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1-24 04:08:25和平是最偉大的戰略!

﹝轉貼﹞大陸人應讀:你是否懷念“毛主席時代”?(二)

(續前文)

毛时代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时代呢?这一点,凡过来人,都应有切身的体会,但却未必都能有清醒的认识。更为不幸的是,我们的民族是一个善于遗忘的民族,尤其是对自己的丑陋总是讳莫如深的。巴老早就建议要建一个文革博物馆,但至今也没有哪个当政者把文人的提议当回事。前事不忘,后世之师,我们还是认真地回忆一下那不堪回首的过去吧!

一、毛时代是一个极端专制、万马齐喑的时代,是一个因大搞个人崇拜而毁弃万民个人自由意志的时代。“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这个道理毛泽东本人一定很清楚,但他更是深谙“民不可使知之”的愚民手段,而且运用起来比“弱其志,强其骨;空其心,实其腹”的古训要高超得多,也娴熟得多。49年以后的中国,每个人都能体会到政治学习的强大威力,所谓政治学习,目的就是要用“我”强行灌输的思想彻底取代“你们”的个人思想,即所谓“洗脑”。我们还有形成网络的宣传体系,城市不用说,农村后来也是发展到村村有广播,户户有广播。如果有人不幸而拥有了自己的思想,那只有两种选择,要么让这种不合时宜的念头在心中彻底腐烂,化为泥土(这是多数人的选择),要么就接受厄运(五十五万右派分子即是)甚至死亡(张志新、遇罗克等人即是)的挑战,在“无产阶级专政的铁拳”下,使肉体和灵魂一起毁灭,然后彻底腐烂,化为泥土。那个时候,收听外电广播被称为“收听敌台”,是要遭到镇压的,直到七十年代末,人们在收听美国之音的对华广播时,仍然要提心吊胆,战战兢兢。几乎每一个稍大一点的城市中,都设有干扰外电的设施,目的就是让中国人不了解外面的世界,高高兴兴、无怨无悔地接受我们的救星赐予我们的一切。  

记得小学时,老师布置一篇作文,题目是《给台湾小朋友的一封信》,少年的我坚信,世界上还有四分之三的人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特别是台湾人民,在国民党反动派的统治下更是苦海无边,回头无岸,度日如年,于是我忧心如焚,于是我特别真诚地希望台湾能够回到祖国的怀抱(虽然我今天仍然真诚地希望台湾能够回到祖国的怀抱,但出发点不一样),于是我饱蘸浓情的笔墨,完成了这篇书信体的作文,老师认为是一篇非常成功的习作,并被当作范文。还是小学时,有一次,某个同学的练习簿上,不小心把“毛主席”的字样同“崩溃”两个字连在了一起。虽然根本就是搭配不到一起的两个词语,可是还是被某一个好事的同学报告了老师,于是小题大做地把我们十几个同学留到了晚上八点多钟,对笔体,背对背谈话,直至抓出“罪魁祸首”。幸好这个家伙是根正苗红的贫下中农的后代,否则真不知道后果如何。可悲的是,当时的我对写下这样文字的同学竟然真的有一种由衷的愤怒:怎么会有这么恶毒攻击伟大领袖的人!因而积极配合校方的调查。想一想吧,当时连我这样一个不足十岁的少年的脑子里,都已经浸满了盲目崇拜、封建专制的毒汁,假如不是拨乱反正,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我们长大后一定是这种制度的自觉维护者。我并非为了赶时髦也来一番忏悔,其时仅是一个少年的我也并没有做出什么必得忏悔的罪恶,我只是想让新生代的思想者们知道那是一段什么样的岁月,知道成为别人灵魂的附庸是一种什么滋味,知道没有感觉的感觉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在党中央毛主席的号召和提倡下,也曾有人给党提意见,那多数确实是出于善意的客观的批评。可是很快,当形势急转直下时,五十五万人措手不及中就变成了反党分子,妻离子散,受尽磨难。右派中绝大多数是知识分子,那个时代我们是多么的需要知识啊!那里面的一大批人物可是都可以当之无愧地被称作精英啊!毛却振振有辞地说“这不是阴谋,这是阳谋,这叫引蛇出洞”。多么卑鄙无耻!在这一点上,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毛的问题,不仅仅是治国方略方面的失误,同时也存在着人格方面的严重缺陷。  

在那样的时代,不仅毛本人需要靠大搞个人崇拜和极端的专制来巩固自己在党内和国内的地位,各级官员也需要靠这样的体制来维护这种等级制度,进而维护自己的特权。即使已沦为阶下囚的“奴隶”们也可以通过出卖别人、出卖灵魂来表忠心,进而稍稍改变一下自己的处境。因而,那时的人们都是自觉地在维护着这样的制度,维护着一种虚无的信仰,维护着一个大家共同创造出来的神像。  

二、毛时代是一个法制废弛、人性沦丧的时代。我们经常感叹中国的法制远未健全,感叹中国人法制观念淡薄,感叹在中国仍然顽固存在的权大于法的弊端(特色?)。这一方面自然是缘于封建意识的根深蒂固,但是,有没有人想过,其实从土改的斗地主开始,就埋下了“共和国”忽视法制,践踏人性的种子。所谓土改,固然是发动农民从地主的手里抢得土地,然后由农会将土地分发给贫苦农民。(这一点,在小农经济时代,在土地兼并日益严重,社会矛盾日益尖锐的背景下,为了政治上的稳定,为了笼络民心,是完全必要的。)分发土地的同时——公开的理由是为了防止地主的反攻倒算——在各地都进行了残酷的斗地主的运动。对于那些罪大恶极之辈,乖戾暴虐之徒,施以刑法的惩治固然是必要的。可惜,我们的做法是由普通农民集中起来,把地主置于垓心,由群众申明罪状,同时施以拳脚、棍棒,或者直接刀锯加颈,不需要任何法律程序,没有任何法律人士在场,转瞬间即可毁灭一个有血有肉的生命。这种肆意践踏法律尊严,倡导人们灭绝人性的运动,在真正的文明时代和法制国家里是难以想象的。更可怕的是,这种运动对在多大范围内“揪”出多少个“恶霸地主”是有明确要求的,因之冤假错案(如果能算作案件的话)丛生。解秘以后,我们才知道,连当年那个闻名遐迩的四川大地主刘文彩的“收租院”也是蓄意虚构的。  

这种践踏法律、灭绝人性的情况,在“共和国”的历次政治运动中都得到了体现,尤其是十年浩劫中更是发展到了极至。在处理“胡风反革命集团案”中,公安部的调查人员的调查结论是,没有找到胡风反革命集团的证据。可是时任公安部长的罗瑞卿却说:既然毛主席说他是反革命集团,那就是反革命集团吧。简直比莫须有还要莫须有。于是按照结论——反革命集团——的要求,去虚构材料,罗织罪名,于是一个精心建构的案件就成为了“事实”。57年反右,也存在着分配指标的怪现象,各地各单位各部门都要按要求抓出一定数量的右派分子,实际上也是先拿结论,再编证据,这本身就是有悖法理的,这与自然科学的假说和猜想绝对不是一回事。

十年浩劫中的例子更是举不胜举,随手找出几例就足以令人发指。  

(一)王毅《“文化大革命”野蛮性和残酷性的文化根源》1966年8月26日,大兴县公安局召开局务会议,传达了谢富治在市公安局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一从此斗打、乱杀事件日益严重,由开始时斗打个别“表现不好”的“四类分子”发展到斗打一般的“四类分子”;由一个大队消灭一两个、两三个“尖子”,发展到一个大队一下子打死十来个甚至几十个;由开始打杀“四类分子”本人,发展到乱杀家属子女和有一般问题的人,最后发展到全家被杀绝。自8月27日至9月1日,该县的13个公社48个大队先后杀害“四类分子”及其家属共325人。最大的80岁,最小的仅38天。有22户被杀绝。又如在“文革”中,广西许多地方流行在光大化日之下脔割肢解“牛鬼蛇神”等活人,然后煮熟分食的最野蛮暴行。仅在广西武宣县被吃者就达一百几十人。其中被吃肉后砍头的一人,挖心肝的56人,割生殖器的13人,全部吃光(连脚底板都被吃光)的18人,活割生剖的7人。在武宣县武宣中学,甚至出现了大批学生批斗完老师、校长之后,在校园内就地架起简易炉灶,将他们剖腹脔割、煮熟分食的惨剧。吴树芳老师在批斗中被打死后,肝被烘烤药用。(文见《北京文学》1998年9期)。


(二)刘烨园《托咐》1967年10月,某大队两天内集体坑杀76人;同年11月,某县民兵枪杀69人;1968年7月,某军分区调动八县两矿一厂一郊武装人员进攻某群众组织,打死146人;同月,某县以“群众专政”为名杀死3681人,使176户全家灭绝,占全县“文革”中死亡人数93%;同年8月,军队和某群众组织攻打另一群众组织,据不完全统计,仅此一战打死1342人,俘虏8945人。走到某照相馆门口,仍不解很,光天化日之下,又随意枪杀其中26人;还是这个月,军队联合十县及多家兵工厂的武装人员,一次围剿某县群众组织就抓捕一万余人(当时全县人口十万人左右),枪杀1016人……;全县86个大队81个杀了人……此类事件,不堪枚举!我曾略做统计.成批杀人之事,各县市皆有。几十年后平反,证明几万冤魂全系无辜被害!而杀人手段之残忍,诸如挖肝取心、活割生殖器官烹食之类,若非官方文件所载,当事人供认不讳,即使我等亲见其地杀戮之烈者,亦难信之。而这还仅为我当年所生活的一个省的现实(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之一角)仅为干瘦的历史线条。最有思考价值的活生生的场景,其深处不知要复杂多少万倍,但恐怕是再也难以复原了。

(三)胡平《中国的眸子》及摩罗《自由的歌谣》在1968年“三查”运动中,江西瑞金县的一个公社将预先选定的“三查”对象集中起来,要他们去山上挖树洞。横多少米宽多少米均有严格要求。可树洞不挨在一起,疏疏朗朗,以至谁也看不见谁。挖好洞后,便向看押者报告。未等讲完,报告者便被一顿铁锄砸死,推进洞里埋掉了事。事后,公社“三查”领导小组负责人说;“伟大领袖毛主席教导我们:阶级敌人总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我们活学活用了,阶级敌人也得给自己准备坟墓。”顷刻间此县杀人达三百多名。此间相邻的兴国县也不落后。革命干部奋勇杀人达二百七十余名。其中十几个人死得特别可悲可叹。某公社抓来十几位阶级敌人,他们分别是五类分子的子女,反革命组织的司令、副司令、参谋长、组织部长等。不难想见,所有这些职务决不是他们自己任命的,而是革命于部出于镇压阶级敌人的需要予以任命的。这十几个人被结结实实地捆在公社大院的树上,准备杀掉。这时县里来人通知说,必须停止随意杀人的风气。公社的小人物正准备给这些阶级敌人松绑,公社三查领导小组负责人此时端杯茶水,慢悠悠地从屋里荡出来,环视了一下现场,又慢悠悠地说:“既然绑来了,放也麻烦。反正明天就不杀了,今天还是杀了吧。”这十几条人命就这样断送了。正是在这样的时代氛围之中,正是在这样的精神背景之下,出现了李九莲、钟海源、黎莲、遇罗克、张志新、林昭等等许多政治“犯”的悲剧。江西籍的女政治“犯”李九莲极刑后曝尸荒野,被精神病人割去乳房和阴部。她的同案殉难者钟海源的遭遇更为令人发指。为了满足当时一位高级军官的儿子的植肾需要(让他多活二十天或一周),当局决定给钟海源进行活体取肾。押赴刑场前当局给钟海源注射了三剂特种药剂,“可那针管不是玻璃的而是金属的,又粗又长,像是兽医给体硕皮厚的牛马使的。……那军人过来了,掀起钟海源的衣襟,在她腰部两侧各打了一针。又要我让了让在她的臀部上打了一针。这一针就是隔着几层裤子戳进去的。……虽然我穿的是一件棉衣,可还是明显感到她因为全身揪痛而发出的剧烈颤抖。当最后一针戳进去时,猝然之中我甚至听见了她体内的某种异响……”为了制造执刑已毕的假象,当局需要对她开枪,但又不能打死。于是就对非关键部位(不是左胸而是右胸)开了一枪,以便及时取出活肾。“砰的一响,我看到她恍如被电击中似的弹跳了一下,可未等尘埃落定,她的身子就被一片白大褂给淹没了。扑上来的是三、四个军医。解下钟海源胸前的大牌子,就往车篷里送。……车篷架子上吊着一个简易的手术台;……它是U形的,血水顺着两头泻成了鲜亮的雨幕,刑场上弥漫开一股浓浓的血腥气。……血水愈加密集了,不但溢满了车底板,还嘀滴答答地溅落在地上……也许车厢里滑得实在难以移步,一位五六十岁的老军医,拿起一个拖把去揩底板上的血水,揩几下,又哗哗地挤进一个红色的塑料桶里。约盛了半桶,他跳下车,拎起它走到池塘边,将血水倒进了塘里,不一会,整口塘全染红了……车篷里的“手术”终于完了……尸体丢在地上,刚好脸朝天,半边脸没有了,另半边也只有一堆模糊血肉之中的白森森骨头……

(未完,請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