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9-28 14:20:56蘭花楹

2007 馬泰遊記第三篇

2007馬泰遊記第三篇:那些我想見的人

在確定要去馬來西亞與泰國後,我心理就在想著,不知道這次旅遊,是否有機會可見到四個我想見的人:

其中三個人,依據我最後所得到的消息,是在馬來西亞,而且其中一個應該還是在吉隆坡。這個在吉隆坡的男人,是七年前從南非回馬來西亞的飛行途中所見過(或認識的)的男人。但畢竟,這七年都無聲無息、且互無電子郵件往返,我能理解,再次見面的機會應該不大;就算,我有他七年前的電子郵件,也知道他七年前工作的機構名稱。另外兩個,一個是大學時代的前男友,一個馬來西亞華僑;另一個是「我兩之間有著極強化學吸引力,但在我把直屬學妹介紹給他後,關係就不了了之的」男異性戀馬來西亞華僑(男異性戀馬來西亞華僑,這真是一個好拗口的介紹詞呀。)在還沒有購買馬來西亞國內線機票時,我心裡就在想,如果能找到這兩個人,而且他們那時也會在馬來西亞,就算他們不在吉隆坡或檳城,我也會飛到他們所在的地方,與他們短暫相會。畢竟,都將會到馬來西亞了,再怎樣說,如果能在馬來西亞見面,總會比在那未來不可知與不可預期的狀況下找機會見面,容易與方便些。最後一個想見的人,則是將近五年前,我在曼谷某家去去男孩店(go-go boy bar )曾點過的一個男性性工作者;不過,我心裡清楚,如果他沒有繼續在那家店工作,在號稱有一千六百萬人口的曼谷當中,再見到他的機會是微乎其微。

當我發電子郵件給那三個在馬來西亞的人後,這三封電子郵件卻全都被系統退回來;系統冷冷地在畫面上顯示:「查無此電子郵件,請再次確認你是否在輸入郵件信箱時有出錯。」看著那被退回的電子郵件,我悵悵然地感傷與怨悔了一下:「如果,我曾斷斷續續地與他們通著電子郵件的話,現在就不會有這種找不到人的狀況與感傷了。」看樣子,我這次去馬泰應該是見不著我想見的人了。

到了曼谷之後的當晚,去了一家曾沒去過的三溫暖後,則連續泡了兩家去去男孩店。由於泰國現在對於性產業的管制頗嚴厲,現今在曼谷男孩區的去去男孩店每晚大都只有兩場秀,而且,一點半左右就關店打烊了。所以,如果我要找人的話,跑的點得多。但是,當晚空手而返。第三晚時,我又去了另兩家去去男孩店,仍然還是沒有見到他。雖然知道,在曼谷其他區域,還是有去去男孩店,但對那些區不熟悉,另外泡去去男孩店都得在晚上(為什麼沒有白天營業的去去男孩店呀?),還有那些區與我住的旅館實在是不近,最後我心裡其實也估算著:「我就算去了那些店,也不一定可找到他。那,那,算了吧!」

在曼谷的第四晚,亦是我得離開曼谷前的最後一晚,我走在男孩區,靜靜看著那些拼命招呼客人進去店裡「看秀、消費、點男孩」的各工作人員(當然,拼命微笑且有禮貌地婉拒這些吆喝與招呼,也是不得避免的事。)

在一家便利商店門口,我正準備進去買飲料之際,一個男孩怯怯生生地問我,要不要買他,一個晚上五百銖就可以了。對我而言,他是一個清秀、可愛、且會讓我有疼惜感的男孩。但是,他看起來太年輕了;我很懷疑他沒有滿十八歲,雖然他一再強調,他二十五歲了。我還是笑笑地拒絕了他。然而,不知道為什麼,當我走進便利商店買飲料時,我心裡竟然想著:「買一罐飲料給他吧!」無論他是故意裝地怯怯生生,博取他人同情,以能有工作與收入;或者,他真地只是剛開始這樣的工作,所以顯地怯怯生生。我不在意。只是,有緣見面,就結個善緣吧!

走出門口,他還在,順手把買的飲料給了他,並也給了他20銖。看樣子,他一時沒有會意過來,並沒從我手頭上接過那飲料與微薄的20銖。我笑笑地對他說:「收下吧!沒辦法買你,只好給你個不起眼,但還應該可以塞牙縫的東西!」一面說著,我一面回頭看著隔壁男孩區各去去男孩店門口熱情積極、扯開喉嚨、手腳並用地努力招呼過往人群的工作人員。看著這樣的場面竟會讓我有著小小的感動?真是莫名。

「這真地是給我的?」那男孩訝異地問著。

「是呀!」

「那為什麼,為什麼,不買我?」他低聲地問著。

「先喝飲料吧!」我迴避了這問題。

為什麼不買他,那時?

我的思緒回到五年前,那個我曾經點過、名字就叫boy 的去去男孩身上。不過,那時候的理由明顯易見,我剛到澳洲才一年,那沈重的經濟壓力是當時的不小負擔。雖然,可以利用搭泰航轉機的過程在曼谷停留;然而除了點他與給他一點小費外,我實無法負擔買他的錢。

那,如果,現在,是他在我面前,這樣低聲地要我買他。我會買他嗎?

我問著自己。其實,還是得看價錢,在價錢合理的狀況下,我不排斥。但,價錢超過一個我自認的合理範圍,我就只好拒絕。畢竟,五年過去後,我還是在澳洲待著;錢,雖說夠用,但也終究只是夠用。

我與那男孩靜靜地在便利商店門口,喝著飲料。

那,為什麼不買這個現在在我面前安靜喝著飲料的男孩呢?五百銖,其實我負擔得起;而且,這男孩不是我所不喜歡的型;再加上,看起來,他也不油氣。

但是,不是我所不喜歡的型卻終究不是我所喜歡的型呀。

結論。句點。

喝著飲料的他,看樣子在想著事情;之後,他抬起了頭,又低下了頭,並低聲地問著我:「帶我回你的房間,幹我!你不必付我錢。好不好?」

老實說,我有點驚訝他會這樣表示。雖然來曼谷的經驗不多,但我知道,或者至少我還願意相信,這邊的人,說一是一。

我靜靜地看著他,感動之下親了一下他的臉頰,並告訴他:「謝謝!但別這樣,我知道你需要錢,不然你不會找我賣。你是個會令人憐愛的人,所以,你今晚應該可以找到願意花錢買你的人。但是,謝謝你這樣告訴我。」

「你不喜歡我?甚至,當我說,你不需要付錢給我?」他繼續低聲地問著。

「不,我不是不喜歡你。但是,這樣做,老實說,我會過意不去。」

他不語。

「那你待會要做什麼呢?」他問我。

「也許去DJ逛一下後,就回旅館打包收東西了。」

「那我跟你一起去DJ?門票我自己出。」他頭抬起來,這樣問著我。

現在回頭看當時的我,我不懂,那時是基於怎樣的理由,我竟能這麼鐵石心腸地繼續說「別這樣。沒必要。」而且,進DJ的錢,就算幫他出,其實對我而言,也不是多大的事呀?我那時怎會這麼鐵石心腸?

他不語一會後,繼續說道:「好吧!沒關係。在回旅館前,再過來跟我打聲招呼?我應該都會在這一帶。」

「謝謝!好!我回旅館前,我會繞過來,至少跟你打聲招呼。」

老實說,到了DJ時,我心是悵悵的;畢竟,曾有這樣的一個男孩這樣對我說話。

進了DJ,取了飲料,我往樓上走去。雖然是星期二晚上,但為什麼DJ還是這樣地人山人海?我驚嘆著。

在一連串不好意思,對不起,借過後,那個我曾經點過、名字就叫boy 的去去男孩,竟然在一個沒有料想到的狀況下,出現在我眼前。

真是不可思議的奇蹟。真是不可思議的奇蹟。我心裡溫柔地驚嘆著。

我定定看著他,輕聲說出:「Boy ?好久不見了!」

「你是?你怎會知道我的名字?」他一臉不解,但是又有點驚訝地問著。

很好。至少,沒有認錯人;至少,真地是他。

由於,快五年沒見,而且我當時只有點他,沒有買他;所以他對我沒有印象,這很正常。

於是,簡短地陳述我所記得的五年前有關他的資訊,並說:「我還記得,你生日是在七月。」

從他臉上反應,我猜,他是有被撼動到。

他回道:「是的。我七月生的。謝謝。謝謝你還記得。」

這時,我才注意到,他應該是被人買了,他旁邊有個西方人。

好吧!先來先到。竟然他已經被買了。好吧!

「非常高興能再見到你。真地非常高興能再見到你。好好玩。這你顧客?不打擾了。」

「是的。這我顧客。」他接著說道。

我跟那西方人握了手,打了聲招呼,並說道:「這男孩是個不錯的人。你會有個不錯的夜晚。」轉身,我對Boy 說道:「很高興能再見到你。晚安。」接著,我繼續上樓。

沒多久,當我在最頂處,往下望,正在思考是否要回旅館之際,他慢慢地走了上來,靠到我身旁:「謝謝你記得我。」

而後,我們短暫地聊了一下。他告訴我,他離開那家去去男孩店之後,回家鄉一陣子,曾以美髮師為職業;但所賺的錢終究沒有在曼谷多,所以又回到這邊。現在,在一家按摩中心工作。我靜靜聽著,他繼續說著他的一些生活的事情,這些這些,那些那些。

他告訴我,他答應了那個從澳洲來的顧客,會陪他到早上。所以,今晚他真地沒空了;但是,明天早上九點之後,他可到旅館找我。

九點之後?我嘆了口氣,搖了頭,並老實告訴他:「我下午一點鐘的飛機,所以九點鐘應該已經在往機場的高速公路上面了。」

「一點鐘的飛機?那沒錯,你九點鐘之前一定得離開。不然你就會很辛苦地塞在高速公路上,並到機場時只是為了要跟飛機說再見。」他開玩笑地說道。

「是呀!真是可惜。不然,我會很樂意與你見面。但是,我會反過來擔心你身體會太累。」

「這還好。習慣了。」

「身體要好好照顧喔!而且,你應該很常熬夜吧!身體真地要注意。」

「還好。習慣了。」

這段對話持續的過程中,他身體一直緊緊地靠著我。我心理清楚,如果他沒有被買下來的話,在這樣的狀況下遇見他,我一定會,好吧,在三千泰銖以下的價錢內,把他帶回旅館。

聊了一會之後,我告訴他,我得回去了。

「但現在才一點多呀?」

「我老了。沒能像你這樣的年輕人有精神體力。」

他大笑,並問道:「你知道我幾歲嗎?」

「當然。但是,對我而言,你是永遠的十八歲。」

他不死心地繼續笑笑問道:「你真地知道我幾歲?我不年輕喔。」

「是的。我真地知道你幾歲。某種程度而言,我知道,你不年輕。因此,我知道你能保持這樣美麗的身材與皮膚真地是不容易,一定花了很多功夫與努力。但是,無論怎樣,對我而言,你是永遠的十八歲。好吧!如果,你不喜歡被人說年輕;那就二十八歲吧!」我笑笑回答。

「告訴我,你真地知道我幾歲?」

我輕輕地在他耳朵旁,告知了他要我回答的答案。

他不語了一會,說道:「你竟然還真地記得我幾歲。」

「是的。我美麗的Boy 。」

「你在知道我幾歲的狀況下,還記得我、以及我的生日?」

「當然!」

「謝謝。」

「不客氣。對了。方便給我你的手機號碼嗎?這樣我下次到曼谷時,我就可以直接找你了。」

「我沒有手機。」

「好吧!我得再說一次,能夠再見到你,我很高興。」

「謝謝。」

「不客氣。」

後記:
一、離開了DJ。在回旅館前,我回到了男孩區,心裡想,至少跟那個萍水相逢的男孩打聲招呼或道聲晚安,之後我就要回旅館收東西、睡覺了。還好,他不在。不然,依我當時的狀況,我一定會把他就這樣帶回旅館。還好,他不在。

二、另外,別問我,那個名叫Boy 的男孩幾歲。我最多只能說,他真地不年輕。
蘭花楹 2007-10-24 14:32:30

對呀!對呀!我也是這麼認為,功能算清晰的娛樂場所,其實是有存在的價值與意義呀!至於,這樣的場所會發展成什麼樣子,在一個合理範圍內,其實都可以被接受的。

謝謝關於洞裡春光的相關連結與說明。

光.點. 2007-10-23 23:06:49

蘭花楹:

謝謝你清楚的解釋,我終於知道什麼是去去男孩店了。
我覺得有這樣功能還算清晰的娛樂場所,其實還不賴,各取所需。


關於「洞裡春光」,是外國片啦。
http://irinapalm.swtwn.com/

自言自語的蘭花楹 2007-10-07 13:06:26

親愛的光點:

不曉得妳有沒有聽過 `go-go girl bar` 或 `go-go boy bar` 這些名詞?那 `go-go boy bar` 的中文直譯,就是本文中我所指稱的「去去男孩店」。這樣的翻譯名詞當然不是我所獨創的,而是一種普遍被喜歡去泰國的人對於 go-go bar 的一種親暱稱呼。

如果,妳聽過 `go-go bar` ,那妳大概就可以理解「去去男孩店」是個怎樣的場合。

從它的英文名稱,妳就可以知道,基本上,去去男孩店是 bar的一種,而在泰國各地區同志指南手冊或地圖上,它也被歸類為bar 或pub 一類。然而,它的休閒形式與活動卻與認知中的bar 或 pub 不太一樣:

在店家開門後,如果是沒有秀的時間,妳(你)會看到在店裡面的中央表演台上,一堆去去男孩輪番上台巡迴展示。如果客人對某位去去男孩有興趣,則付一筆費用給店家,請這位去去男孩坐在旁邊也許喝飲料(當然,飲料錢也是客人付),聊聊天,或者點點其他之餘的活動。如果,客人真地對這位去去男孩有超過只是喝個飲料、聊聊天的興趣,則客人可以先與去去男孩溝通好辦事情(怎樣的事情,出去逛街、或直接帶回旅館做床上運動)的時間(過夜或不過夜、兩三小時或兩三天)與價碼;接著,客人持需付給店家另一筆費用,以把男孩帶出場。

上述這些事情看起來都是性交易的活動;但,這樣的店裡,終究還是有「秀」的表演(雖然,某種程度而言,這些秀的情慾挑逗成分也相當高),因此有些人進去這些店,則是為了要看秀,而不在於去買這些性交易工作者。這點,以及這些店某種程度上被歸類為pub 或bar ,就與「一般」的性交易場所有了區隔。

就我對台灣性交易場所的理解,某種程度而言,似乎可以將「去去男孩店」比擬為「酒店」;但在台灣的酒店好像是沒有秀的演出。其餘的活動與內容則頗為類似。

妳所提的「洞裡春光」是蔡明亮所編島的「洞」嗎?還是指其他影片?如果回台灣,我在去找找看。謝謝這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