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5-06 04:57:56茱莉亞

Yes,I need confess!

   
  法院的學生好像都人手一台筆電耶,在上課時只見一堆Notebook一字排開,讓人直覺好不壯觀啊!雖然說這些各式廠牌都有的筆電較為昂貴,但相對於PC而言,卻也較為便利因而讓人愛不釋手,也多少讓沒有筆電可帶的人剛開始會有種自己好像就因此而有點略遜一籌的錯覺。(像這學期開始,我就看某位其實書面筆記做得很好的同學,卻帶了部新購置的筆電到教室來上課了)有時,也可能會讓第一次來法院上課的人,在看到時還是不免會嚇一跳吧!但是,我對此卻有些不同的觀察與心得。因此,在這篇文字中我想要說的是法學院生活中的「筆電文化」。
   

雖然知道大家常常都會這樣跟人說,帶筆電來上課的好處可以有以下這些:
可以隨時查最新修正過的法律條文、最新的法條草案、最新判決;同學之間互相傳輸上課時要用的即時檔案、錄音檔或是直接摘錄他人的課堂筆記等等;不然就是說,可以方便自己檢視各種上課中途才需要即時查詢的最新訊息…等等。


但是,其實我也知道更常見的狀況卻是:
好一點的是利用課堂中的空閒時間寫其他科的作業
(多半是在學業表現上努力又認真的好學生!);
糟一點的是專門帶筆電來聊MSN、上PTT爬文推文或PO一堆哈啦用的文章,
或是做一些其他有的沒有的私人事務…等等;
最扯的是,我還看過有人會專門挑某門課躲在教室後面看影片。
(OS:這種我就不予置評啦!)



然而,某天我卻在偶然間看到了某學者寫的一篇文章。於是,我必須誠實地說我認為這篇文章最後的那段話剛好可以用來提醒自己-「如果有一天當自己成為這個法律運作上的一環時,不要讓優越的社會地位曲解了法律的意義。」


因此,我想我落實這種論點的第一步,就是必須在此大方地承認自己的狹隘與卑劣。也正因為知道自己的狹隘與卑劣,所以我才必須在生活中有所精進、對現狀更有所反思與改進,不然,我又要如何期待自己未來的行為能夠更好呢!






96/05/05 茱莉亞的有感隨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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