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07 12:47:27豬頭站長

近況

我搬到台北三重了,

在台中念書時一直想來闖闖的台北,

搬家過程還蠻辛苦的,

一個星期內從台中搬到新店,

又從新店搬到了三重,

東西都搬上五樓合約也都打好了,

惡房東卻說多一個人住要多收1000元,

無法溝通協調後,三天內重新再找到新的住所,

一樣是無電梯的四樓,

然而這新房東卻好得讓我覺得有點不可思議吶~

 

雖然新家得用破舊來形容,

不過整理完之後還蠻有家的樣子,

也在過年前找到了營養師的工作,

 

成為有用的人。

 

聽起來有些沉重吶,

怎樣叫有用的人?

對自己負責?對家人負責?對社會大眾負責???

 

 

小草 2010-03-23 23:31:03

同是外出人
我很能了解搬家租屋碰到的許多問題
加油喔
祝你在工作中找到自信
我想能為自己的人生負責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