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16 00:00:00維記
2013年8月28日,雨,北京(上訪區),第四十九日(下)
乘火車回北京,立刻到上訪區看看。這全是我的觀察,分析,十分主觀,說得不好,請諒!
(黃昏體操團。)
(北京的空氣,真的......)
(他問我為什麼拍照,我說環保公厠。其實是這街名,其中一個上訪區。)
我記得在火車上,一位職員告訴我地址,在北京陶然亭公園旁的永定門西街。當我到達的時侯,已有人問我:「小兄弟你要上訪嗎?」
我:「暫時不用。將來不知道。」
人:「你從哪兒來?」
我:「深圳」(我的普通話仍是廣東口音,騙不過他們。)
人:「不要拿相機出來,如果給他們看見,會充公的。」
我:「我在街上看不見他們。」
人:「你往上看吧!」
我:「用不著那麼多閉路電視吧!」
人:「你要一本上訪小冊子或上訪須知嗎?」
我:「我心裡知道,這只是網上資料,為了繼續與他們聊天,也可當給自己的手信,我花了20塊錢買了兩本。」(我知道買貴了,因他見我沒議價,臉上有點驚訝。我覺得如他騙我,也只是數塊錢或20塊,對我來說九牛一毛。當是捐給他們。)
結果未能拍照,我不希望所有照片沒有了。
為何要上訪?為何不在地方處理?要千里迢迢來到北京?在港英時代,我們可以上訴至英國樞密院(Privy Council),但當時有多少香港人需要這樣。現在中國上訪的人是多少。我沒有數據,聽說至少一千萬人。何年、何月、何日,才可處理所有的案件?
上訪的原因有很多,很多,但根本只有一個,「司法不公」官員有法不依、貪污成風、官官相衛……。
上訪的人大部分是小數民族,文盲的,要找人代寫狀紙。上訪也有條件:一、要有身分證。(誰沒有身分證?投訴官員便沒有。)二、有證據。(我要投訴官員,怎會拿到證據,老早給他銷毀。)三、要一級一級上訪,不得越級。三大條件,看似合理,實際難於登天。
我看見一位老公公和老婆婆為了上訪的事,坐在路旁哭泣。其他上訪者沒錢的睡在隧道裡,有點錢的已回到賓館。
我按不住,偷偷拍了一張。
完成後急步離開。離開時,我不斷往後看,擔心有人跟蹤我。很香港人到北京旅行,但去看上訪區的有多少?我不能幫他們什麼,至少我可看見香港特別之處。我們大部分人已「迷信」法治,法治是有錢人控制的,平民很難參與,至少我們仍覺「公平」,按遊戲規則玩,而且總比有法不依好。
晚上,天安門夜景。看見這漂亮的夜景,心更疼,因繁榮背後,冤案無數,司法不公,貪贓枉法......。唉!
(20塊人仔。)
天安門廣場,人民英雄紀念碑。唉~~~不容許人民接近的英雄紀念碑,因只有共產黨領導人才是英雄。屁~~~
(紅得不能親近。紅得發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