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07 12:47:27豬頭站長
近況
我搬到台北三重了,
在台中念書時一直想來闖闖的台北,
搬家過程還蠻辛苦的,
一個星期內從台中搬到新店,
又從新店搬到了三重,
東西都搬上五樓合約也都打好了,
惡房東卻說多一個人住要多收1000元,
無法溝通協調後,三天內重新再找到新的住所,
一樣是無電梯的四樓,
然而這新房東卻好得讓我覺得有點不可思議吶~
雖然新家得用破舊來形容,
不過整理完之後還蠻有家的樣子,
也在過年前找到了營養師的工作,
成為有用的人。
聽起來有些沉重吶,
怎樣叫有用的人?
對自己負責?對家人負責?對社會大眾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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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是外出人
我很能了解搬家租屋碰到的許多問題
加油喔
祝你在工作中找到自信
我想能為自己的人生負責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