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05 08:32:52三白天
吵架之人
為什麼會?
在早晨七點四十五分,
從綠草如茵的河濱公園溜完狗回來,
卻從腦袋裡頭冒出「吵架」這個標題呢?
自己從來就不是一個愛吵架的人,想來認識我的人當知我所言不虛。
當然,不愛吵架,並不代表我不罵人,
而且罵起人來很兇,被我罵過的各位,恐怕現在正在大點其頭吧。
不過我之所以罵人,其實都是對那個人有所期望,
必要的時候罵一罵,絕不是把這檔子事,當作權威折辱別人。
吵架就不一樣了。
從我出生到現在,事實上,只跟一個人吵架。
認識他,是我大學四年級的事吧?
多麼光芒四射的一個人!
並且帶領我進入一個新的世界。
嗯,我愛慕,並且崇拜,
坦承地說,
這個人是我在眾多電光火石的剎那中,最愛的人。
正因為如此,
即使我明知眼前的那個人,
愛他自己遠勝於我,
我仍然牽住了他的手,一起走向遠在天邊的雪山。
他想,雪山必然將帶給他幸福。
我想,只要他幸福了我也一定會幸福吧。
於是,
我們都這樣想:「只要這個人在我身邊,我就會幸福吧。」
中間發生了什麼事,
我不想說,因為
夢的部分,分享不了給你們,
魘的部分,該知道的你們也都知道了。
我只能說,
當愛戀隨著時間平息下來,
變成了一種習慣,
習慣對方留在自己的身邊,
不管剎那間的夢早已東去無蹤。
我想就因為實在是太看得起了,
所以才會吵架吧?
親愛的朋友們,
我對我曾經做過的事從不後悔,
只不過,
偶爾我會懺悔。
因為過去的早已過去,誰也無能為力,
現在的我,只是一個平凡的傢伙,
偶爾也會想起過去的事,不過也不曾留戀。
就算以前認識的某些人,
如今見到脫下過去的我只剩下冷漠,
是呀!
我不後悔,因為這正是我期盼多年的生活。
平淡如水,
更與櫻花開、謝的燦爛無關。
如果有人問我,
失去了吵架的對象,有啥感覺?
我想我會說,
或許我從來都未曾真正地擁有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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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白天
2006-12-08 07:24:44
謝謝默,我也常常看到你在小貓處流言。
歡迎以後常來,只不過我與小貓不同,寫字的速度更是望塵莫及,只有常有錯字這點,倒是不分上下嚕。
不曉得親愛的小貓會不會額頭冒黑線啊?
哈哈(旋轉)
錯了的字還能錯得有味道比較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