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8-06 21:38:24Column
「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可行性評估工作」委託技術服務
北市府近年重大工程建設出包一覽表
標案名稱] 「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可行性評估工作」委託技術服務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公開徵求)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依採購法第22條第01項第09款辦理
[決標方式] 非複數決標:訂有底價最有利標得標
[評選日期] 民國94年08月12日上午
[評選委員名單] 林委員樹柱、王委員仲宇、陳委員清泉、馮委員正民、張委員奇偉、陳委員毓賢、林委員慶釩、蔡委員東憲、邱委員光輝
[參選廠商數] 2家廠商
[廠商名稱] 昭淩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大安土木技師事務所
[評選委員意見]
1.除業主所列方案外,廠商是否有更好的建議方案。
2.P39同為27年使用年限(或50年使用年限)各方案的補強效益,除考量安全、環境及景觀等因素外,費用亦為重要考量因素,本案各方案達同一使用年限,所需經費差異甚鉅,未來執行時應加強效益評估,以為大眾所接受。
3.如採上部結構重建使用年限50年,下部結構維持27年使用年限,是否有意義,其承載能力及耐震能力評估如何核算。
4.下部結構很重要,其品質不似上構容易目視檢測,本案南京東路以南河道穩定性亦應確認。
5.請說明評估方法及標準,以及是否短時間內完成評估工作。
6.如何在短時間內完成下部結構的檢測工作。
7. 27年及50年使用年限效益分析,如何考量包括施工費用及未來維修費用。
8.松江大橋目前撓度穩定但超過預期值,判斷拆除與否的準則為何。
9.各方案所需經費差異很大,是否以同樣時間長度的Life cycle,考量未來的維修成本,以及施工對交通衝擊等社會成本,以較嚴謹的方式作詳細的費用評估。
10.補強設計應搭配驗收標準,請說明確認補強效果的方法。
11.新生高架橋現有監測儀器,將來可否再運用於協助評估及驗證結構改善之成效。
12.松江大橋如何檢修、是否需拆除。
13.如何確認基礎可以繼續使用。
14.未來如修正橋梁耐震設計規範,如何考量水平地震力及垂直地震力對結構安全之影響。
15.若拋開使用年限27年的分析方式,以耐震能力考量,延長使用年限或使用不同的評估方式,建議方案會如何調整。
16.請說明本案下部結構是否可繼續使用,以及如何確認其可繼續使用。
17. 921地震之後國家地震中心及中央氣象局所提出的新地震資料,如何應用於本案耐震安全評估工作。
18.請說明本交通管制計畫的範籌,是否包含區域交通計畫〈施工交通管制及臨近地區的交通管理計畫〉,及未來如何採取配套措,落實本跨局處的交通計畫。
19.貴事務所似無交通專業人員,請說明預計如何執行交通計畫。
20.方案二對交通衝擊大,請說明選擇本方案之立機,若市政府無此龐大預算,則替代方案為何?
21.請說明施工期程,以及居民反彈之對策。
22.本橋梁結構型式複雜,目前所提的設計建議案是否可適用於整座橋梁(包括上構及下構)。
23.請說明如何在45日內完成評估工作。
24.請說明新生高架橋修復補強之施工方法。
25.請說明高鐵等工作實績中與本案相關之工作項目。
26.依2.3.3.1表中,同為27年使用年限(或50年使用年限)之各方案,經費差異很大,同一使用年限以財政考量,必將選擇經費低者,是否有其他評估因素,未來執行應述明,作為決策之參考。
27.由於理論評估方法之權重及影響因素變異很大,請補充說明理論分析部分。
28.本案評估、初設、細設等各階段執行期程均很短,請說明是否有足夠工作執行經驗及資訊,在短時間內充分掌握此複雜的架構,提出分析方案。
29.由於新生高架橋多屬通過性交通為主,周邊居民與使用新生高架之駕駛對於施工及改善的看法可能不一致,請說明如何舉辦公聽會及民眾共同參與的具體做法。
30.本案評估部分交維約占17%,貴事務所提出的人員組織未見交通相關專業人員,請說明預計辦理交通影響評估人員配置及分析方式。
31.請說明方案2及方案5之上構改建方式之差異性,如限於經費可否採分段辦理 (例如:第1階段辦理上構改建及下構補強至27年使用年限,第2階段再辦理下構補強至50年的使用年限)。
32.如最後決策選擇27年使用年限,並僅就橋面伸縮縫修復,如何進行損壞變形支承墊的修復工作。
33.除了市政府所提8個方案外,是否尚有其他更好的建議方案。
34.請說明若松江大橋以鋼構改建,所需概估經費及工期。
35.請說明交通影響評估計畫之內容及執行方式。
[評選結果]
1.昭淩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獲全數委員評定80分以上,達入選標準。
2.大安土木技師事務所,經半數以上委員評定低於80分,未達入選標準。
3.第一議價順位: 昭淩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