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26 22:55:21黃鐘毅

為解決違規停車亂象,市府委外拖吊,今年底開始執行。

【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為有效解決違規停車亂象,市府特委外民間拖吊業進行違停拖吊,預計今年底開始執行,拖吊區將中西、北區併為「中西北拖吊場」,東區及仁德區併為「東仁拖吊場」,由警察局指揮民營拖吊車實施違停拖吊,其餘區仍由警察局公營拖吊場負責。

 交通局主秘熊萬銀表示,有鑑於轄內違停行為嚴重,為導正民眾違規停車亂象,維護交通安全,經檢討評估後,特引入民間資金及拖吊能量,協助排除市區道路違停車輛及維護道路交通順暢,保障市民行的安全,日前已完成委外拖吊招標作業,待審查通過後,預計今年底開始執行違停拖吊。

  熊萬銀指出,委外拖吊相關作業,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台南市處理妨礙交通車輛自治條例」、「即南市政府委託民間拖吊車暨保管場實施違規車輛移置與保管作業及服務品質查核規定」等規定確實執行,委外廠商並須依警察局勤務規劃及執勤人員指揮始得執行拖吊作業。

  熊萬銀表示,委外拖吊契約規範實施拖吊時段以每日七時至二十二時為原則,依據目前「台南市處理各類妨礙交通車輛收費標準」,車輛保管費採半日計算,小型車移置費九百元,保管費半日一百百元;機車移置費二百元,保管費半日二十五元,前二小時則免收保管費。交通局呼籲民眾遵守規定勿違規停車,以免遭受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