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17 19:34:59沃爾

海 軍 的 決 策 是 對 的 ( 二 )




海 軍小神盾設計圖

尊 重 原 作 資 料 來 源 請參考下列網址

http://www.mdc.idv.tw/mdc/navy/rocnavy/acs.htm

網頁的網主說資料來源:全球防衛雜誌222

「夢醒時分由海軍終止先進戰系案看潛艦採購」高智陽著

夭折

ACS在定義階段,無論在技術或內部因素的麻煩就越滾越大,成本不斷攀高,從一個美好的理想演變成燙手山芋。 ACS研發期間,除了一手締造此案的劉和謙之外,之後三任總司令──葉昌桐、莊銘耀、顧崇廉都未見如劉和謙般的力挺,而ACS案也成了幾任總司令的交接項目──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一切丟給後人傷腦筋(這也成日後國軍若干重大武器採購案不斷推遲的標準模式)。莊銘耀與顧崇廉交接時,莊銘耀便明確告訴顧崇廉ACS絕對不能做。

ACS定義階段完成後,粗估田單號光是船艦本身造價(不含飛彈)都已經漲破320億新台幣 ,約合14億美元,時程也會較預期大幅落後。以當年的匯率,320億台幣相當於13億美元,在當時比一艘航空母艦還貴。當然,這個數字灌進了研發費用,如有後續艦,單艦成本粗估應為89億美元一艘。1993年底尹清楓命案爆發,重重地打擊了海軍的一切購艦/造艦計畫,使得ACS案的背景環境日益嚴峻。

與忠義計畫的命運類似,當ACS為期一年的定義階段結束後,顧崇廉就以ACS中的「逃脫條款」──定義階段完成後還需經海軍評估是否可行───向當時參謀總長劉和謙上將建議取消ACS案。雖然劉和謙堪稱當年ACS案的「開國元勳」,但這時此案已經因為各種因素到了窒礙難行的地步,不得不忍痛作出犧牲。於是,經過了十年,一度充滿壯志豪情的「小神盾」終於在1995年宣告壽終正寢,30億新台幣的剩餘預算全數退回;所有ACS案的項目全面撤銷,沒有留下任何階段性的成果。ACS案最大推手以及最重要支持者劉和謙,在上任海軍總司令時便因上級的通盤考量,不得不忍痛放棄當時的忠義計畫,而此時又得以參謀總長的身份將自己一手拉拔的ACS案取消,親眼見證兩個野心最大的自主造艦案失敗,世事的發展令人嘆惋。諷刺的是,ACS取消後,隔年(1996年)的台海飛彈危機,突然讓台灣頓感神盾艦長距離精確追蹤能力的重要性,海軍就此開始出現向美國採購神盾艦艇的呼聲;然而由於政治等因素使然,向美國購買神盾艦始終停在「只聞樓梯響」的層次。

進行至此,ACS案總共花去了四億美元,除了工程研發的費用外,購買一套MK-45艦砲與一套MK-41垂直發射系統花了大約一億三千萬美元,此外所需的船材機電設備也已購得。原本海軍打算將田單號的船材設備作為備份料件,不過隨後為了挽救虧損連連的中船,海軍在1998年決定以這些船材依照原先成功級的標準建造,仍命名為田單號(PFG-1110),於2002 1017日下水,20043月移交海軍。由於田單號的船材與設備已經備妥,建案的程序便大幅簡化。

分析

以下便簡單整理ACS案夭折的原因:

艦體的侷限

這是「小神盾艦」在技術上面臨的一大問題,許多重量不輕、體積不小的新裝備要加裝在原始設計不滿四千噸的派里級,而原始設計根本沒料到後來有人會如此大動手術,結果艦體寬度、深度與長度都不夠,內部設計以及相關機電設備也不能配合。於是,唯一可行的一途,就是對派里級的原始設計大動手術並加長、加深,如此幾乎等於一個全新的設計,需要更詳細的研究以及更多研究資源的挹注才能保證其可行性,必須擔負的成本與風險遠超乎海軍的最初預期。

拿前述ACS後期版與西班牙在1990年代設計的F-100神盾巡防艦相較,田單級五千多噸的排水量比F-100低了整整一千噸;F-100滿載排水量 6250ton,配備比原版SPY-1D略為縮減的SPY-1D(F)相位陣列雷達,武裝包括一門MK-45艦砲、48MK-41、八枚魚叉飛彈、兩組魚雷管、一座馬洛卡近迫武器系統與一架直昇機,艦體不受派里級原始設計的限制,其舷寬較大,長寬比較低,穩定性勢必優於直接將派里級艦體加長13m再略為加寬的台灣ACS,而艦上的主機功率與 4400KW的發電量也都比派里級提升。而挪威在2000年代向西班牙購得的「小神盾」南森級巡防艦的滿載排水量同樣為五千多噸,但是裝備則比田單級「薄弱」得太多(採用與ADAR-2N規模相似的SPY-1F相位陣列雷達、一門 76mm快砲、四枚反艦飛彈、兩組魚雷管、一架直昇機等,MK-41垂直發射器僅8~16管)。如果ACS案能繼續發展,艦體尺寸與規模勢必將趨於合理,噸位顯然會繼續攀升。

然而,以上種種重大修改,都是「花大錢」與「高風險」的同義詞。

新系統整合測試的經費風險問題

ACS的戰系的電腦、相位陣列雷達等硬體部分的製造,以台灣的科技水準而言並非太大的問題,然而要撰寫一套完善的射控軟體將所有的偵測、武器裝備整合在一起並發揮預期的功效,卻是一件相當不容易的大工程。以神盾系統為例,其發展早在1964年便展開歷經十幾年研發與測試之後,第一艘神盾巡洋艦才在1983 年服役,其間付出的資金與心力不言可喻;而對台灣這種技術、資源與人才遠不及美國雄厚的國家而言,這無論在財力或技術上都構成非常艱鉅的挑戰。

ACS絕不可能一開始就盡善盡美,從廠方測試到移交海軍之後勢必得經過一番辛苦測試改進才能形成戰鬥力,成軍之後也需要一段時間的操作才能徹底除錯,歐美先進國家的海軍都是過來人。而「小神盾」艦的測試與驗證鐵定比台灣海軍以往的艦艇更花錢,以台灣海軍的預算規模,恐怕會大喊吃不消;一位軍官曾舉例,如果依照ACS的性能宣傳──一次接戰10個目標,對每個目標發射兩枚標準飛彈,一次測試恐怕就會把海軍數年的測試彈打光。

此外,當時ACS案中的主要裝備如戰鬥系統、相陣雷達等都不是已經服役的現貨,生產數量稀少而達不到經濟規模,價格跟著攀升, 且任何後續操作的風險完全由台灣海軍獨自承擔(當時還沒料到美國在幾年後會對神盾系統與SPY-1雷達技術採取寬鬆的輸出政策,而出現西班牙與挪威的小神盾) ,這些都是高成本與高風險的同義詞。

計畫的格局太低

ACS案最最根本的技術問題,或許在於整個計畫一開始的格局與眼光就錯了。ACS是個野心勃勃、工程浩大的研發案,但是海軍上級單位竟然還是以光華一號第一批的規格來對待。例如,表面將ACS案分為定義與執行兩階段可以降低風險的考量,但先前光華一號第一批的計畫何嘗不是如此?甚至連定義階段的一年時間都一模一樣,如此就變成很大的落差。光華一號第一批只不過是拿現成的派里級設計外加少量修改,而ACS案無論是艦體、戰系裝備都是全新設計,規格與作戰能力的要求又是當代頂尖水平;當這兩個工作份量天差地別的案子所獲得的時間與資源竟然是不分軒輊的時候,ACS案先天上注定是凶多吉少。

前述ACS戰系與艦體所遇到的種種技術挑戰,說穿了只要肯花時間、砸大錢進去,沒有一個是解決不了的。例如,ACS案的艦體構型,在定義階段的評估中其實是證明可行的,甚至有許多造船專家認為這種將艦體中段船艛取消的設計是相當明智而正確的,可以改善原本派里級因使用箱型長船艛構造而衍生的一系列問題,包括艦體重心過高,以及原本派里級長船艛設計造成一大片涵蓋艦長大半的長方形01甲板、需長時間承受艦體大部分區域傳來的各種應力而導致結構疲乏(詳見美國海軍派里級巡防艦一文)等等。其他如主機功率需要增加、以雙軸取代單軸等,理論上都是肯花錢就辦得到的。

ACS案本身無論時程或預算都十分緊迫,田單號預計在19966月開工,199910月完工,ACS的研發整合工作必須在此之前底定;但ACS案本身已經延誤一至二年,1993年才進入初步定義階段,如此緊湊的時程完全不容許任發測試工作的何研不順遂;然而根據過去經驗,連歐美先進國家都無法一帆風順,以ACS案給定的時間與資金條件,可說是「不可能的任務」。

與昔日忠義計畫企圖在2700ton的排水量滿足4000ton艦艇能力如出一轍,田單級起初也是打算在四、五千噸的艦體上達到六千噸以上艦艇的能耐;如果ACS案能繼續執行,艦體規模的放大恐勢在必行。然而,依照ACS計畫狹隘的架構以及台灣當局的投資意願,根本不可能有太大的發展演進空間。以西班牙 F-100為例,1993年正式與德國、荷蘭共組TFC三國飛彈巡防艦聯盟,19956月退出轉投神盾懷抱,首艦直到2000年才下水,其間經過漫漫七年,噸位從最初規劃的四千噸級一路放大到六千噸級,核心戰系徹底更換,開發過程耗費了鉅資;如果F-100也學ACS案只給一年定義階段,發現所費不貲就取消,試問有可能搞出任何名堂嗎?

內部因素

ACS1993年初進入定義階段,年底就爆發了尹清楓命案,讓海軍與武獲單位備受打擊。ACS案牽涉龐大商機,檯面下暗潮洶湧,各方勢力都想搶奪這塊令人垂涎三尺的大餅,甚至有新前承辦ACS的海軍軍官退伍後進入競爭廠商任職;各方內外勢力介入讓海軍承辦單位飽受壓力,深怕再惹出新弊端。 另一種可能性很高的說法則是,由於1990年代初期諸多軍購弊案(以拉法葉案為甚)浪費侵吞國防預算甚鉅,連先前第一批七艘光華一號成功級巡防艦所省下的結餘都不知去向,導致國家經費預算開始吃緊,再也無法支持開發ACS所需要的大量資金。

在種種先天不足、後天失調、海軍膽寒的情況下,ACS案只能「順理成章」地束之高閣成為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