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7-06 23:39:34凡才

語言的「悖反常規性」使人產生樂趣

語言是社會禁忌的守衛者;「語言通過它的詞彙,語法和句法,通過固定在其中的整個精神來決定哪些經驗能進入我們的意識之中」 ;語言決定了「現實」,並為我們塑造出「真實」。語言的語法結構和邏輯規則以「不在」的神秘方式為社會記錄了一切的「不可說」。語言不斷以「沒有」、「不存在」、「那是錯誤的」、「那是不應該的」、「那是有害的」、「根本不可能」所以它們通通是「不可說」的說詞,來防止我們去接近它一直想要隱瞞我們的「真相」。這個真相就是─世上只有暴力,沒有「真相」。

這「不可說」,就像伊甸園的果子一樣,我們明知道它是可口的、是香甜的,但上帝卻反過來提醒我們萬萬碰不得。這個「不可說」把自己吊在樹上,然後不斷搖晃著身軀來誘惑過往的行人。任何人只要忍不住誘惑摘下它,說出了「不可說」的社會禁忌,「愉悅」就會立刻逼迫他,遠離那威嚴肅穆的「上帝國度」。歡愉感來自語言的「不可說」之處。這「不可說」就是佛洛姆所謂的「社會無意識」 (而不是榮格(Carl Gustav Jung, 1875-1961)所說的那種先天、原始的「集體無意識」)。

大部分慾望解放的樂趣,其實都是靠著悖反語言常規、或遠離語言常規的手段而完成的。凡是悖反語言常規的符號,我們都可將其稱之為「笑話」。簡言之,「笑話」,就是說出「不可說」的話。讓我們以上面這則笑話為實例,來深入探討這個問題:

國家安全局 、法務部調查局和警政總署都聲稱自己是最好的執法者。為此,阿扁總統決定讓他們三個單位好好比試一下。於是,阿扁總統派人把一隻兔子放進樹林,看他們如何把兔子抓回來。
國家安全局派出大批安全人員進入樹林,並對每一顆樹進行訊問,經過幾個月之後的調查,得出的結論竟是:兔子並不存在。

調查局則出動人馬包圍了樹林,並用擴音器命令兔子出來投降,可是兔子並沒有出來,於是他們放火燒毀了樹林,燒死了林中所有的動物,並且拒絕道歉。他們對外發表正式聲明,聲稱:「這一切都是兔子的錯」。
最後,輪到警政總署了。幾名警察悠哉地走進樹林,幾分鐘後,便拖著一隻被打的半死的浣熊走出來。只見那隻奄奄一息的浣熊不斷搖著手喊著說" 好啦!好啦!我承認我就是那隻兔子啦!.........."


對某些人來說,這是一則有趣的笑話。但為什麼它是有趣的?讓我們先試著從內容裡來找找它的特異之處。

首先,我們注意到,偉大的國家元首―阿扁總統竟然會用「抓兔子」的方式來測驗部屬的能力。其次,我們還發現,國安局人員竟然向樹木探循嫌犯的線索。而且,調查局人員竟然也企圖以擴音器和縱火的方式來招降嫌犯,甚至他們還把過錯「賴」到還不確定是否存在的兔子身上。最後,不可思議的是,浣熊竟然在警察的嚴刑拷打之下意外地開口說出「人話」;但更「離譜」的卻是:牠竟然還說謊承認自己就是那隻兔子。

按照一般人的「經驗常識」來判斷,不論是阿扁總統對部屬的測驗方式,或是浣熊開口說話,這些行為都不合我們的「知識常理」;而逼供和說謊這兩項行為,更是有違社會規範對我們的要求。上述幾項以「竟然」(to one’s surprise, unexpectedly)這個語助詞來強調它們的不合客觀自然性、不合社會規範性以及不合主觀經驗性的特殊行為,就是所謂的「悖反常規」行為。
究竟「悖反常規」是什麼意思呢?

簡單地說,所謂「悖反常規」行為,乃是意指各種違反「客觀世界」、「社會世界」或「主觀世界」運作規律或語言運作次序的不合常理行為;任何行為只要違背了行動者的認知常識、社會規範或是個人情感這三個項目當中的任一個項目的話,那麼對該名行動者而言,那項行為即構成為所謂的「悖反常規」行為。在這個定義底下,舉凡常規語言所認為「不對」的行為、「不應該」的行為和「不好」的行為,我們都可以稱其為「悖反常規」行為。

笑話「悖反常規性」的重要意義乃在於:它是慾望的挑撥者;它能攪亂語言次序;它能讓被壓抑的慾望從常規語言中脫逃,並讓行動者因此而獲得語言脫序的樂趣。

為什麼這麼說呢?讓我們再回到這則笑話裡去尋找線索。

如果進一步追問這則笑話有趣的原因,也許有人會解釋說,用抓兔子來測驗部屬逮捕嫌犯能力的實驗很愚蠢;每個人都知道只有那些「腦袋不正常」的人才會這麼做。這則笑話以中傷的方式來開元首的玩笑、冒犯元首的權威,這是它之所以有趣的地方。另一些和阿扁總統沒有過節的人,則或許會把解釋的焦點放在這裡:故事主角明明是隻浣熊,但牠卻自稱自己是隻兔子,所以這很好笑。當然,有些人在經過仔細的推敲之後,也可能會認真地這麼回答:這則笑話之所以有趣,是因為這隻可憐的小浣熊替我們揭發並諷刺了司法調查單位不尊重人權以及長期侵犯人身自由的弊端;如果說,連浣熊都能在壓力底下謊稱自己不是浣熊而是隻兔子,那麼還有什麼是一向愛以私刑逼供的警察所做不到的呢?這則笑話安排了倒楣的小浣熊來代替害怕警察權威的我們去向警察濫權、跋扈的作風狠狠地加以嘲諷一番;由於不合理的權威在上述的隱喻(metaphor)過程中受到譏諷與戲弄,所以這則替我們出了一口怨氣的笑話才會讓人覺得那樣地有趣。

上述幾項說法當然都十分有「理」。但仔細深究起來,企圖用「別有居心」的意圖來作為這則笑話的首要解釋,這樣的作法並不能真正解釋到比行動者意圖更重要的「不顯之物」。

事實上,在這些好笑的原因之外,還有另一項曾經引起我們笑意的重要事件被我們給忽略了。這項關鍵性的事件就是:小浣熊挨打了!

為什麼小浣熊挨打這個事件會令我們感到有趣?在進一步說明這個問題以前,還是讓我們先來談談佛洛伊德對機智行為的看法。

佛洛伊德認為,機智雖然就其表面上的意義來說,是一種胡言亂語的行為。因為「笑話」讓語言的安排,看起來十分不合常理(例如浣熊會說話或浣熊自稱自己是隻兔子,甚至是小浣熊挨打)。但仔細深究起來,這些不合常理或不合邏輯規範的語言,對被壓抑的「潛意識」來說卻是極其有意義的。他認為,這些不合常理的話語,其實都是用來協助受壓抑的「潛意識」尋求解脫而不得不採取的偽裝。

佛洛伊德發現,慾望衝動可以藉著各種換喻和轉喻的機智手法來混淆和躲避道德理智對它的嚴格檢查;當笑話突然破壞了理性語言的常規次序,以致慾望進入到在前意識或意識裡而掀起一陣騷動之後,慾望便能在那陣混亂當中,迅速循著隱藏在語言中的秘密走私管道把自己暗中偷渡出去。

在「說謊的小浣熊」這則笑話裡我們看到,這則笑話利用一隻擬人化的動物來為我們製造出特別的娛樂效果。表面上,這項安排好像沒有什麼意義,但其實,這樣的作法不但能大大降低行使暴力對忤逆道德規範的敏感性,同時也能有效減緩意識對慾望造反行動的敵對態度。事實上,對大部分的人來說,以一隻動物來代替人挨打受罰,它所引發的罪惡感或道德緊張程度顯然比直接毆打一個活生生的人要輕微許多。

為了說明這點,我們可以試著把這則笑話做如下的調整和修改,然後再看看結果到底會出現什麼樣的變化?

國家安全局 、法務部調查局和警政總署都聲稱自己是最好的執法者。為此,阿扁總統決定讓他們三個單位好好比試一下。於是,阿扁總統派人把一隻兔子放進樹林,看他們如何把兔子抓回來。
國家安全局派出大批安全人員進入樹林,並對每一顆樹進行訊問,經過幾個月之後的調查,得出的結論竟是:兔子並不存在。
調查局則出動人馬包圍了樹林,並用擴音器命令兔子出來投降,可是兔子並沒有出來,於是他們放火燒毀了樹林,燒死了林中所有的動物,並且拒絕道歉。他們對外發表正式聲明,聲稱:「這一切都是兔子的錯」。
最後,輪到警政總署了。幾名警察悠哉地走進樹林,幾分鐘後,他們牽出一隻浣熊出來。那隻浣熊先前已被警方人員撫摸過。只見那隻浣熊不斷點頭喊著說" 好啦!好啦!我承認我就是那隻兔子..........。


在一切幾乎沒什麼改變的情況下(除了第四段小浣熊被毆打的內容被改為小浣熊被撫摸之外),被修改過的第二則笑話,其可笑性降低或消失了。由前面的觀點我們可以知道,這是因為「撫摸小浣熊」這項行為,完全不具任何「悖反常規性」的緣故,即使這則笑話的主要結構並沒有更動。而一旦「毆打小浣熊」這項最重要的「悖反常規性」消失了以後,這則笑話便立刻失去了它之前吸引我們的神奇魔力 。

每一個人都知道前面那則笑話的內容是「假的」,但笑話所描述的現象和其引發的力量,卻又對應於某個現實。這個現實,表面上來自於人民對國家元首的敵對感,或者來自群眾對警察體制的反感。但其實,卻是更深層地來自於我們對常規世界的敵對和對語言暴力的反感。「笑話」語境中的「假」,其實是一種成為「不是」的意欲;它是刻意要從語言的「正確性」中逃離出去,卻又同時能在語言的溝通性中被意識所理解的意圖。換言之,它是一種「不正確的正確」。當常規世界的荒謬和語言暴力的根源被質疑、被顛覆、並且被理解了之後,我們的快感於是就從中出現了。「悖反常規」對歡愉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為了加強上述觀點的說服力,還是讓我們再來看看另一則笑話:

有一天,一位牧師到他教堂中一個較有地位的人家去拜訪。當這家的主人和牧師兩人在客廳裡很嚴肅的討論著一個問題時,主人四歲的小女兒從別處跑進來,想要跟他的父親說悄悄話。起先,她父親為這個不禮貌的舉動不高興起來,而將這個小女孩客氣地趕回房去。不一會兒,小女兒又回來重複同樣地動作,並且來來回回地共進行了三次。這下子她的父親再也按耐不住了,於是對她大聲地說:「妳到底要說什麼?儘管大聲的說好了,不要再這樣鬼鬼祟祟地,說完就馬上給我滾回房去!」小女孩乖乖地服從了父親的命令,然後當著客人的面,大聲地說:「媽媽要我『小聲地』告訴你,別留牧師在咱們家吃飯了」



幾乎任何人都可以輕易地指出,「小女孩意外說出客人不被歡迎的話語」就是存在上一則笑話當中的「悖反常規」行為。

在我們的社會裡,主人總是被期望要盡可能在客人面前表現善意;即使他們根本無心想要這麼做,也非得盡量對訪客虛與委蛇一番不可;否則的話,主人就會成為一個「失禮」的人。虛偽做作的態度彷彿成了一項不言而喻的社交禮儀;每一個人都扮演著沙特所說的:「其所不是又不是其所是」、「我不是他,卻又扮演著他」的虛偽身份;每一個「我按著我所不是的方式而成為他」的社會成員都在「常規」的壓迫下,被迫以「自欺」者的身份,活在一個「不得不」的社會當中。因為,「常規」從來就是為「他人」而非為「自我」而服務的。

所幸,雖然面對社會規範嚴酷地教化,但我們卻沒有真正將「自我」完全喪失掉;最原始和最難以馴化的「慾望」,仍舊保留在每一個行動者的「潛意識」當中,隨時準備要在常規語言脆弱之處,趁隙而出。

一方面,「慾望」作為一個難以馴化和不按排理出牌的「活物」,它會主動挑戰社會生活的穩定與安逸,使其脫離「常規」的軌道之外,為我們帶來「悖反常規」的樂趣。就這個意義來說,歡愉感來自於人反抗文明壓抑的主動性。另一方面,社會生活本身其實就是處處充滿意外和驚喜的;當人們意圖按照固定社會劇本演出時,難免會預見像戲劇論者―戈夫曼(Erving Goffman, 1922-1982)所描述的那種表演者演出失常或冒失鬼闖入後台的意外事件;於是,這就使被壓抑的「潛意識」有了更多脫逃的可乘之機。就這個意義來說,歡愉感則又是來自於系統的出軌狀況。

在「請客人出門」這則笑話當中,小女孩意外地違背了主人應該要儘量對客人表示友好、親切的社會常規。當故事的主人翁出人意表地破壞了「以客為尊」的社會期待時,一心一意等著要掙脫道德禮教控制的「潛意識」很快便察覺到這項行為的「悖反常規」意義;當它用力嘲弄完兩位大人的尷尬處境之後,很快它便帶著滿足揚長而去。事實上,我們的笑意就是在慾望遠離常規揚長而去的那一瞬間,以最快的速度爆發開來的……。

這則笑話的確非常有趣。但我們除了嘗試理解這則笑話為什麼有趣這個問題之外,我們也應該試著去理解:為什麼只有「天真無邪」的小女孩才有這種「悖反常規」的能力。顯然,小女孩的社會化過程還不完全;她的思想和言行還沒有被完全帶領到成人社會的常規軌道之內。然而,天真卻是人之所以歡笑的原因。

不論這則笑話如何利用小女孩的天真無知來逃避意識的檢查作用,並意圖藉此降低「悖反常規」的道德緊張性,但是這樣的掩飾不但無法遮蓋我們慾望的真實犯行;而且它更不能抑制大人們的「悖反常規」衝動,亟欲想從社會規範的牢籠裡奔逃而出的渴望。

尼采曾說:「笑就是:幸災樂禍,不過卻帶著好心腸」。無論我們是否真的出於善意(因為這要看善意究竟如何界定),當我們快樂地對某項具「悖反常規」意義的行為哈哈大笑起來的時候,以笑話為媒介的「慾望偷渡」行動,便向我們宣告了它的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