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1-19 22:38:45吉哥
圓滿的結局
看電影時,我最喜歡Happy Ending。
人生苦短,任何事情,能有個圓滿的結局,多好!
因緣際會,兩個月前,在我35歲生日前夕,天上掉下來一件「奇特的事」。
這件事情,牽動了我,也牽動了她的心情。
我學習到,如何從受訪者角度面對採訪者。一種完全不同於過去十數年的視角。
她體認到,自己性格上的某些盲點,以及「怒急攻心」可能使態勢一發難收拾。
我感受到一位創作者對被加諸「抄襲」字眼的痛苦。
她理解到指控我「炒新聞」這句話對我造成的傷害。
既然如此,雙方都懷抱善意,也就促成了週末中午的「見面會」。
避開媒體,是為了不讓剛萌芽的互信,再被激情挑動。
彼此坦率,只有誠意,沒有暗盤。
我們唯一的交易,是讓這件事有個Happy Ending。
以下是我跟吳淡如小姐共同發表的聲明全文:
吳淡如小姐在著作《那些EMBA教我的事》第198頁當中,描述有關「從賓士計程車司機身上,學習差異化管理」一節,引發蔡祐吉先生質疑文章高度雷同,經雙方當事人見面溝通,澄清誤會,發表四點共同聲明:
一. 吳淡如小姐確認,此頁中所引用之「賓士計程車司機的經營智慧」相關文字,原採訪者與作者,經證實為蔡祐吉先生,吳淡如小姐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輾轉引用。
二. 吳淡如小姐對於先前發言,認為蔡祐吉先生是「炒新聞」等相關說法,導致蔡祐吉先生產生困擾,深感抱歉。
三. 蔡祐吉先生自始至終認為,吳淡如小姐並無不當引用之意圖,並經雙方會面溝通後確認。對吳淡如小姐因此事衍生之困擾,非蔡祐吉先生本意。
四. 吳淡如小姐與蔡祐吉先生咸認為此次事件是「不打不相識」,雙方均體認對方善意,並願共同維護網路智慧財產權。
雙方都希望此事到此為止、圓滿落幕,未來共同為創作者的明天而努力。
最後,感謝許多長時間關注這件事情進展的朋友們的關心,也感謝楊大律師、我的好友彥智、心怡律師、盈光賢伉儷、靜芬長官還有冠蓉,以及一路陪伴我的凱云與家人們。
圖:左起吳淡如律師劉明陽、吳淡如、蔡祐吉、蔡祐吉律師楊擴擧。
京都子
2008-02-10 19:50:16
我回想在電視上看見吳淡如的猙獰畫面,至今心驚。再對比你的理直氣順,我只能說這是一種反差,但反差裡有位能,我希望能夠學習到你的厚道,寬容面對一切的矯飾與造作。
事件以來,經常和朋友討論這個議題。很高興你的溫厚,讓我們的心得以柔軟,加油!
相信的的良善能量,可以更振出美好的社會氛圍。
我會學習的!
CHENG
2008-02-08 12:26:04
看到留言,請在白天時間,先打23826655分機300給我吧! 2008-02-13 19:13:00
I love this HAPPY ENDING so much!
Such a wonderful and freindly conference,
it`s kind of putting down huge stones in both of hearts, isn`t it?
I`m comming home. Yes, I`ll be in Taiwan for 3 weeks during, quite short(2/11-2/29).
There are so many stuffs that I`d love to talk with you, just can`t ensure you a fixed time which is convenient to us.
Give me your cell phone number by email, I`ll contact you by ringing or message,ok?
XIN NIAN KUAI LAEH. GONG XI FA CHAI.
ps. I`m actually in Singapore using a computer has no chinese typing pg.
版主回應
哈囉,我寄不出信耶。看到留言,請在白天時間,先打23826655分機300給我吧! 2008-02-13 19:13:00
終於清楚了事件始末,有銜接上沒有電視的我,對於這新聞的傳遞,在藝文界還頗有意見,當然就學術而言,保護自己是需要的,援引都得有憑有據才是。
只是抒發讀後感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