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遵守公司文化和規矩
前陣子有一則新聞說
有一位女員工因為堅持要穿瑜伽褲上班,後來被上級口頭警告後仍然不聽勸,最後被解雇收場。
但該名女子卻覺得,公司很無理取鬧因為她覺得穿著屬個人自由。
很多時候看到這種新聞,我都會對這種太自以為是的人感到無奈。
尤其是我這種被職場霸凌無數次的人給洗禮過的,就更懂得什麼叫“聽話”。
而且真的覺得少數台灣人真的太過度合理化“自由”的定義
說話誣衊別人的時候,也合理化這行為說這是他的言論自由。
上班不聽勸,也合理化說這是他的個人自由。
拜託!除非公司是你老爸或老媽開,而且他們允許你可以亂來,不然一般平民老百姓,真不會那麼閒去爭辯自由不自由好嗎?!
你覺得你無法適應這公司文化和制度,要嘛你等老闆解雇你、要嘛你解雇老闆;賴死在公司卻擺著一副過度自我的態度,除非你超厲害公司真的沒有你,整個公司會垮,(這種人應該很少);不然就算你多厲害,我相信作為老闆,他情願要一個把工作做好而且更重要的是要聽話、認同公司文化和制度、與同事相處良好的員工,比一切都來得重要。
今天不管是政府部門或私人企業
部份都被要求穿制服或者說,這根本就是基本禮貌上班要穿得體一點。
警察可以說,他們太熱不要穿制服而穿健身背心上班嗎?!女老師可以嫌太熱然後穿小背心露出大胸脯上課嗎?!
好,如果你說政府部門不算,那麼私人企業就更是有相對要求。
比方說,鼎泰豐可以讓員工穿他們愛穿的上班嗎?!長榮的機師和空服員可以在執行時不穿制服上班嗎?!
制服是一個職業以及公司的象徵,就像法官為何在開庭的時候要穿法官袍?!除了象徵也是對該職業的一種尊重。有時候穿制服除了因為它的代表性還包括它的必要性。
而那個堅持要穿瑜伽褲上班的,公司已經沒有要求你穿制服而只要求上班穿正式一點、得體一點有那麼難嗎?!
有種你去面試的時候穿比基尼再配一雙拖鞋試試看,我相信除了特殊工作以外,你穿比基尼去面試一定沒公司敢要你!
今天你可以吵著要穿衣自由,明天你要吵言語自由,後天你又要吵男女平等自由,後後天你又再吵要上下班時間公平自由。
坦白講,公司解雇你這種一天到晚都要吵平等、自由的人,真的看不出有什麼不合理的地方。
願意進入這家公司工作,就代表你要配合公司要求以及文化!
你有不滿,別人也沒有拿槍拿刀威脅你一定要待在這公司工作。
就請你找一家願意配合。。“你”(這公主個性)的公司去聘用你吧!
剛出社會時的第一份工作,遇到個很客氣的主管,某天主管把我叫進去他的辦公室,跟我說:你看那兩個助理小姐竟然穿熱褲(超短褲)來上班,要不要勸勸他們。我在心裡OS:我勸你少管閒事!這是十七年前的真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