞋面沾的爛泥  滑溜溜的讓你很不好走路

還好又經過小溪可以洗掉泥巴

穿過小溪要爬另一座山

山腰有廢棄石屋一間

我想到最近看的毛姆短篇小說

其中有一篇是英國男孩在太平洋島上遇到了美麗的土著少女

兩人選了景色絕妙的密林  建了愛巢

直到有一天捕鯨船經過

英國男孩用獨木舟載了一些水果和食物   上捕鯨船交換菸草

在捕鯨船上被船長灌醉   擄去當船員....

這間石屋離汽機車能行的小徑   也要走半小時

郵差、披薩、快遞鐵定也不送到這裡

說不定也沒電

真想不通為何把房子建在這裡

再繼續走

可以看到山蘇雖然也很健康

但不如山蘇隧道裡的成群結黨

另一間石屋

這兩家交情不好也就麻煩了

漸漸地山蘇減少了

終至不見蹤影了

表示我已經脫離山溪水氣涵蓋範圍

到了風雲通暢的山頂

#泥地出現許多這種洞,不知什麼動物挖的

我在相對陽氣的林道憑著直覺行走

林木間甚至看得到101

就覺得很安心

在林間三叉路口看到指標

我選了阿柔洋

盡頭竟然是一座鐵門

我擔心是不是要爬出去

還好  只要從鐵門旁走出來就回到產業道路

從這裡下坡走回去機車停放處

這一圈費時兩小時







以下是毛姆的短篇‘紅毛“

毛姆的小說像個嘮嘮叨叨的老頭子

看了半天還沒進入劇情

他還在描述誰穿了什麼服飾

要很有耐心才能讀完




  [英]毛姆

 

    曹庸译

 

    船长把一只手插进裤袋,裤袋不是开在两旁,而是开在前边,他又是个胖子,所以,好不容易才把一只大银怀表掏出来。他看看表又看看正在西下的太阳。那个土著舵手瞟了他一眼,但没有说话。船长的眼睛落在渐近的岛上。一道白泡沫标明了礁脉所在。他知道那里有一个豁口,大得足以让他这艘船通过,船再靠近一点时,他指望看到那个豁口。离天黑差不多还有一个钟头,环礁湖的水很深,他们可以称心如意地抛锚。他已看到椰子树丛里那个村子,那个村的村长是大副的朋友,上岸过它一夜,倒是很愉快的。这当儿,大副走过来了,船长转身迎他。

 

    “我们随身带瓶酒去,找几个姑娘来跳舞,”他说。“我没有看到豁口。”大副说。

 

    大副是个土著,一个黑黑的漂亮汉子,模样儿有点像个晚期的罗马皇帝,看来还会发胖;可是,眉目清秀,轮廓鲜明。

 

    “我肯定这儿就有一个豁口,”船长说,一面用望远镜祐望着,“我真不懂为什么找不到它,派个水手上桅杆看看。”

 

    大副叫来了一个水手,命令他上桅杆。船长瞅着那个土著爬上去,等他报告。但是,那个土著却往下面叫嚷说,他除了看到一道连绵不断的泡沫外,什么也没看到。船长的萨摩亚话说得像个土著,他破口大骂那个土著。

 

    “还要他呆在上面吗?”大副问道。

 

    “呆在上面有啥用?”船长答道,“这个该死的傻瓜一点也看不到什么。如果我上去,我敢打赌,我一定能够找到那个豁口。”

 

    他恼怒地看看那根细长的桅杆。对一个一辈子爬惯椰子树的土著说来,那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可他自己又胖又笨重。

 

    “下来,”他高声叫嚷道,“你跟只死狗一样没有用处。我们只得沿着礁脉开,直到找到了豁口。”

 

    这是一艘装有柴油辅助设备的七十吨纵帆船,如果没有逆风,一小时可走四、五海哩。这帆船已弄得邋里邋遢;很早很早以前,船身曾漆成白色,可现在又脏又黑,斑斑驳驳。它有一股浓烈的柴油味和它经常装运的货物——椰子肉的味道。它现在已经到了离礁脉一百英尺的范围内了,船长要舵手沿着礁脉一直开到豁口那儿。驶了几英里后,舵手发现已错过了豁口。他掉转船头,又慢慢往回开。浮着泡沫的礁脉绵延不断,而这时,太阳快要西沉了。船长咒骂了水手的愚蠢后,只得作罢,准备等到第二天早晨再说。

 

    “把船掉过头来,”他说,“我不能在这里抛锚。”

 

    船往海上驶出去一点,天就断黑了。船抛了锚。等到船帆都收拢来,船身便开始剧烈地摇晃起来。阿皮亚人说,这条船总有一天会翻个底朝天。这条船的船主,那个开了一家大商店的美籍德国人说过,无论出多少钱都不能诱使他来乘这艘船。一个中国厨子,穿着很脏很破的白裤子和薄薄的白褂子,跑来说开晚饭了。船长走进舱房,看到机师已经坐在桌旁。机师是个干瘪的高个子,脖子细长。他穿着蓝工裤和无袖的运动衫,露出两只瘦瘦的胳膊,从肘到腕都刺了花纹。

 

    “他妈的,得在外头过夜啦。”船长说。

 

    机师没有答腔,他们不声不响地吃饭。舱房里点着一盏昏暗的油灯。他们吃了杏子罐头,结束了这餐饭后,厨子给他送上茶来。船长点燃了雪茄,到上甲板去。现在衬着黑夜,那个海岛看上去更只是漆黑一团。星星十分明亮。浪涛拍岸是唯一的声响。船长无精打采地在甲板躺椅上坐下,懒洋洋地吸烟。不一会,有三四个水手上来坐下。一个带着班卓琴,另一个拿了六角手风琴。他们开始演奏,其中一个人就唱起来。本地民歌用这些乐器一奏,听来十分奇妙。接着,有两个人开始合着歌声跳起舞来。那是一种野蛮的舞蹈,粗犷原始,节奏很快,跳的时候,手足动作急速;身子扭来扭去。它是肉感的,甚至是色情的,而且是没有激情的色情。它完全是动物性的,直率、古怪而毫不神秘,总之是很自然的,人们简直会说它有着孩子般的天真。最后,他们跳累了,都直躺在甲板上睡着了,一时万籁俱寂。船长吃力地从椅子上站起来,从同伴身上跨过去。他走进舱房,脱掉衣服,爬上床铺,躺在那儿。他在黑夜的燠热里有点儿发喘。

 

    第二天早晨当曙光升起,照耀了宁静的大海,头天晚上他们没找到的礁脉豁口,这时可以隐约看到它就在船东面不远之处,纵帆船驶进了环礁湖。湖面平静如镜。从珊瑚礁石的缝隙望到底,可以看到许多色彩鲜艳的小鱼游来游去。船长把船抛了锚,吃了早饭,便上甲板去。太阳在万里晴空闪耀生辉,但是清晨的空气是凉爽舒人的。这是礼拜日,有一种宁谧的感觉,一种安静得仿佛大自然也在休息的感觉,使船长格外觉得舒坦。他坐在那儿,望着树木繁茂的海岸,悠闲自得。过了一会,他嘴角慢慢地漾出了笑容,他把雪茄烟蒂扔进海里。

 

    “我看我得上岸去,”他说,“把小艇放下来。”

 

    他费劲地爬下舷梯,让人把他划到小湾去,椰子树一直长到海边,虽然不是排列成行,却间隔得井然有序。这些椰子树真像一群在跳芭蕾舞的老处女,上年纪了,却仍轻率浮躁,她们带着昔日的风姿,装腔作势地站那儿,犹强装笑容。他闲逛似地信步走过椰子树丛,沿着一条隐约可辨的曲径走去,来到一条宽广的小河边。一座小桥横在河上,这座独木桥是用十几根椰子树接成的,在接头的地方,由底端打进了河床的桩杈撑着。人们就在光溜溜的滚圆的树干上行走,又狭又滑,又没有扶手。要过这样一座桥,必须脚步稳,有勇气。船长犹豫了一会。可是他看见了对岸有一幢白人的房子躺在树丛的环抱中;于是下了决心,有点儿战战兢兢地举步走去。他小心谨慎地瞅着自己的脚,树干衔接处都有点高低不平,他走过这种地方时,脚步有点踉跄。等他走过最后一根树干,双脚终于踏上对面河岸时,他不禁如释重负地喘了一口气。他刚才一直在专心一意费劲地过桥,根本没有留心到有人在注视着他,因此,听到有人在对他说话时,不免吃了一惊。

 

    他抬头一看,一个人就站在他面前。这人显然是从他刚才看见的那幢房子里出来的。

 

    “我看到你迟疑了一下,”那人又说下去,嘴角挂着一丝微笑,”我一直在等着看你掉下去。”

 

    “才不会呢。”船长说,这会儿,他恢复了自信心。

 

    “我自己先前就掉下去过。我记得,有一天黄昏,我打猎回来,连人带枪,一古脑儿都掉了下去。现在,我总找个孩子来给背枪。”

 

    说话的人年纪不轻了,下巴上长着一小撮胡子,现在已有点灰白,面孔瘦削。他穿着一件无袖衬衫,一条帆布裤子,赤着脚。他的英语略带点口音。

 

    “你是尼尔森吗?”船长问道。

 

    “是。”

 

    “我听说过你。我想你就住在这一带什么地方。”

 

    船长随着主人走进一所小平房,笨重地坐进主人请他就座的椅子里。尼尔森出去拿威士忌酒和酒杯时,他把屋子打量了一番。这一看,使他大为惊奇。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许多书。四壁都是书架,从地板直到顶棚,里面塞满了书。有一架大钢琴,上面零乱地堆满了乐谱,一张大桌子上,乱七八糟地放着一些书刊。这屋子使他觉得困窘。他记起来尼尔森是个怪人。谁都不大了解他,虽然他已在岛上住了这么多年,不过,凡是认识他的人,都一致认为他是个怪人。他是个瑞典人。

 

    “你这儿倒有一大堆书。”尼尔森进来的时候,船长说。

 

    “这没有什么害处。”尼尔森微笑着答道。

 

    “你全都读过啦?”船长问道。

 

    “绝大部分读过了。”

 

    “我也爱看点东西,我订了一份《星期六晚邮》。”

 

    尼尔森给客人斟了一大杯很凶的威士忌酒,又给了他一支雪茄烟。船长主动稍稍自我介绍了一番。

 

    “我是昨儿晚上到的,我找不到豁口,只得把船停在外面。我从前从来没有走过这条路线,我手下的人有些东西要送到这儿来。你可认得格雷这个人吗?”

 

    “认得,他在离这儿不远的地方开了一家铺子。”

 

    “唔,有许多罐头食品要交给他,他还有一些干椰子肉要卖掉。人们认为我与其无所事事地呆在阿皮亚,不如到这儿来跑一趟。我大多是来往于阿皮亚与帕奇-帕奇间,不过,这会儿,那儿正在闹天花,没有什么买卖。”

 

    他喝了一口威士忌,点燃了雪茄。他是不爱说话的人,可是,尼尔森这人有点儿使他神经紧张,而神经一紧张他就想说话。这个瑞典人直盯着他看,那双深色的大眼睛里有种淡淡的感到有趣的表情。

 

    “你这个地方倒弄得很齐整。”

 

    “我花了不少力气。”

 

    “你这些树一定出息不错,都长得很好。干椰子肉现在是俏货。我自己也有一个小种植园,在乌波鲁,后来不得不把它卖了。”

 

    他又环视屋子,那些书使他有一种望而生畏的感觉。

 

    “不过,我想,你一定会觉得这儿有点寂寞吧。”他说。

 

    “我已经习惯了。我在这里住了二十五年了。”

 

    这时,船长想不出有什么话可说了,他闷声不响地抽一会儿烟。尼尔森显然也不想打破沉默。他沉思地端详着他的客人。客人个子很高,超过六英尺,而且很胖,面孔红红的,长满疙瘩,腮帮布满青筋,五官都好像陷进了肥肉里,他的眼睛充血,脖子埋在一圈圈肥肉里。除了后脑勺那一小绺近乎白色的长卷发,他的头差不多秃光了,他的前额开阔,闪闪发亮,本来也许会造成一种假像,似乎他挺聪明,如今却反而使他显得特别痴呆。他穿着很旧的斜纺哔叽裤和一件蓝色的法兰绒衬衫,领口敞开着,露出肉嘟嘟的、长满了红色毛毛的胸口,他坐在椅子里,姿势笨拙难看,大肚皮向前突出,两条肥腿叉开着,四肢都失去了弹性。尼尔森在悠悠然地捉摸这个人年轻时是个什么样子。几乎无法想像这个庞然大物曾是个满处跑的小伙子。船长喝完了威士忌,尼尔森把酒瓶推给他。

 

    “请自己倒吧。”

 

    船长探身向前,一只大手抓住了酒瓶。

 

    “那么,你怎么会到这一带来的呢?”

 

    “啊,我是为了健康缘故来的。我的两叶肺都坏了,人们说我一年也活不了。你看他们没有说对。”

 

    “我是说,你怎么就会在这儿定居下来的?”

 

    “我是个感情用事的人。”

 

    “噢!”

 

    尼尔森知道这个船长不会理解他的意思,他对船长看了一下,深色的眼睛里闪着讥讽。也许正是因为这个船长这么粗蠢迟钝,他才发了奇兴要再谈下去。

 

    “你过桥的时候,忙于保持身子平衡,所以没有注意到。但是一般都认为这儿是相当漂亮的。”

 

    “你在这里搞到了一座挺可爱的小房子。”

 

    “啊,我初到这里的时候,并没有这房子。这儿原来有一间土草房,蜂窝式的屋顶,有柱子,整所房子遮在一棵开满红花的大树的阴影之下;还有巴豆丛,叶子有黄的有红的,还有金色的,形成一个五彩缤纷的围篱。到处都是椰子树,像女人那样沉湎于幻想,那样爱虚荣。椰子树都长在水边,终日顾影自怜。那时节,我是个年轻人——天哪,已是四分之一个世纪以前的事啦——我要趁我还没有一命呜呼,在我所能得到的这段短促的时间里,享受一下人间所有的美妙生活。我认为,这里是我生平见到过的最美丽的地方。我第一次一见到这地方,心里就有一种梗得慌的感觉,真怕自己会哭出来。当时我还不到二十五岁,虽然,我拼命装得满不在乎,可我真不愿意死。不知为什么,我觉得这地方的美景,似乎使我比较容易接受我的命运了。我觉得,我一来到这里,我过去的一切生活便全都消失了。斯德哥尔摩和那儿的大学,还有波恩,似乎全都是别的什么人的生活,仿佛这时我终于找到了我们那些哲学博士——你知道,我也是一个哲学博士——一直讨论得那么起劲的‘实在’。‘一年’,我暗自叫喊说,我还有一年。我要在这儿度过这一年,然后心满意足地死去。”

 

    “我们在二十五岁的时候,都是傻里傻气,感情用事,像演蹩脚话剧那样。不过,如果不是这样,也许我们活到五十岁的时候,就不会那么明智了。”

 

    “请喝吧,我的朋友。别让我这番胡言乱语干扰了你。”

 

    他那只细瘦的手朝酒瓶一挥,船长把杯子里的剩酒都喝光了。

 

    “你一点也没有喝。”他一边说,一边伸手去拿酒瓶。

 

    “我是个节酒的人,”瑞典人微笑着说,“我用一些我认为是更为微妙的方法来自我陶醉。不过,也许那只是自命不凡而已。总之,那样效力更为持久,结果也不那么有害。”

 

    “听说现在在美国有许多人吸古柯硷。”船长说。

 

    尼尔森嘻嘻地笑一下。

 

    “可是,我很少见到白人,”他又说下去,“我也不认为偶尔喝几口威士忌就会对我有什么害处。”

 

    他给自己倒了一点儿,加上苏打水,呷了一口。

 

    “不久,我就发现为什么这地方会有这种超凡脱俗的美了。爱情曾经在这儿逗留过片刻,就像一只候鸟在海洋中途偶然看到一艘船,就暂且收起它那疲乏的翅膀那样,一种美好的激情的芳馨在这儿上空萦绕不散,那香味如同我家乡牧场上的五月山楂。我觉得这个人们爱过或者受过苦的地方,还总是保存着一种至今尚未完全消逝的淡香,仿佛他们获得了一种含有精神意义的东西,这些东西如今还神秘地影响到路过的人。我但愿能把我的意思讲清楚。”他稍稍地微笑了一下。“不过,即使我说明白了,我想你还是不会理解的。”

 

    他停了一下。

 

    “我想这地方之所以美丽,是因为一度受到了爱情的欢乐的赐予。”说到这里,他耸耸肩。“不过,也许这不过是因为青年人的恋爱和合适的环境的巧合使我的审美观得到满足的缘故。”即使是一个比这位船长开窍些的人,如果听到尼尔森这番话摸不着头脑,也是可以原谅的。因为尼尔森有点显得似乎在嘲笑他自己所说的话。仿佛他是出于感情说这些话的,而他的理智则觉得这种感情用事加上怀疑主义,那往往就不知道会有怎样的后果。

 

    他沉默一会,然后望着船长,眼睛里突然出现一种困惑的神色。

 

    “你知道,我不禁认为,我以前在什么地方见过你。”他说。

 

    “我可不敢说我记得你。”船长答道。

 

    “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仿佛你的脸我很熟悉。我已迷惑了好一会儿了。不过,我说不上是什么地点和什么时间看见过你的。”

 

    船长坚决地耸耸他那肥厚的肩膀。

 

    “我到这些海岛来有三十年了。一个人不可能在这么长时间里记得所有他见过的人。”

 

    那个瑞典人摇了摇头。

 

    “你知道,有时候,一个人会有这么一种感觉,对于他先前从来没有到过的一个地方,他却熟悉得出奇,我看到你就有这种感觉。”他露出一副顽皮的笑容。“也许我在前世认识过你。也许,也许你是古罗马的船长,我是摇桨的奴隶。你在这些海岛上有三十年了吗?”

 

    “整整三十年。”

 

    “我不知道你是否认识一个叫做红毛的人?”

 

    “红毛?”

 

    “我只知道他叫这个名字。我不认得他本人。我从来没有见过他。然而,我对他似乎比对许多人都更了解得清楚,比如说比对我的几个兄弟,尽管我同他们天天在一起有多年。他活在我的想象里,像保罗.马拉特斯塔或者罗密欧那样形象鲜明清晰。不过,我怕你从来没有念过但丁或者莎士比亚吧?”

 

    “我没念过。”船长说。

 

    尼尔森吸了一口雪茄,身子往椅背一靠,茫然地望着漂浮在无风的空中的烟圈。他嘴角漾出一丝笑容,一双眼睛却很严肃。接着,他望望船长。在船长那粗俗臃肿的身躯中有一种格外令人厌恶的东西。他有一种因为这种肥胖而显得过分自负的神气。这是一种不能容忍的行为。这真是使尼尔森的神经紧张不安。可是,在他面前这个人跟他心目中的那个人之间的显著差别,却叫人感到愉快。

 

    “红毛似乎是人们前所未见的一个最漂亮的人儿。我同当时认识他的不少人——白种人——谈过,他们都一致认为,你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他那美貌简直使你大吃一惊。人们管他叫红毛,是因为他有一头火红的头发,天然卷曲,他把头发留得很长。拉斐尔前派画家一定是因为这种奇妙的颜色才如醉似狂的。我不认为他会因此而自以为了不起,他太天真了,不会这样做了,不过,如果他这样做,也没有人会责怪他。他个子很高,六英尺一二英寸——在本来造在这里的那间土房里,在那根撑着屋顶的主柱上就有个记得着他高度的记号——他长得像个希腊神话里的天神,宽肩细腰;他像阿波罗,有着普拉克希特利刀下的那种柔滑与丰满,还有那种温柔的女性美,其中自有一种使人烦恼而不可思议的东西。他的皮肤白得耀眼,十分柔和,像缎子一般;他的皮肤就跟女人的皮肤一样。”

 

    “我小时候皮肤也很白。”船长说,充血的眼睛里闪烁了一下。

 

    但是,尼尔森并没有理会他。他这会儿正在讲故事,插嘴使他很不耐烦。

 

    “还有他那张脸,就像他的身躯一样美。一双蓝蓝的大眼睛,颜色很深,因此,有人说是黑色的,而且,和一般红头发的人不同,他的眉毛是深色的,睫毛很长,也是深色的。他容貌端正,无懈可击,那张嘴真真像一个鲜红的伤口。他当时二十岁。”

 

    说到这里,瑞典人带点儿戏剧性地停了一下,呷口威士忌。

 

    “他是独一无二的。从来没有一个比他更美的人,这正同野生植物为什么会绽开奇葩一样说不出个道理来。他是造化一个可喜的意外收获。

 

    “有一天,他在你今天早晨停船的那个小湾上登陆。他是个美国水手,从停泊在阿皮亚的一艘军舰上开了小差。他说服舰上一个好心肠的土著,让他搭上一艘正要从阿皮亚开往萨福托的单桅船,后来,人们又让他坐独木舟在这里上岸。我不知道他开小差的原因。也许军舰上的生活和各种约束使他感到厌烦了,也许因为他陷入了困境,也许是被南海和这些富有传奇色彩的岛屿深深吸引住了。这些地方时而会古怪地把一个人身不由己地吸引过来,然后这个人就发觉自己像只投进蜘蛛网的苍蝇了。大概他身上有个软弱的地方,这些青山碧海以及和风一下子就拿掉了他身上那北方人的刚劲,就像达利拉拿掉了那个拿细耳人的力气一样。总之,他要躲藏起来,他认为,他在这个与世隔绝的偏僻隐蔽的角落里躲到他那艘军舰驶离萨摩亚,准是万无一失。

 

 

 

 

    “小湾上有一间本地人的小屋,正当他站在那儿,不知道究竟该朝哪儿走的时候,一个年轻姑娘走出来,请他进屋。他简直懂不了两句本地话,她也不懂什么英语,可是,他足以理解她的笑容的意思和那优美的手势,他跟她进去了。他在草席上坐下来,她给了他几片菠萝。我只能根据传闻来谈红毛,不过,我在他的初次相遇的三年后见到了那个姑娘,那时,她不过十九岁。你真想象不出她是多么优雅娇美。她具有木槿那种热烈奔放的丽质和绚烂多彩的风姿。她个子比较高,身材苗条,有着她那种族的秀美的面貌,一双大眼睛,仿佛棕树下宁静的两汪水潭;她的头发又黑又卷,垂在背后,她戴着一只香味芬芳的花环。她一双手真可爱,那么小巧,十指那么纤细,简直令人心弦为之一紧。在那些日子里,她动辄笑逐颜开,笑容是那么欢快,简直使你双膝发颤。她的皮肤就像夏天一片成熟的麦田。我的天,我怎能描绘得了她?她实在太美了,简直不像是真的。

 

    “这两个年轻人,她十六岁,他二十岁,一见钟情了。那是真正的爱,不是那种出于同情、共同兴趣和相互理解的爱,而是质朴的爱,单纯的爱。那是亚当在花园里一觉醒来,发现夏娃那双水汪汪的眼睛正凝望着自己,伸手去抚摩她的那种爱。那是使得人间成为奇迹的爱,那是使得生命具有丰富含义的爱。你从来没有听到过一位聪明而玩世不恭的法国公爵这样说过吧?他说,在一对情人中,总是有一个去爱,另一个接受爱;这是一个严酷的真理,我们绝大多数对此不得不听之任之,不过,有时候,也有两个人都去爱,同时也让自己被爱的。这样,人们也许就相信太阳确实是停留不动的了,就像在约书亚向以色列人的上帝祷告时那样。

 

    “即使到了现在,在这么多年以后,我一想到这两个人,那么年轻,那么美丽,那么纯朴,一想到他们的爱,我就猛然觉得一阵剧痛。这种完美无缺的爱情撕碎了我的心,正如在某些夜晚,我看到明朗的天空,一轮落月照着环礁湖也教我心碎一样。一想到纯洁无疵的美,总是让人心里发痛。

 

 

 

 

    “他们都是孩子。她善良,可爱,体贴。我对他虽然一无所知,我却总是认为,在那时,无论如何,他是单纯坦率的。我也认为他的心灵同他的身躯一样美丽。不过,我也敢说他同人类蒙昧时期树林里的那些生物一样,没有什么复杂的心灵,那时候,它们用芦苇做笛子,在山涧里洗澡,那时候,也许还可以看到小鹿骑在长胡子的半人半马的怪物的背上飞跑过林中空地。心灵是使人苦恼的东西,等到人的心灵成长起来,他就失掉了伊甸园。

 

    “唔,红毛来到这个岛上的时候,岛上刚刚发生过一次时疫,那是白人带到南海来的,三分之一的居民死掉了。似乎那个姑娘所有的近亲都丧亡了,她这时寄居在远亲的家里。这户人家有两个干瘪的老太婆,腰弯背曲,满脸皱纹,还有两个年轻些的女人,一个男人和一个小孩。红毛在那儿呆了几天。可是,也许他觉得太靠近海边,有可能碰上白人,会泄露了他藏身的地方;也许这两个相爱的人不愿意同别人呆在一起,弄得他们连相聚一刻的乐趣都没有。一天早晨,他们这一对出发了,随身带着姑娘的几件东西,沿着椰子树下的草径走去,走到你所见的那条小河。他们必须走过你刚才走过的那座桥,那个姑娘看到他害怕,笑得真欢。她搀着他的手走完了第一根树干,他没有勇气了,只得又走回去。他不得不脱下他所有的衣服,再来冒一次险。她把这些脱下来的衣服顶在头上带过河去。他们就在那儿的一间空小屋里住了下来。究竟是她对这间小屋拥有什么主权(因为土地使用权在岛上是件复杂的事情)还是屋主在时疫期间死亡了,我都不知道,总之,没有人对他们表示过异议,他们就把它据为己有了。他们的家具包括两条睡觉的草席,一片破镜子,一两只碗。在这个令人愉快的岛上,这几件东西就够开始建立家庭了。

 

    “据说幸福的人是没有历史的,一种幸福的爱情肯定也是没有历史的。他们成天无所事事,然而,白昼似乎总苦短。那个姑娘有个本地的名字,可是红毛叫她萨丽。他很快就掌握了这种简单的语言,他总是一连几个钟头躺在席子上,姑娘则快活地同他说个不停。他是个沉默寡言的人,也许他的头脑不十分灵活。他不停地吸烟卷,这种烟是她用本地的烟草和露兜树叶给他卷成的。他看着她用十只灵巧的手指编草席。本地人常常跑来讲些这个岛昔日遭受部落战争骚扰时那些没完没了的故事。有时候,他到礁石上去钓鱼,带回来满满一篮色彩鲜艳的鱼。有时候,他在晚上提了灯笼去捉龙虾。小屋四周有许多芭蕉,萨丽把它们拿来烤后,作为他们俭省的饭餐。她知道怎样拿椰子做出美味可口的食品来,河旁的面包树供给他们果实。碰到什么节日,他们就宰口小猪,在火热的石头上烤,他们一起在小河里洗澡;到了黄昏,他们便在环礁湖里划船玩,划的有桨叉托架的那种独木舟。大海是深蓝的,在夕阳照耀下,则是酒红色的,像是荷马史诗里希腊的大海;但是环礁湖的颜色变幻无穷,它忽呈蓝宝石色,忽呈紫水晶色,忽呈翠绿色;落日一瞬间又把它变成透明的金黄色。接下来又是珊瑚、棕、白、粉红、红、紫等颜色,形状千奇百怪。这湖仿佛是一个有魔力的花园,而来去匆匆的鱼儿则像是一群蝴蝶。它光怪陆离,简直不像是现实世界。珊瑚间都是白沙铺底的水潭,这里的海水,粼粼发光,清澈见底,是个洗澡的好去处。于是,在薄暮中,他们感到又凉爽又快活,手搀着手,踏着柔软的草径,漫步走回小河彼岸。这时,椰子树间一片椋鸟的吵闹声。接着夜晚来临,巨大天空闪着金黄色,它似乎比欧洲的天空更为辽阔,清风徐徐吹过大门敞开的小屋,漫漫长夜又总是苦短。她十六岁,他不过二十岁。晨曦悄悄地从小屋的木柱间透进来,注视着这两个可爱的孩子互相拥抱着睡在那儿。太阳躲在破烂的芭蕉树叶后面,免得打扰他们,可是,不一会,又好像恶作剧似地投来一线金光,有如一只波斯猫伸出爪子,落在他们的脸上。他们睁开惺忪的眼睛,面露笑容欢迎又一天的到来。星期延长成月,转眼一年过去了。他们似乎彼此相爱得——要不要说是很热烈我还犹豫不决,因为热情本身总带一丝悲哀,有少许辛酸或痛苦,还不如说,他们彼此相爱得像他们第一天相遇时那样全心全意,那样纯朴,那样自然,他们那天一见面就认识到神灵附在他们身上了。

 

 

 

 

    “如果你当时去问他们,我可以肯定,他们准会以为,他们的爱情不会有终止的一天。我们不是知道爱情的基本要素就是相信爱情本身是不朽的吗?然而,也许红毛心里已经有了一粒十分细小的种籽,虽然他自己不知道,那个姑娘也毫无所知,可是,这粒种籽到了适当的时候就会渐渐变成厌倦。因为有一天,小湾的一个土著跑来对他们说,在海岸那头什么地方停有一艘英国捕鲸船。

 

    “‘嗨,’他说,‘我不知道能不能拿些芭蕉和芒果去换一两磅烟草。’

 

    “萨丽双手不知疲倦地给他做的露兜叶烟卷虽然抽起来味道不错,也够凶的,却不能使他满意。他突然极想吸真正的烟草,吸那种强烈的、难闻的、辛辣的烟草。

 

    “他已经有好几月没吸过一筒板烟了。他一想到板烟,就淌口水。人们会认为,一种灾祸的先兆也许会使萨丽设法来劝阻他,可是,爱情如此彻底地占据了她的身心,她从来未曾想到,这世上会有什么力量能把他从她身边夺走。他们一起上山去采了一大篮野桔,桔子虽是绿色的,但甜滋滋的,汁液饱满;他们在小屋周围摘了芭蕉,从他们的树上采了椰子、面包果和芒果;他们把这些东西拿到小湾,装在摇摇晃晃的独木舟里,红毛和那个给他们送来捕鲸船消息的土著小孩一起沿着礁脉外边划去。

 

    “这是她最后一次看到他了。

 

    “第二天,那个孩子独自回来了。他成了个泪人儿。下面就是他说的故事。一个白人从舷侧看了一下,就让他们上船去。他们带了水果上船,红毛把它们堆在甲板上。那个白人和红毛交谈起来,后来,他们似乎达成了什么协议。有一个人到下面去把烟草拿来。红毛立即抓了一点,点燃了烟斗。那孩子还学着红毛很有兴味地打嘴里吐出一大串烟雾的样子。后来,他们对红毛说了几句话,红毛便到舱房里去。那孩子通过敞开的门,好奇地望着,他看到人们拿出酒瓶酒杯来,红毛又是抽烟,又是喝酒。他们似乎在问他什么话,他摇摇头,哈哈笑了。最同红毛谈话的那个人也哈哈笑了起来,他又给红毛斟了一杯酒。他们继续边谈边喝,不久,那孩子看着同自己毫无关系的情景看累了,便在甲板上蜷着身子睡着了。后来人家一脚把他踢醒,他跳了起来,看到捕鲸船正慢慢驶出环礁湖。他看到红毛坐在桌边,脑袋沉重地搁在双臂上,睡得正熟。那孩子朝他那边走过去,想叫醒他,不料一只手粗暴地抓住他的胳膊,有个人一边瞪眼怒视,说着他听不懂的话,一边指着舷侧。那孩子对着红毛高声叫嚷,可是,一眨眼工夫,人家已一把将他抓住,往海里扔下去了。他毫无办法,只得游了一圈去找他的独木舟,独木舟已漂开了一小段路,他把它推到礁脉那儿。他爬进独木舟,一路抽抽噎噎,把它划到岸边来。

 

    “出了什么事已经够明白了。那艘捕鲸船,由于开小差和生病,缺少人手,红毛一上船,那个船长便要他签约受雇用;遭到红毛拒绝后,船长便把他灌醉拐走了。

 

 

 

 

    “萨丽悲伤得发狂。她整整哭了三天。那些土著拼命安慰她,可就是无法安慰得了她。她不肯吃东西。后来,她筋疲力尽了,就变得阴郁冷漠。她成天呆在小湾那里望着环礁湖,徒然地希望红毛好歹会设法逃回来。她一个钟头又一个钟头地坐在白沙滩上,泪水顺着脸颊滚滚直流,到了晚上,她拖着疲惫的身子过了小河,回到她曾在那里度过幸福时光的小屋来。在红毛来这个岛以前同她一起生活过的那些人,都希望她再回到他们那里去,可是,她不肯去,她确信红毛会回来。她要让红毛在他离开她的地方找到她。四个月后,她生下了一个死婴。那个在她分娩期间跑来帮忙的老太婆就留下来陪她住在小屋里,她的生活失去了一切乐趣。如果说她的痛苦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得不那么难以忍受了,那只是因为被一种固定的忧郁症取代了。这些土著的感情,尽管非常强烈,却总是倏忽即逝的,人们一定没有想到能在他们中间发现一个女人会有如此持久的激情。她从来不丧失这个坚定的信念,即认为红毛迟早准会回来。她在等待他,每回有人经过那座用椰子树干做成的独木小桥时,她总要看一看。说不定终于是他来了。”

 

    尼尔森不说下去了,他轻轻叹了一口气。

 

    “最后她怎么样啦?”船长问道。

 

    尼尔森苦笑一下。

 

    “啊,三年后,她又结交了一个白人。”

 

    船长发出一阵粗鲁而讥诮的笑声。

 

    “她们一般都是这样。”他说。

 

    那个瑞典人朝他憎恨地看了一眼。他不知道这个肥胖、粗蠢的人为什么会激起他如此强烈的嫌恶。但是,他的思想又走岔了,他发觉他脑海里尽是过去的种种记忆。他又回到了二十五年前。那时节,他初次来到这个岛上,阿皮亚和阿皮亚那种花天酒地、呼么喝六的生活都教他生厌了,他是个病人,不再怀有在事业上飞黄腾达的非分之想。他坚决把成名成家的一切希望都置之脑后,能够过几个月保重身体的生活就心满意足了。他寄居在一个混血儿商人那里,这人在几英里外海边村子旁开了一爿铺子。

 

    有一天,他信步沿着椰子树丛中的草径走去,忽然看到萨丽住的那间小屋。这个地方的美真使他乐极而悲从中来,接着,他又看到了萨丽。她是他生平所曾见到的最可爱的丽人,她那双极其动人的深色眼睛里的悲伤神色格外打动了他。南海土著是容貌俊俏的种族,在他们中间,美人并不是稀罕的,但是,那是一种形体美好的动物的美,那是空虚的美。而这双神秘的深黑色眼睛,却使人感到一个正在探索的心灵的无边的痛苦。那个商人把这番故事说给他听,他听了十分感动。

 

    “你认为他还会回来吗?”尼尔森问道。

 

    “没有的事儿。唔,要过几年之后,那艘船才会给他算清工资,那时候,他早就把她都忘得一干二净了。我敢说,他醒来,发觉自己被拐的那会儿,一定是气得发狂,要找个什么人打一架。不过,他还是得苦笑一下忍受下去,我想,用不了一个月时间,他就会认为,他能够离开那个海岛,倒是他生平所碰到的最好的事情了。”

 

    尼尔森始终忘不了这个故事。也许因为他生病,身体虚弱,他总是要想到红毛那个健美的身体。他自己生得很丑,其貌不扬,他特别欣赏别人的美。他从来没有热爱过别人,更没有被别人热恋过。那两个年轻人的双方共同吸引,给予他一种特殊的喜悦。这种爱情具有那种无法表达的绝对的美。他又跑到河边那间小屋那里去。他有语言的天赋,又有奋发的决心,惯于埋头苦干,他已经花了很多时间来学本地话。他的老脾气改不了,他正在为一篇论萨摩亚语言的文章搜集材料。同萨丽住在一起的那个老太婆请他到小屋里去坐坐。她请他喝卡瓦酒,抽烟。有人可以聊天,她很高兴。老太婆说话的时候,他就盯着萨丽看。她使他想起了那不勒斯博物馆里的普赛克。她的面貌有着同样清晰的线条,尽管她已生过孩子,她还是有处女的容颜。

 

 

 

 

    他见过她两三次后,才使她开口说话,而她说话只是为了问他是否在阿皮亚见到过一个叫做红毛的人。红毛已经失踪两年了,但显然她还一直在想着他。

 

    尼森不久便发觉自己爱上她了。现在只是凭着主观意志上的努力克制,才使他没有天天到小河那边去,他不跟萨丽在一起的时候,他还是在始终想到她。起初,他把自己看成是一个垂死的人,只求能看看她,偶尔能听她说说话,他这种爱给他带来一种美妙的幸福感。他为这种爱的纯洁而欣喜若狂。他对她别无所求,只求有机会围着这个可爱人儿编织一只有种种美好幻想的网。可是,野外的空气,稳定的气温,充分的休息,简单的饭食,开始对他的身体起了意想不到的作用。他夜间的体温已不再升到那么惊人的高度,他不大咳嗽了,体重开始有所增加;六个月过去了,他也没有咯过一次血;突然之间,他觉得自己有可能活下去了。他仔细研究了自己的病状,开始产生了希望,觉得只要极其小心注意,他就能够阻止病情发展。这使他兴奋得再次对未来有所期望了。他订了一些计划。要再过任何积极有为的生活显然是完全办不到了,但是,他可以在这个岛上生活,他那点不多的收入,在别的地方不够用,却完全可以维持他在这里的生活。他可以种椰子树;这可以使他有事做;他可以请人把他的书籍和钢琴运来;可是他的机敏的头脑知道,所有这一切都不过是要掩饰那个使他着了迷的愿望而已。

 

    他要萨丽。他不仅爱她的美,而且爱她那双哀怨的眼睛后面的那个朦胧的心灵。他要使她陶醉在自己的激情中。到头来,他就会使她忘却过去。这时他沉溺在狂喜之中,设想着他自己也可以给她幸福,这种幸福,他本来以为是决不会再碰到了,可现在却如此奇迹似地出现了。

 

    他求她同他一起生活。她拒绝了。他本来就料到她会拒绝,因此,也不怎样沮丧,他很有把握地认为,她迟早总会让步。他的爱是不可抗拒的。他把自己的愿望告诉了那个老太婆,结果有点出他意料地知道,她和邻居们早就觉察到他们两人的情况,都竭力劝萨丽接受他的要求。所有的土著毕竟都乐于为白人管家,况且用这个岛的标准看,尼尔森就算是个有钱人了,他所寄居的那个商人也来劝她别作傻瓜,这种机会是不会再来的,经过这么久之后,她不能再认为红毛还会回来了。那个姑娘的抗拒反而增强了尼尔森的愿望,本来是一种十分纯洁的爱,现在却成了一种引起痛苦的激情了。他已经下了决心,什么也阻挡不了他。他使萨丽不得安宁。最后,由于他的百折不挠,一会儿恳求,一会儿发怒,加上她周围每个人的劝说,她给搞得疲惫不堪,只好答应了。但是,第二天,等他喜气洋洋地跑去看她时,却发现她头天晚上已把那间她同红毛一起住过的小屋烧成平地。那个老太婆跑到他跟前来生气地大骂萨丽,可是,他不理会她,这没有关系;他们可以在小屋原址再盖起一座平房来。如果他要把一架钢琴和一大批书都搬来的话,一座欧洲式的房屋确实比较合适。

 

    那间小木屋就这样造起来了,他现在已经在那里头住了许多年,萨丽也成为他的妻子了。不过,在开头几个星期的狂喜之后(在这几个星期中,他因为得到了她所给他的东西而心满意足),他就体会不到什么幸福了。她是因为疲惫不堪而向他让步的,她所让步的也只是她所不重视的东西。那个他曾经隐约地窥见的心灵却可望而不可及了。他知道她一点也不爱他。她还是爱红毛,她始终在等红毛回来。尽管有他的爱情,他的温存,他的同情和他的大度,尼尔森知道,只要红毛一招手,她就会毫不迟疑地离他而去。她决不会想到他的痛苦。他的身心极度苦痛,他猛攻她那阴郁地抗拒他的冷若冰霜的态度。他的爱变成了苦。他对她非常好,想以此来软化她的心,可是,那颗心还是像先前一样硬。他佯装毫不在乎,她也不予理会。有时候,他发脾气斥责她,她就悄悄地啜泣。有时候,他认为她不过是个骗子,那心灵只不过是他自己的虚构,因此,他之所以不能进入她那个心的圣殿,是因为那儿根本就没有什么圣殿,他的爱已成了一座牢狱,他渴望从那里逃走,可是,他却连打开门——这是唯一需要做的事——走到户外去的这点力气也没有。这真折磨人,他终于变得麻木绝望了。最后,火自行烧光了。每逢他看到她眼光在那座独木桥上时,他心头涌上来的已不再是怒火而是不耐烦了。他们出于习惯和方便住在一起,至今已有多年了,他现在回想起自己昔日的激情,只是一笑置之。她已是个老太婆了,因为岛上的妇女都老得快,如果说,他对她已不再有任何爱的话,却还有宽容之心。他怎么干,她倒也全然不管。他只得从他那架钢琴和许多书本中寻求安慰。

 

    他的思潮使他很想说话。

 

    “当我现在回忆往事,想到红毛和萨丽那种短暂的热烈的爱情的时候,我不觉认为,他们也许应该感谢那无情的命运,在他们的爱情似乎还是处于顶点时就把他们拆开。他们吃了苦头,可是,他们吃的是美的苦头。他们得免于一场真正的爱情悲剧。”

 

    “我好像没有完全懂得你的意思。”船长说。

 

    “爱情的悲剧并不是生离死别。你知道得过多久,两个人之中才会有一个感到不再爱了?啊,看到一个你曾全心全意地爱过的女人,这人你曾经觉得一看不到她就受不了,可现在你终于领悟到,如果你从此再看不到她也无所谓,这才是真正非常痛苦,爱情的悲剧就是冷漠。”

 

    可是,就在他说话的时候,有一件异常的事发生了。虽然他一直在对着这位船长说话,却并不是在和他谈,他一直是在自言自语,眼睛虽然盯着他面前这个人,却是视而不见。可是,现在却有一个形象出现在他的面前,不是他所看到的这个人,而是另一个人的形象。仿佛他在照着一面使人显得格外矮胖或者细长得荒谬绝伦的哈哈镜,不过,这会儿,情况恰好相反,他在这个肥胖的丑老头身上依稀看到一个年轻小伙子的影子。这当儿,他对老头探究地很快细看了一下。为什么随随便便的散步就使这人走到这个地方来呢?他的心突然一惊,几乎透不过气来。他猛地起了一种荒谬的怀疑。他所想到的事情是不可思议的,然而,它可能是个事实。

 

    “你叫什么名字?”他猝然问道。

 

    那个船长的脸皱成一团,狡猾地嘻嘻一笑。这时他显得满怀恶意,非常鄙俗。

 

    “他妈的已经这么久没有听到我的名字,我自己也都快忘记了。不过,三十年来在这一带的岛上,人们一直管我叫红毛。”

 

    他发出一声低低的、简直是听不到的笑声。那庞大的身躯颤动着,这真是卑鄙。尼尔森打了个寒颤。红毛却感到这有趣极了,泪水从他充血的眼睛里顺着双颊流下来。

 

    尼尔森倒抽了一口冷气,因为这当儿,一个妇女进来了。她是个土著,一个外貌有几分威仪的妇女,粗壮而还不是痴肥,肤色很深,土著的肤色总是随着年纪增长而变深,头发灰白得利害。她穿着一件黑色的宽大长衫,薄薄的衣料显出她那大大的胸脯。紧要关头来到了。

 

    她跟尼尔森说了几句有关家务的话,尼尔森回答了。尼尔森觉得自己的声音有点不自然,但不知道她有没有听出来。她朝那个坐在窗边椅子里的男人冷淡地扫了一眼后,就径直走了出去。紧要关头又去了。

 

    尼尔森一时间说不出话来。他激动得厉害。后来他说:

 

    “如果你能留下来同我一起,吃点便饭,我将十分高兴。”

 

    “我想,不啦,”红毛说,“我得去找这个叫做格雷的家伙。我把东西交给他后就要走了。我想明天就回阿皮亚。”

 

    “我找个孩子同你一起去,给你带路。”

 

    “那太好了。”

 

    红毛有点费劲地从坐椅上站起来,那个瑞典人找了个种植园干活的孩子,告诉他船长要上哪儿去,那孩子便沿着小桥走去,红毛准备跟他过桥。

 

    “可别掉下去。”

 

    “决计掉不下去。”

 

    尼尔森看着他过桥,等到他消失在椰子树丛时,他还是在看。接着,他沉重地往椅子里坐下去。使他不快活的,就是这个人吗?萨丽爱了这么些年,并且不顾一切地等待着的,就是这个人吗?这真是可笑。他突然感到十分气愤,他有一种本能的冲动,想跳起来,把周围的一切东西都砸个稀巴烂。他受骗了。他们终于彼此见了面,却一点也不知道。他开始笑了,是悲哀的笑,他笑得越来越厉害,直到变成了狂笑。神明对他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可现在他已经老啦。

 

    后来,萨丽进来告诉他开饭了。他在她面前坐下来想吃饭。他心里想,如果他现在告诉她,刚才坐在椅子里的胖老头,就是她仍然用青春的全部热情去思念着的那个人,他不知道她会怎么说。多年以前,在他因为她使自己那么不快活而怨恨她的时候,他一定乐于这样告诉她。他那时真想像她伤他感情那样地去伤她的感情,因为他之所以怨恨仅仅是为了爱。可现在他已不在乎了。他冷淡地耸耸肩。

 

    “刚才那个人来干什么?”她问。

 

    他没有立即回答。她太老了,是个又胖又老的土著妇人。他不明白自己过去为什么会那么狂爱她。他曾经把他心灵的一切宝贵东西都堆在她脚下,她却不屑一顾。浪费,多大的浪费!可现在,当他瞅着她去看桥的时候,他心里只感到轻蔑。他的耐性终于消耗净尽了。他回答她刚才的问话。

 

    “他是一艘纵帆船船长。他是从阿皮亚来的。”

 

    “啊。”

 

    “他给我带来了消息。我大哥病得很厉害,我必须回去。”

 

    “你会去很久吗。”

 

    他耸耸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