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25 09:59:40Aher

EE人生:當律師就是比工程師強?

 

上網時間: 2011年06月24日 

 

律師似乎就像生活中的許多事情一樣──我們無法忍受他們,但也少不了他們。這讓我聯想到華府一家主要的律師事務所最近在波士頓舉行的「TechConnect世界會議暨展覽會」(TechConnect World Conference & Expo)上所做的一些廣告文宣。這家擅長打智財權(IP)官司的律師事務所自詡該公司約一百多名律師中,一半以上都擁有自然科學工程學方面的博士學位。

那麼,這樣的廣告文宣讓我感到印象深刻?害怕?或是生氣呢?

我想引用莎士比亞歷史劇《亨利六世》(Henry VI)中篇第4幕第2景中的一段話:「我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解決掉所有的律師」,但那畢竟是一種卑劣的手段──再者,這是劇中一個相當令人討厭的角色──屠夫Dick所說的話。

一方面,出於財務需求與優越感作祟等因素,對於我們的產業而言,專利和一般的IP保護(即使作為商業機密)是非常重要的。另一方面,就算律師把事情搞砸了、大企業用律師來打擊較小廠商,這些都不算是什麼新聞,因為在那些情況下,通常不至於為企業造成什麼巨大的財務負擔或管理上的困擾。往往,這還是企業故意或預料中的影響。

但回顧這些年來,發生在電子產業中的一些法律訴訟案件開始聽起來像英國大文豪狄更斯(Charles Dicken)經典小說《荒涼山莊》(Bleak House)中「詹狄士告詹狄士」(Jarndyce vs. Jarndyce)訴訟案一樣了──訴訟案件的時間拖得太長,以至於當事人最後宣告破產,甚至最後再也沒人真的確定到底在打什麼官司了。你自己就可以開始列出一長串陷入長期法律訴訟戰的廠商清單,不如就從Rambus和微軟(Microsoft)之間的訴訟開始吧!

真正讓我感到矛盾的是,IP律師事務所中有這麼多的律師都是擁有高學歷的技術專家。某方面來說,這真的還不賴,因為這意味著他們很能夠理解客戶在說什麼。

但是,這也不全然是好的──因為我們的社會已經為這些人才投入了大量的金錢和機會成本,讓他們取得了博士學位──而這究竟是為了什麼?走上IP律師一途,是有效發揮這種代價昂貴、高度訓練且技術專精的人力資源之最佳方式嗎?我們需要的應該是更多的真正創新以及創新人員,但少一些律師,不是嗎?抑或是具專業知識的法律援助真的能夠有效地提升IP所有權,以及悠關長遠利益嗎?

我的答案很簡單:我真的不知道。我唯一能夠十分肯定的是,答案並非絕對的好與壞,或者黑與白;無疑地,它具有許多不同深淺的灰色,以及實案與反例。

同時,我想最近在《華爾街日報》(The Wall Street Journal)中的一篇文章或許可帶來一些慰藉吧!文中提到由於目前新律師已經供過於求,迫使他們不得不屈就於一些較低階、臨時且辛苦而乏味的工作,而拿到的待遇比律師最低工資標準好不了多少。這是某種因果循環、報酬或報應嗎?我可以這麼講:對於這篇文章,我並不覺得有太多的同情。

對於律師與創新,你有什麼看法呢?

編譯:Susan Hong

(參考原文:Lawyers & engineers: too many, too few, just right?,by Bill Schwe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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