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0-15 21:21:12Li

二分法

從來不曾如此厭惡二分法。

不論政治意識、種族膚色、宗教信仰、外表美醜、高矮胖瘦…二分法是將人類已然脆弱的薄弱關係打入冷宮的殘忍黑手。

同樣來自台灣的夥伴San,移民美國不過三年時間;但她在異鄉的努力讓身旁每位朋友給予高度肯定。透過無遠弗屆網際網路牽起同住西雅圖的我們,就算相識時間不長,改變不了卻是大夥兒盡力在這國度生存的勇氣。

遊子…更相惜。

San說我和她同被某些移居此地多年的前輩們列入不受歡迎名單,因為我和San政治立場不同於他們。

可笑,亦可悲!

領了綠卡或宣示公民是為什麼?如果因為政治理念不一變代表對台灣土地無感情,那你們又為何離開台灣?愛不就是在當地用行動積極表現?邀不邀請San及我參與聚會不重要,話不投機半句都多;然扯上政治後掛上的「不愛台」包袱太沉重。

不要扣我帽子。

我不需要聲嘶力竭,依樣能展現對台灣的關心與愛;並非同一政營支持才叫愛台灣。用二分法劃開彼此界線是愚蠢、是不智,更讓我們這些非洋碩士洋博士學位;甚至連臨時綠卡申請都尚未核准請的小孩感到shame on you。如果只有同立場才能稱上對某樣實體具相同情感,那…同樣身為黃皮膚、深褐色眼珠的台灣人是不是更該以大愛廣範珍惜所有和我們特徵近乎相同的亞裔?這樣,所有地區都該包括;不是嗎?

二分法,質疑的二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