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31 17:58:24mimi

mimi的主張-理性之光

mimi是獨生女兒,上下各有一位兄弟,但在我的父親與我相處的過程,一直到我真正長大了,才發現,他在塑造我成為一位人生的戰士,而非他人的附屬品.

他給予他的孩子,許多項的訓練和磨練,無分男女.

先寫10項.............................

1.培養小孩一項演奏樂器的能力.

2.培養小孩運動的習慣.

3.放手讓小孩探索外在環境,暗中保護小孩,而不限制小孩.

4.學好數學

5.成為我們精神的依靠而非現實的依賴.

6.習慣過辛勤的生活

7.提供孩子充份的物質享受,卻以身做則,不受物質的誘惑

8.畢生維持親生父母組成的家庭

9.傾聽討論而不告訴

10.幾乎不打小孩,從來不在情緒當中責備小孩.

如果,我要細寫每一項,我的父親曾經為我做過的點點滴滴,我看,那些不懂得當好父親的男人,恐怕一個一個都要痛哭流涕!也或許腦羞成怒吧!

而當紅塵男女,嘴巴講著尋找真愛,卻到處輕浮湊熱鬧,而應該先問自己,自己懂不懂得真愛,有沒有能力自己先付出真愛,而不是索求,爭奪,何謂真愛?

其中第5點,我很想分享這份父親的智慧.

在我剛出社會的那一年,領薪水過日子,父親在我的面前,捐了一筆錢,給廟祝!一筆超過mimi一年的薪水的金額.

他要捐錢出去,也不願意給我,給我,我一定高興到不行,然後馬上花掉!mimi在旁邊看著,心中覺得,父親是不知道體諒我,賺錢很辛苦嗎?不過,我也知道一種警悌,知道我一定要靠自己努力,獲取成年之後的所有金錢享樂,我的父親擺明地,我可以把錢全部捐出去,也不會留給不肖子女囂張揮豁!

不過,當我向父親感嘆,房子這樣貴,恐怕我努力一輩子,都買不起一間.父親說,如果妳真的一間都買不起,那我送你兩間好了!

mimi當下大笑,一來我的父親,不讓小孩子煩腦!二來,真的就買不起嗎?再用點腦筋吧!不需要小看自己!

但是mimi在第7點所提,提供孩子充份的物質享受,卻以身做則,不受物質的誘惑.

在我未成年的時候,父親給我的錢,基本上是充分的,大部份的物質需求都是最好的,一雙球鞋,也都是名牌.但是更有趣的是,我的父親卻不穿名牌,他穿便宜的!穿社團贈送的!他不買!

父親讓我成長過程,沒有匱乏,也從來沒有羨慕過同學,所擁有的物質,但是,卻節省自己,告訴我,沒有這些的我,才是受人尊敬的老闆,尊敬,不會從你身上的名牌而來,而是從你的作為而來!

更重要的是,以身作則!以身做則!而我也真的很想問問,那些拋棄自己小孩的父親,一個男人將小孩子生下來了,而你願意提供的教育是甚麼?所謂,受小孩尊敬,尊敬這兩個字,是不是沒有什麼意義?

當然,mimi也要接受,人各有天份和際遇,但是對手無寸鐵的小孩子好一點,這真的是一項人生很有價值的成就!小孩子會長大,長大之後,會用像mimi現在的心情,檢視你,或是感謝你,為他所做的事情!

人生的誘惑永遠存在,也不單只是男女之事,但是父親教導我的事情,一直到現在,依然是我很珍愛的”理性之光"

在我小學時代,父親給我錢,不是放在我的手上的10元,而是要我從家裡放錢的小櫃子當中,有百元大鈔當中,在沒有人監督底下,自己去拿屬於自己的10元.每一天,都去拿10元.

在我有記憶以來,父親喜歡品酒,也會和朋友小酌,也需要應酬,甚至,自己也很會釀酒,家裡的櫃子上,滿滿的各種酒,但是,我卻不曾看見過1次,在我有記憶以來,1次都沒有,我的父親喝醉過!

這是與誘惑和平共處的訓練,這就是父親可以為子女做的事.而後,將這精神,繼續留傳!

它,讓我避開許多干擾,聚力做自己,發揮自己的才華,跟隨他的腳步,當一個讓自己”尊敬”就好,一個值得讓自己尊敬自己的人!至於萬一跌倒了,就努力再站起來吧!這樣就好!

(悄悄話) 2010-04-01 13:3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