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3-17 02:01:31慕酒夢伶

愛地純益





既然肯定紀律是人類心靈進化工具。

那麼──愛── 理所當然成為是紀律的原動力。

我深信不移的愛,極其神秘,幾乎不可能用任何文字語言能夠討論,
這就像是企圖研究一種不可能研究的奧秘,或嘗試了解一種不可能了解的能力。

愛 之所以博大精深,是絕不受語言文字的衡量或囿限。

但若我不確信它的實際價值,我就不該認為,
我所該可以窺探它實質上的各種虛形實形萬千中的面向。

愛的神聖 ,彰顯對於其偉大的意義,即使拿任何文字語言來佐證,基本上都不可能闡述其完整性得以完美全盤托予。

據我所知,到目前為止還不曾有人給愛,真正的下一個令人完全滿意的定義,這可說是愛的神秘的最佳佐證。

有人把愛分成很多種:肉慾之愛、心靈之愛、手足之愛、完美的愛、不完美的愛等。
在此我要大膽的用一個定義界定所有的愛…,

雖然我有自知之明,它不可能盡善盡美。
我的定義是這樣的:為滋養個人和別人的心靈成長而擴充自我的意願。

首先,因為心靈成長,可能會予人很多宗教相關性的聯想,科學的擁護者往往對宗教性的定義不以為然。

但我並非透過宗教性的思維獲得這個定義;相反的,它是從我心理成長經驗(包括自省)中產生的。

愛在生命裡的重要地位,因為我們經常對愛的本質混淆不清。

比方說,畏縮的自我總會記得:「愛對我的傷害來自我的母親愛我太深,甚至於我

必須苦苦哀求不要強迫我成為根本不是我的樣子,她卻從來不願意輕易放過她的

愛,自以為對我是最好的塑造念頭。放過我的念頭不是來自她自省的背後,而是我

知道除非是自己學習拿強壯的拒絕對方充滿折磨式的愛。否則,我永遠不會看的懂

愛與掌控中的差異。而我明白,母親的動機很可能與愛無關。

愛或不愛最大的區別,在於當事人意識與潛意識的目標是否相符。

其次值得注意的是,愛是一種周而復始的過程。

擴充自我也就是一種成長。在幫助別人成長當中,自我也會更趨成熟。

我們努力帶給別人進步,進步也會降臨在我們自己身上。

在我所能界定的愛,當然包括愛自己和愛別人。

我們追求人類的心靈成長時,每個人都可以從中獲益。

不改變傷害自己的人,沒有法子愛別人,沒有紀律的父母不能教孩子紀律。

任何一顆心靈都不會因促進別人的心靈發展而退步;正面的力量也才成為負面力量的支柱。

若要探討愛與被愛的過程中,不難發現,自愛與愛人不但是要齊頭並進,甚至有時擴展到最後兩者之間的界線也會完全泯滅。

愛與被愛溶為一體,他們純然的看不見任何混濁的成分,對愛的本體而言,極力的自我擴充也就是努力超越自我的極限,向所愛的人證明白己的愛只有靠力求表現。

愛是覺得不可能坐享其成的。除非經過不斷的努力。

「意願」這個字眼的用意,是希望強調它超乎一般欲望之上的地位。

欲望不見得能化為行動,意願卻是強烈得足以發展成行動的欲望。

兩者的差別就相當於「我想去游泳」和「我要去游泳」之間的差別。

每個人都或多或少有過愛人的渴望,但很多人做不到。

問題癥結就在於想愛不等於去愛;愛是行動,是一種基於意願的行動。

不論我們多麼想要愛人,如果不實際去做,也就無異我們選擇不要愛,原來的良好

動機就此一筆勾銷。

相對的,我們若實際的為促進自身與他人的成長貢獻力量,也必須出於自動白發的抉擇,那就是愛的抉擇。

愛的神秘造成了很多誤會,使很多人對愛的本質大惑不解。

雖然世紀的解答不能完成愛的神秘,但似乎唯有抱著希望,才能在荒謬中消除大多

數的痛苦,得以從痛苦中解脫。


「為愛究竟是什麼」呢?


與愛有關的錯誤觀念中,最有力也最被接受的就是把「墜人情網」當作愛,或至少是一種愛的表現。

墜入情網的人理所當然的認為「我愛他(或她)」,這時立刻出現兩個問題。

首先,墜入情網常涉及與性有關的愛欲,出於熱情,意識或潛意識的動機墜入情網。

從出生開始生命就學會分辨自我與外在世界,了解自己的身材大小與體能極限,這些限制就是我們的疆界。

這樣的認識就是所謂的「自我疆界」。

愛的 「自我疆界」。一切會動的和不會動的、你和我、個體和世界,全都沒有區別。

愈到後來,愈側重心理方面。例如認清自己的能力有限,在這之前,雖然明知道無法左右喜歡的人按照自己的心意行事,但他仍然會把自己的願望與行動混淆,凡事稍有拂逆,所受到後的挫折,無法接受自己失去掌控的事實。

不過,一呼百諾,隨心所欲的幻想,通常還得好幾年才會在挫敗中消失。

處身自我疆界內是非常寂寞的。有些人會因童年不愉快或破傷害的經驗,認為外在世界充滿危險、敵意、混亂和欠缺。

這種人認為自我疆界是一種保護,寂寞能給他們安全感。

但大部份都覺得寂寞難耐,渴望逃出自我疆界的牢籠,與外界更緊密的結合在一起。

墜入情網的經驗就使我們得以逃亡,只可惜是暫時性的。

墜入情網這回事本身,就是自我疆界的一部分突然崩潰,使一個人的自我眼另一個人合而為一。

一個人突然衝出了自我,像決堤洪流般湧向心愛的人,驀然之間,寂寞消失了,代之而起的是無以言喻的狂喜。

我們跟心愛的人合而為一!寂寞不再存在!

在某種意義上,墜入情網是一種退化,與心愛的人合而為一跟兒時與母親合而為一的記憶互相呼應,我們似乎又重溫童年時代無所不能的快感。

一切都變得可能!與心愛的人共處時,我們覺得沒有克服不了的困難。

我們相信愛的力量能征服一切,前途一片光明,這些感覺與現實脫節的程度,就跟一個兩歲大的孩子自命統治全世界一樣不可理喻。

如果現實粉碎了愛情之夢;如浪漫的花朵也要萎謝。
生活所面臨的難題會再次出現。

’’我要愛,但是不要被掌控。’’

雙方都痛苦,突然發現,自己並沒有真的跟愛的人合為一體。

對方將繼續擁有全然不同的欲望、品味、偏見乃至對時間的掌握,而且永遠如此。

自我疆界重新合攏,他們又是兩個不同的個體。

這時他們若不謀求分手,就勢必得開始學習在現實中真正相愛。

我在此用「真正」二字,因為我認為墜入情網那種相愛的感覺,只是一種幻覺。

我相信,情侶要等脫離情網後才能直正相愛,因為真愛的基礎不是一種戀愛的感覺。

真愛發生的時候,很可能完全沒有戀愛的感覺,愛的行為也不需要戀愛的感覺做後盾。

擴充自我需要靠努力,墜入情網卻不需要花半點力氣。

一旦墜入情網的美好時光結束,自我疆界又恢復原狀,當事人只會覺得幻滅,但並不因而成長。

自我的極限擴張後,通常不會再縮小,其愛是永久性的自我擴充,墜入情網則否。

除了是自我疆界的暫時崩潰外,還能算什麼?

我也不知道。

但這種事件的特殊關聯,使我懷疑它可能與受基因支配本能有關。

換言之,人類因應內在性需求或外在性刺激的典型反應,作用在於增加理智欣然落入陷阱。

浪漫的愛情神話所造成的永恆幻覺功不可沒。

在我們的文化中,這種幻覺來自童話故事式的浪漫愛情,公主與王子終於結了婚,永遠快樂的生活在一起。

浪漫的愛情神話還告訴我們,世界上每個年輕男子都有個年輕女子與他相配,相反亦然。

這是天定的良緣,他們再也找不到更合適的對象;他們相逢時,必定會墜入情網,而且往往一見鍾情。

我們既然遇見了上天注定的佳偶,成就天作之合,就該永遠能滿足彼此的需要,永遠生活得和諧又快樂。

萬一事實並非如此,發生磨擦,激情消失,那麼一定發生了嚴重的錯誤,我們違背了上天的旨意,錯過了最配我們的人。

我們以為的愛不是真正的愛,一切都無從補救,只有痛苦一輩子,要不就離婚。

神話的偉大之處在於往往涵蓋了放諸四海皆準的宇宙真理,但浪漫愛情的神話卻是一則可怕的謊言。

數以百萬計的人浪費畢生的精力,只為了使現實的生活契合不真實的神話。

我們必須坦承,已經走了大半圈了令人意亂情迷的情網。尋求所謂「真愛」,把雙方的生活都弄得一團糟。

愛情的認知,其實應該是真正包含成就的開始,而不是結束。

這對現實中不再透過浪漫迷霧相對凝視的愛情,卻還不願意死心的仍然一心一意,

寧可繼續傷害對方,不自知的盲從於愛情神話,硬要把現實生活嵌入它的模式,徒

然的希望靠意志力喚回被自己肯蝕殆盡的愛,滿心還在渴望浪漫。

早晚不得不告訴大部分走得太近,靠得太緊,詭譎的距離,積極的能量才能為問題

謀求出路。

有時甚至必須先將兩邊深切的傷害徹底分開,才能禁止韃罰的狡辯互相代言。

有時候,迷戀雖然只是另一種情感的昂生,在另一方面,有時可以騙得過大部分的人,是因為它跟真愛十分相似。

由於真愛是一種擴充自我的經驗,它跟自我疆界有非常密切的關係。

在愛裏,我們無限的向心愛的對象延伸,希望滋養他,幫助他成長。

但首先,我必須先被自我疆界之外的一個對象吸引,我們必須出諸以身相許的熱情投入。

心理學家把以身相許與投入的階段稱為「精神貫注」,這時我們「貫注」在愛的對象上。

一般都知道,性與愛雖然可能同時發生,卻是不相干的兩回事,但性行為(尤其是高潮──自慰也包括在內)跟自我疆界的崩潰和因而產生的狂喜,多少有點關聯。

高潮的狂喜不一定要有伙伴共享,它造成的自我疆界消失感自成一體,那一剎那間,我們忘了自己,迷失在時空裏,靈魂出竅,遨遊太虛。

我們跟宇宙合一,但只限那短暫片刻。

我把真愛產生的那種長時間「與宇宙合一」的感覺稱為「神秘的結合」,因為神祕
主義根本就相信宇宙是渾然的一體,一般觀念中的恆星、行星、房屋、樹、鳥、自
己,其實都是錯覺或幻覺。

一個人一直覺得自己是宇宙中的獨立個體時,就不可能了解宇宙的和諧。

有人甚至說,惟有退化成嬰兒才能理解真實的愛。

學習階段中難以避免的創擊,取得意念的本身,才有可能成為愛的實踐者。

永恆的啟發或心靈的成長,都只有經過堅忍卓絕的真愛才得以成就。

最常見的對愛的誤解,就是把依賴當成愛。

在企圖自殺、以自殺為要脅以及因為感情失意而極度沮喪的人身上,這種誤解最顯著。

他們說:「我不要活了,沒有了我的丈夫(妻子、男朋友、女朋友),活著還有什麼意思,我太愛他了。」

我不得不說,剛才描述的情形,不是愛,而是毀滅愛。

如果感情是基調是需要而不是愛。愛是一種自由的抉擇。

相愛的人不是一定要生活在一起,他們只是選擇生活在一起罷了。


當一個人得不到另一個人盡心的照拂,就覺得自己不完整,無法正常的生活時,就構成依賴。

健康的愛不會有依賴,但我必須把依賴跟依賴的渴望分開。

每個人都有依賴的需求與渴望,每個人都需要別人的關懷,希望有更強大的人照顧;不論我們自己多麼強壯,有多大的責任感,也不論我們多麼努力的裝出不需要依賴任何人的外表,內心深處都會覺得換換口口,依賴一下別人也不錯。

不分年齡或成熟的程度,每個人都希望生命中有個令人滿意的形象,但大部分的人不會讓這種感覺主宰我們的生活。

一旦這方面的需要控制了生活的品質,不再是一種單純的渴望,就出現依賴的問題。

依賴引起的心理失調稱為「消極依賴性人格失調」。這是所有心理失調中最常見的一種。

消極依賴的人,魯莽成天忙著尋求愛他,以致永遠楚於無法拾有或涉足。

愛與慾望,區分的端別,一是像一群饑餓極了的人,只知道自己多麼缺乏食物,自以為的無底洞,永遠填不滿的困頓變成阻礙了愛的本身實質的藉口,一是永遠覺得「少了一部分」是美好的世界中難免缺憾的賦予。

楚於感謝中從容的填補對方和自己所有與生據來的缺陷,包容後的滿全。

視為達到巔峰的愛,循環中帶有永遠不變的純益。 愛的本質,意念的純正就是永遠不變的施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