ㄧ些紀錄
(這是我在2007年,受某位朋友邀請,進行訪談後的逐字稿節錄。)
(畢竟是訪談後的逐字稿,我懶地再做整理,就先這樣丟上來。)
我念國中時,就很坦白地讓其他人知道我喜歡男生;或者,至少,有人問時,我會坦率回答,懶得用其他理由搪塞或迴避。我國二、三時所念的那個班有56個人,我認為至少有七個gay,彼此互相承認的就約有三到四個左右。
高中時,也是一樣,班上的人都知道我喜歡男生,班上也有人跟我彼此相認。嗯,或者該這麼說,有同班同學問,我就老實講;若是他人沒問起,那就沒必要特別提及。所以,也許,我不能說,班上的同學都知道「我喜歡男人」這件事。
我在國高中時,就常用男性泳裝或男性內褲包裝外的模特兒照片裁剪成書籤。大家看到這些健美男體書籤,就會問我是不是喜歡男生,我就說:「是呀!」所以班上同學都因而漸漸知道我喜歡男生。或許是我這樣公開,所以會有跟我一樣的同學也來跟我說他們也是比較喜歡男生。而也許我成績一直不錯。在一個成績掛帥的社會與教育體系下,成績不錯的學生比較不會遭遇到被欺負或被排擠的事。再加上那時候大家都忙課業,也不會有什麼衝突。不過,另一方面,也該說我向來特立獨行慣了,我很少在意,他人怎樣說我。
我高中時參加合唱團。我們合唱團不知為什麼,那幾年,gay(s)就特別多,大家都相處很自在和融洽。而這些高中時認識的朋友,到如今,我們一直都保持著聯繫,甚至可算是很好的朋友。
除成績與學業的事情外,我在國中唯一被老師體罰的經驗,來自於有同學密告我交女朋友。我到現在還是搞不清楚,當時到底是個怎樣的狀況?我導師說考高中很重要,不能交女朋友,邊打邊說「看我還敢不敢交女朋友。」
在高三時,我曾向校刊投稿,內容大致是關於喜歡一個學弟的札記體例文章,那時主編告知我,他還要問校方看看,以決定會不會刊登這篇文章。後來,這篇文章校刊並沒有刊登。我可以理解校刊不刊登文章的道理。反正是投稿,本來就有登或不登的可能,再加上我那時已高三,大學聯考就在眉睫,所以也就沒有想那麼多。
但我在國高中時,我並沒有讓家人知情。我是到大三升大四暑假,帶一個心愛學長回家度短假後;在某個晚餐時,我跟我爸媽說我很喜歡他,並說我是同性戀。但我父母的反應居然是這樣的:他們說,算命的很早就斷定我「性好男色」!算命那時我才四、五歲吧!我父母之後也並沒有特別逼我走結婚的路,或對我還抱持著會結婚的期望。況且,他們知道我在澳洲跟我男人已同居七年了;而我母親也見過我在澳洲的男人。不過,我父親倒還是一直希望我能有幾個小孩。
如果有親戚問我婚姻的事,我都會跟他們說:「再看看」。有時,不明究理的親戚如果一直問我婚姻的事,我爸還會跟他們說:「讓他自己去決定吧!」。我是在我弟當兵時,我才跟他講,我喜歡男生。但我不確定他瞭不瞭解這是什麼意思。另外,我弟在2003年結婚,我不確定我弟妹知不知道我的事,也不確定我弟有沒有告訴她?
在我親戚當中,我幾個堂弟知道我的事情,可是我想我的長輩親戚們大概不知道我的事情。雖是同一輩與同年代的人,但我大堂弟在知道我是同性戀後,他就曾說如果我不是他堂哥的話,他早就要揍我一頓了。就因為我大堂弟這樣的陳述,讓我驚覺到,年紀輕的人不代表就會對同性戀議題更為寬容與開放。
我們家的家族很大,我父母各有五六個兄弟姊妹。我們家族平常往來還蠻頻繁的,大家都會聊家族成員近況,但因為大家領域不一樣,也不是那麼清楚彼此生活與狀況。我認為,除我家父母親、弟弟與幾個堂弟之外,其他家族成員可能都不知道我的事情吧!
家族裡的人都知道我曾經在愛滋病防治機構擔任社工,喔,不是,他們都認為我是在做「志工」,是不領薪水的。他們大概也知道我讀社工雙學位,可是他們不知道什麼是社工。他們覺得我在愛滋病防治機構擔任「志工」,也沒覺得我怎樣。他們也(大概)知道我碩士論文是處理同性戀與愛滋烙印議題,可是他們也不曾多想或多問什麼。就像是我有親戚是讀化工的,我也不知道他是在化工的那個部門做怎樣性質的工作。
我在大學社工系、研究所中,所有的老師也都知道我是同志,也沒有對我怎樣。我曾在東吳兼職,系所老師問我想開什麼課,我就說我想開「性傾向與社會工作」,他們也沒有反對,就這樣開課了。此外,我也有在專科兼「兩性關係」的課。在東吳和專科兼課時,有些同學還是對同性戀有些刻板印象或誤解。比如說,他們會說同性戀很噁心,那我就會跟他們說,「老師是同性戀呀,你們會覺得噁心嗎?」我在課堂上也沒有特別避諱。
我長久以來,一直都在我習慣,而且處在對性別議題敏感的領域中,因此並沒有特別經過世俗社會的考驗。我知道有些人在找工作時,可能因為在應徵工作時透露身份,就被刷下來;或者,行為被質疑,就沒機會了。因此,也有可能,在這狀況下,我所處的環境,對我都還不構成什麼挫折和壓力。
(這是另外一段訪談記錄的逐字稿節錄,主要問一些我在同志運動中打雜的經驗。)
問者:
談一談你在大學參加Gay Chat社團的經過。
蘭花楹:
當初就是台大哲學系的L先生覺得男同性戀為什麼都到新公園交友或打炮,卻沒有試著在不同地方見面或聊天。而且,他認為,台大裡面應該男同性戀不少;那麼,在學校裡的大家應該可以見面聊一聊,彼此認識,有個照料。於是他就到各社團辦公室、宿舍張貼廣告,邀大家在指定時間一起來聚會,彼此認識。這詳細情形,有寫在《同性戀邦聯》這本書中。那時我大四,參加了第三次聚會。那時候聚會在公館的「人性空間」(一個有和室地舖的平價茶藝館)。聚會的人覺得應該可以做點事。我那時候就邀在社工系一起修課的某位同學,畢竟我知道她對同性戀議題也有興趣、而且相當有才能。最後,我們三個人就成為當時仍是地下社團的基本幹部;後來成為正式社團之後,由那位女同學擔任社長。
問者:
依照這個同志運動史年表來看,你們在1993年成立為正式社團。
蘭花楹:
等一下,我看一下…..對,我們在1992年就組成Gay Chat團體了。
問者:
成立成正式社團不久,你們就上了「台視新聞熱線追蹤」的專題了。
蘭花楹:
對。
問者:
在加入GC之前,你也有加入其他社團嗎?或那時候你有讀女性主義的書嗎?
蘭花楹:
我在大二的時候,擔任某地區校友會會長,那時候就有人知道我的身份了。我那時候並沒有接觸過任何女性主義的書籍或資料。
問者:
你可否看看這份年表,有哪些活動你有去參加?
蘭花楹:
1993年12月28日的「誰來關懷同性戀人權公聽會」、「台大GC和婦女新知一起抗議愛滋防治文宣污名女性」;
1994年整年我常參加「中央大學STING讀書會」、八月參加誠品書店舉辦「男男女女新文化」同志藝文活動週、我在《同性戀邦聯》中有寫過文章;
1995年第一屆校園同性戀甦醒日、偶而參加幾次「全國校園同志團體聯盟」的會議、同志夢公園活動;
1996年同志協會我曾參加過幾次會議,
其他只要我有空或我在台灣,我都會參加,像是同志遊行或是募款晚會等。
問者:
這些早年的同志活動,你有戴面具嗎?
蘭花楹:
沒。
問者:
你為何不戴面具呢?
蘭花楹:
一則我不是要去台上講話的人;二則,我覺得喜歡同性是很自然的事,我個人沒戴面具的需要!我是那種「要是沒有事前準備,上台講話就會說不出話來」的人,自然也不會有人邀我上台講。另外,我個人比較沒有曝光壓力,我不認為帶面具有迫切的需要性。
問者:
你如何看待,在活動中要戴面具的人?你曾經聽聞「戴面具的是同志,不戴面具的就不是同志」這樣的說法嗎?
蘭花楹:
我會尊重不同人的不同觀點,這部分我不便評論。
問者:
你可以理解有人必須要戴面具亮相的道理嗎?
蘭花楹:
我可以理解有人有戴面具亮相或參加活動的道理與必要性。這部份,我認為是可以接受的。畢竟,對某些人而言,戴面具是種抗爭時的手段與必經過程。況且,這也是一種累積現身資本的一種方式。我個人認為,隨著現身資本的累積與增加,個人與團體會慢慢摸索與找到一種不帶面具的自信,或戴著面具參與活動時的理直氣壯。
嗯!總是有機會的 :)
這是一定的。
對了,如果手仍不是很舒服,留言不必急著回。把手照顧好才是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