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4-29 01:06:38mafaly wangyeh
高金素梅解析扁連的原住民族政
原住民族如何看第二場「總統大選辯論」
四年前,當陳水扁與原住民族簽訂新夥伴關係條約,並宣佈許多進步的原住民族政策時,全體原住民族是充滿肯定與期待的。因為一種合乎公平正義的理念終於出現在台灣政治社會的檯面上。然而,四年來,我們卻經歷了許多期望的落空和挫折,因此,在此大選時刻,我們除了要確實地檢驗執政者的施政成效,也要鄭重呼籲各黨候選人真誠面對原住民族生存發展的重要課題,不容許只留於口號或是畫大餅。
陳水扁說:四年前,我們跟原住民族一起簽定新伙伴關係,這四年來,我們一直積極努力來推動。誠如我們原民會陳主任委員所說的,新的政府是給我們原住民族尊嚴,不像過去的政府,是給我們原住民族糖吃而已,這是最大的不一樣。所以我們也了解到,在這幾年我們通過了,或是正在推動的有關於原住民族工作權的保障法,包括教育權法,也包括原住民族的發展法,還有自治區法,這些都在努力當中。
陳水扁又說:希望未來催生新憲法的過程中,能夠把台灣政府跟原住民族的新伙伴關係、國中有國、準國與國關係,在新憲法有原住民專章明列,這才是正辦。
高金素梅說:全台灣原住民族都知道,1999年9月24日,在蘭嶼與台灣原住民族簽訂「新夥伴關係條約」,並承諾達悟族人「二千年十二月底前清除核廢料場」。但是,這些承諾在陳水扁就任頭兩年,全部跳票。2002年10月19日,陳水扁在台北,再度召集原住民族代表,二度簽訂「新夥伴關係條約」,再次懇認條約內容。
讓我們先看「恢復傳統領域」的部分,行政院原民會雖然連續三年,各編列數百萬進行傳統領域調查,但是,以這樣的經費規模進行,原住民的傳統領域要廿年才能調查完畢,況且行政院游院長去年在立法院答覆原住民立委的質詢時,已明確表示:「傳統領域調查與恢復傳統領域沒有關係」,換成白話文就是:「叫你們玩一玩就好,幹嘛當真?」
陳水扁號稱他任內推動完成的「原住民工作權保障法」,明定「一百人以上的公司行號要僱用1%原住民,以充分保障原住民族就業機會」,可是,原住民族的總人口明明是佔總人口的2%,為什麼工作機會只保障一半?至於陳水扁的政績「原住民族教育法」也是一樣的情況,佔總人口2%的原住民族,只有1%的教育總經費。讓我再用同胞聽得懂的話再說一次阿扁的這兩個政績:「給你們半碗飯(就業機會),給你們念一半的書(教育機會),這樣已經很好了,你們要知足……。」
至於阿扁宣稱努力推動中的「原住民族基本法」與「原住民族自治法」,讓我們來看看他如何「努力」?
就在上個月,這兩個法案在立法院二讀前的政黨協商時,民進黨黨團與台聯黨黨團聯合抵制,封殺了原住民族未來發展與自治的機會,這就是陳水扁「努力」推動原住民族最重要兩個法案的實情!至於他最後所提的「國中有國」新憲法專章,那更是遙不可及的「天堂之路」!
讓我們用最貼切的一段話來總結陳水扁的這一段政見:「阿扁要我們原住民族吃半碗飯、念半本書,封殺我們未來發展與自治的機會,最後,還在牆壁上畫一塊大月餅「國中之國」叫我們鼓掌!」
陳水扁又說:過去的政府只給糖吃,跟現在的政府給予尊嚴,是非常大的不同。新伙伴關係當然就是國中有國的關係。這一點非常的重要,如果連這樣的一個體認跟認知都沒有,要讓原住民自治,那還是過去漢人的思維。對於我們原住民同胞工作權最大的衝擊,就是外勞的引進。在連先生主政期間,外勞引進卅三萬人,但是在阿扁的時代,已經降到不到卅萬人,已經減少了三萬兩千人,這是對原住民同胞工作機會的保障。這也是為什麼我堅持必須要非常審慎,不能立即三通的理由,因為跟他們工作權有關。
高金素梅說:陳水扁說他任內已經減少了三萬二千人的外勞,這是對原住民同胞工作機會的保障?我在這裡要請問全台灣的原住民族部落,我們的工作機會獲得保障了嗎?我們的失業人口真的大幅減少了嗎?為什麼我們的失業率還是高於台灣平均數的三倍!如果,像陳水扁講的減少三萬二千名外勞已經保障到原住民的就業,那我們原住民族的失業率是比零還低!這叫神話式的謊言!
如果陳水扁那麼重視原住民族的就業,為什麼在「自由貿易港條例」審查過程中,當我提案加入了「保障5%任用原住民族勞工」的條款時,會引起執政黨上至行政院長下至民進黨各派系的全面反彈?為什麼「自由貿易港條例」表決通過後,民進黨會三番兩次提案,要修掉「保障5%任用原住民族勞工」的條款!陳水扁必須告訴我們原住民族「為什麼?」,5%保障任用原住民族失業勞工,民進黨為什麼要反對?
陳水扁的原住民族政見,就像陳建年主委所說的,新政府上台,原住民族從此有了「尊嚴」;但是,除了「尊嚴」以外,其他都沒有了……。原住民族沒有工作機會、沒有受教育的機會、部落沒有產業,連生活所需的民生建設,像簡易自來水,政府都不理會!這就是陳水扁給的「尊嚴」!
連戰說:關於原住民自治區的構想,我們當然跟陳先生的看法不同。因為他是一個口號,四年來可以說完全徒託空言。我們認為,在原住民自治區裡面,第一,我們應該把它的階層從鄉鎮的階層提升到縣,換言之,它可以來享有分配統籌分配的權利。第二,在這個自治區裡所有的事業的所得,由自治區的政府來決定保留多少,還有剩餘的交給中央多少。第三,我們覺得,在自治區裡面所有的國家的事業,包括風景特定區、國家公園,還有農場等等,我們應該把營業權開放給原住民同胞,讓他們真正的受到實惠,而不是徒託空言。第四,我們覺得在原住民自治區制度推動之後,我們一定要好好來培育原住民同胞的人才,不但是地方的民意代表跟行政人員,乃至於中央的立法委員,我們都可以思考:是不是以族群分配的方式,來考量原住民中央民代的保障,這些都是需要推動的工作。
在土地方面,我們願意歸還所謂傳統領域的土地。另外,我們希望能夠在幾年之內,推動五百億元的綜合發展基金,來幫助原住民社會的經濟、交通跟各方面的發展。作為一個實實在在的政策目標,在這之外,我們對原住民能夠就地就業,也是非常重視,有我們一系列的看法。
高金素梅說:四年來國民黨是在野黨,我們無法用施政來檢驗他,但是我們可以來看連戰先生提出的政見可行性如何。有了四年前陳水扁從總統候選人用「新夥伴關係」欺騙原住民族的經驗,這一次,原住民族要用放大鏡,好好檢視連戰的政見。
關於連戰的第一條政見「將原住民鄉升格為縣,可以享有統籌分配款的權利」。這個政見其實是原住民族自治概念上的一大躍進!反觀民進黨提出的十五條自治法草案,賦予原住民族自治的位階模糊不清。但是,連戰這樣的一條政見,還需要「行政區劃分法」的支撐才能執行,問題是,現在行政院研擬的《行政區劃分法草案》,並沒有原住民族自治的行政區劃分!這是連戰必須嚴肅考慮到的問題,《行政區劃分法》如果沒有明確規劃原住民族自治區是「縣級」規格,他的第一條政見就沒有落實的可能。
關於連戰的第二條政見「自治區事業所得,由自治區政府來決定分配」。也就是說自治區財政自主,這樣的政見,當然是符合進步的潮流,但是我們要提醒連戰,《財政劃分法》必須修訂,這個政見才能落實。
連戰的第三條政見「將自治區裡的國家事業營業權開放給原住民族」。就現階段來說,其實我們必須非常重視這個政見,這牽涉到原住民族地區裡的國家公園、林務局的風景特定區、退輔會的農場等龐大事業,依照現任政府的政策,行政院已嚴令上述所屬的這些事業,於今年底以前至少要交出第一件「移轉民營」!我們可以預見,現任政府的這個政策勢必造成這些事業被財團併吞,到時候,原住民族地區走掉了公營事業,來了財團事業,傳統領域一樣被佔領、被掠奪,這是我們憂心的地方!
我們注意到了,連戰所說的「開放給原住民同胞」,我們更希望連戰修改為「限」開放給原住民族同胞,也就是說必須法律保障,不能開放給非原住民!同時,我們更注意到連戰說的「自治區」裡的國家事業,也就是說連戰要將他的政見兌現在自治區成立以後。我們認為,這樣的政見沒有牽涉到法律問題,不需要到自治區成立以後才執行。有誠意的話,現在就可以執行,因為它只是營業權的問題,委託給原住民族民營就行了,它沒有牽涉所有權的問題,所以不需要等到自治法、原住民族土地法等相關法案通過後才能執行。
至於連戰所說傳統領域與五百億基金等政見,闡述過於簡單,我們看不出它的可行性。所以,綜觀連戰先生的政見,我們看到了許多的可能性,同時也看到了一些模糊地帶,我們期待連戰能有更清楚的原住民政見論述,並能夠在公開場合與原住民族簽署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