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12 22:19:11小謙

推展全民運動

髋育行政概論精粹 一 一八
八五、r推展全民運動,首先須普設公共體育場」其原因爲何?
答:總統蔣公在「民生主義育樂兩篇補述」中曾昭示我們,r爲調劑體力心力,保持身心平衡 ,無論兒童或老年,都要運動,無論男女,也要運動。」r要推行國民體育,最重要的是體育舘 和運動場所的普遍設立。」爲遵奉昭示,各省市雖廣設體育場,然因我們忽略社會體育與國民體 育之推行,民衆運動風氣未形成,以致硬體設備雖佳,卻乏人使用,缺專人負責,經久失修,體 育場也就形同虛設了。雖然如此,若我們欲再有計畫,有效率的推展國民體育,公共體育場的普 遍設立仍爲首務,尤其是各鄕鎭體育場。
過去一般人士甚至主管當局,總認爲體育是學校敎育的一部分,是在校學生的專有權利和義 務,這是一種非常錯誤的思想和看法,殊不知在校學生僅是總人口中的極少部分,體育成效也是 有限的。而眞正的國民體育應爲全民運動,體育應視爲國民的義務,國民的權利,如此方有推展 的可能。談國民體育,不能紙上作業,因此工欲善其事必須利其器,普設各地公共體育場乃是推 展全民體育的基本起步。有了運動地方,運動器材,民衆自然參與,若再有專人指導,則效果更 佳。因此設立一個有力而完善的領導機構,配合公共體育場,當是全民運動推行的不一 一法則,根 據民國59.年敎育部修訂之體育場規程規定••第一條:各省市公立體育場,以鍛錬國民健全體格, 培養體育精神,及發展全民體育爲目的。第I 一條:各省市(直轄市)至少應設置省市體育場一所 ,設有11所以上者,其名稱上冠以所在地地名,各縣市應設縣市立體育場一所,各鄕鎭市應設置 向您推薦:台北SPA  三重撞球店  台北咖啡機  

透過彼此的言語溝通
優於平常不運動的老年人
比賽時
球門的前後
因侵權行爲或債務不履行而負損害賠償的責任
體育行政概論精粹
裁判長及裁判員
事物所吸引而抽離
出參與有氧運動及抗阻
投球爲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