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11 06:41:15Column

不執行死刑 藍委轟王清峰下台



八年前金山高中女教師何佳燕慘遭同事曾思儒殺害,曾嫌九十五年經判處死刑定讞,至今仍未伏法,何爸爸與何媽媽昨天在立委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對於兇手被判死刑定讞,至今未伏法,感到忿忿不平,何媽媽想起女兒的慘狀,更是泣不成聲。(記者朱沛雄攝)


內政部與警政署:應該依法執行

〔記者曾韋禎、施曉光/台北報導〕法務部長王清峰公開宣示寧願下台,任內絕不執行死刑,多位執政黨立委昨質疑王清峰言行不妥,要求依法執行死刑,尊重司法。

內政部長江宜樺在內政委員會答詢表示,法律如何規定,行政部門沒依法執行,就是不妥。警政署長王卓鈞也表示,在修法前,這四十四名該依法執行的死刑犯,就應依法執行。

藍委追問看法 吳揆說還沒有答案

行政院長吳敦義昨晚到總統府參加馬英九總統邀宴藍軍立委餐會時,國民黨立委黃昭順也當面詢問吳揆的看法,並預告週五院會總質詢時要問這項議題。吳揆回應,目前他還沒有答案,還在思考中,請黃昭順不要讓他為難。

席間不少藍委向吳揆反映,王清峰的說法已引發民眾極大反彈,尤其是受害者家屬更不能接受,質疑法務部在未修法廢除死刑前,法務部長不應該片面決定停止執行死刑。

立委吳育昇昨也在立院重砲轟擊王清峰指出,現行法律有死刑制度,若三審定讞後不執行,就是違法違憲。若王清峰要堅持個人廢死刑的主張,就該比照衛生署長楊志良立即下台,去宣揚其主張,若王清峰不辭,他會以廢弛職務為由,要求監察院彈劾。

立委黃昭順表示,法務部不執行死刑,就是司法怠惰,對治安工作將造成困擾。郭素春說,王清峰應該顧及被害者和家屬的感受,不是自己說了就算。

國民黨團書記長林鴻池指出,如果這項政策主張無法讓全民接受,王清峰就應考慮個人進退,王清峰身為部會首長,應該聽聽全民的心聲,不要這麼武斷,黨團對此持開放立場。

立委吳清池批評,法務部長對死刑定讞卻不執行,就是廢弛職務、瀆職,對被害者家屬而言,情何以堪。王清峰未依法執行死刑,已逾越法務部長應盡的義務,監察院應該主動調查王清峰應負的責任。

立委謝國樑則力挺王清峰,強調不論誰來當法務部長,都無法解決現有四十四名死刑犯是否執行槍決問題。如因拒絕執行死刑,就要王清峰下台,只會糟蹋了一個好部長。

20100311-自由評論--誰在乎妳下地獄?

馬英九行政團隊做事沒半撇,沽名釣譽,假清高,最高段。日前楊志良表演了一場辭官秀,昨天換法務部長王清峰上場,又把官場表演藝術發揮到了極致,她說:「我任內絕對不會執行死刑」,願意為死囚下地獄。

王清峰說出秀逗言論已經不是第一樁了。之前最有名的例子是她在監獄春節聯歡晚會上對著受刑人說,上台跟總長抱抱就可以假釋,這句話基本上已經顯示她頭腦不清了,經過一年之後,此一狀況不但沒有改善,甚至變本加厲,這次竟然語帶哽咽表示,願意為死囚下地獄。

王清峰號稱人權律師出身,出任法務部長顯然成為馬政府重視人權的招牌。但是她的眼淚與人權關懷,到底是站在弱勢者還是加害者哪一邊,從她當上法務部長後,就令人搞不清楚了。受刑人被逮捕、關進監獄時,接受國家司法力量的制裁,當然是弱者,但是在作奸犯科,殺人放火,搶劫強暴時,卻是凶殘的加害者。

何以王清峰的人權眼光,只看到受刑人在服刑時溫馴的一面,卻看不到他們犯罪時下手殘暴的那一面,更看不到那些被害人遇害時哀哀無助的驚悚景象?

王清峰現在不是人權律師,而是法務部長,她願意為死刑犯下地獄,那是她家的事,別人管不著。不過,死刑定讞,就必須執行,這是法律的規定,王部長到了地獄之後,依法死刑犯的死刑還是必須執行,否則就是違法瀆職。

或許執行死刑是死刑犯的一種救贖,以後才能洗盡此生的罪孽,轉世投胎,王部長的婦人之仁,反而害了那些死刑犯永世不得超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