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01 11:00:00打工皇帝

路權 Vs.人權!

 X  !  ...你下車!....這是前天夜裡我對一個計程車司機的咆嘯..一個單挑的邀約!




自從單車成為台北人一個生活的選項後, 路權的紛爭便開始緊張起來, 市政府將單車道與人行道合併處置後.變成一個紛爭不斷持續高漲的議題.不巧我正是那個捲入紛爭的一員, 對於這個現象不免要對政府的無能與民眾的無知發表我憤怒的感言...


路權..是交通事故裁決中心在判決交通事故時,對於用路人權利義務的一個判定標準, 比如一條8線幹道直行車輛與暗巷衝出的車輛產生碰撞的時候,在沒有交通號誌的同等條件下, 肇事責任將多數歸咎於暗巷衝出的一方.是謂路權!

人權, 是一個國家對於人命關天的尊重表徵! 比如面對穿越人行穿越道的人們,行人在號誌的指引下擁有絕對的優先權!

看起來這兩項指標在台北市似乎挺文明! 可是...如果道路使用者沒有所謂的文明指數,那終究紛爭不斷!  從這部份就可以窺見主事者的智慧與魄力的等級....

這幾年在台北市重要路口出現分時實施的全時段行人穿越馬路的人行穿越道(就是中間劃一個交叉型.合併外回正方行的人行穿越道, 在同一個號誌燈引領下作全方向的行人通行許可的時段) 這檔事..大約在20年前我去過東京後回來台北, 每次開車都要咒罵證政府無能的一項憧憬...我們大有為政府讓開車族在左右轉時總是要讓行人與車輛不斷上演路權與人權的紛爭!  在馬路上究竟是車輛的權力還是人的權力來的重要????

在先進的國家城市建設裡, 人! 才是一切重要的施政指標. 在節能減炭的自覺旋風裡,減少車輛是重要的課題!  在人權高漲的文明指標裡人行道的舒適是最清楚的基礎建設!  台灣喊了N年的無障礙空間, 目前才逐漸在台北市裡.用一種自欺欺人的扭曲型態呈現出來..一條坡度大到輪椅使用者無法自力上路的無障礙道路..人行道除了行道樹..台電變電箱..還有馬英九時代內凹的機車停車彎..不時竄上的攤販..機車...再加上目前大量湧出的單車客!    老實說..人行道上的行人未來是否該建議帶安全帽與護具才能上路????

身為單車客..當然幻想台北能像荷蘭那樣建構一條安全.尊貴的單車專用道! 身為行人也羨慕巴塞隆納將道路還給行人的強勢作為..重點在於這兩種人對於一個城市的環境是沒有污染的交通模式, 所以汽車只好忍受不便, 或躲入不見天日的地道!  而最終極的環境思考更是應該把大地歸還地球與共同生存的物種..而不是不斷興建水泥道路阻隔土地水分的涵養..昇高城市的溫度..斷絕植物.昆蟲.與動物的生存空間!


請記住..在陸上挺進的時候. 無論我是用走的! 用輪椅..騎單車..還是機車! 我們都跟你開車一樣是一個人一條命! 我們使用巷道的權利都是一樣的! 不是你的車比較大..喇叭比較響..或是嗓門比較大..我就應該犧牲我的權利讓你先走!  

既然大家都必須無奈的和在一個有限的道路裡..禮貌!  請記得!  因為我們除了有相同的路權外..也有相同的人權!

幹! 你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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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DA0425 2008-11-03 12:41:00

我也不確定那隻狗有沒有違法!!<br />哈哈~~<br />突然覺得有點好笑....<br />對不起ㄚ!! 狗兒...

版主回應
台灣的新聞是真的很不專業<br />完全忽略了平衡報導與教育的弁 2008-11-03 13:01:52
LINDA0425 2008-11-03 11:17:13

我想問一個問題ㄋㄟ<br />昨天看新聞 一隻狗在馬路被車撞了<br />飼主譴責開車的人肇事逃逸 沒有道德<br />新聞的內容也是都說駕駛不對.....<br />但我老公說 飼主也不對ㄚ<br />狗本來就不可以放任牠在馬路奔竄<br />萬一今天為了閃狗或是撞到狗<br />而造成駕駛人發生車禍<br />導致受傷或身故<br />那該找誰理論或賠償??<br /><br />到底路權屬於狗還是車ㄌㄟ??<br /><br />呵呵~~這是跟你的文無關的問題ㄏㄡ!!<br />ㄚ就突然想到 我忠於自己的思路ㄋㄟ...<br />^____^

版主回應
ㄟ..<br /><br />我想你說的這件事還是有關路權及人權!<br /><br />首先! 馬路上的路權還是有些規範.比如在單行道中逆向..我不確定那隻狗有沒違法??如果他沒按照方向行進或變換車道..那牠有可能侵犯肇事者路權..也可能替其他用路人帶來風險.甚至驚嚇了路人產生了危險!<br /><br />當然如果牠遵守規範..比如牠必須停下行進時有沒先靠邊?..那肯定是車輛的錯誤..比如牠被對狗歧視者故意撞擊...<br /><br />致於人權角度..在台灣即使你在快車道撞死了一個非法橫斷穿越的行人..恐怕都很難沒責任..關於這點我真的不太認同..因為穿越者是違法在先!<br /><br />狗原本就不該不鏈著外出! 這是我的觀點!<br /><br />狗的高度確實很容易被駕駛忽視!就像你不可能放任一個三歲小童獨自過馬路..意外有時它就是單純的意外<br /><br />再說逃逸..有時嚓撞的時候..駕駛真的未必會察覺..<br /><br />以上!<br /><br />. 2008-11-03 12:57:27
meifen6421 2008-11-02 22:31:37

我會覺得,台灣雖然現在講"民主",但感覺<br />好像已經講到都快變得"沒法治"、"無法無<br />天"、"大聲說話或是會耍狠的人就最大<br />了!"...似乎奉公守法、安分守己的小市<br />民,也漸漸得都在習慣"息事寧人"、"摸摸<br />鼻子自認倒楣"了!<br /><br />偶爾也該有你這樣的聲音,反擊那些帳著人<br />多示眾,或者是狐假虎威的傢伙!

版主回應
我說過這真的是不良示範.<br /><br />我常在想..如果對方拿刀拿槍出來得時候我該怎辦???<br /><br />有時後衝動不見得是最好的的利己方案..我真的還是不建議大家產生這種俠義情結.<br /><br />不知道ㄟ..現在的教育似乎離這越來越遠了..<br /><br />我也很困惑.. 2008-11-03 08:1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