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1-31 08:42:16扥辣斯

【辨】為政者之二難



立委周伯倫涉嫌榮興花園開發弊案定讞,被判有期徒刑六年。雖然這場纏訟十數年的官司終於有了基本結論,但是輿論卻似乎未表現出莫大喜悅,是由於「哀矜而勿喜」,或是對這場隱然具有政治氣氛的「正義終得伸張」戲碼抱持懷疑態度?

當今為政者面臨的首要危機,就在於行政的束手無策(或無能?),以及由此所衍生的連任危機。於是就筆者近一段時間的觀察,為政者化解此一危機的方法,即為彰顯司法品質的改善成效。司法品質的指標有二,一是無枉,二是無縱。因此我們可以看到蘇建和等三嫌因證據不足而當庭釋放,我們也能看到從之前的羅福助到現在的周伯倫的限制出境。然而輿論卻似乎對於這些「指標」的提昇並無預期中的歡聲雷動。原因或許可從兩個角度解釋。

首先,無論犯刑者罪大惡極或罪證昭彰,一個嫌犯被定罪服刑,最該自省的不僅是罪犯本人,還包括為政者。若為政者不僅不能反省思考此罪惡與自己執政的可能關係,反而以讓犯人身繫囹圄而沾沾自喜,甚至欲以此為「政績」,則如此不仁之政,如何讓人民仰望而有所信心?更何況若這些罪行的確定是來自政治力的涉入,那麼人民將如何安其手足?

相反地,若這些無枉無縱的指標司法案件果真沒有政治力介入,的確是司法中立之下的必然結果,則此一司法單位對這些案件的決定,則是對當今為政者著著實實打出的數記響亮巴掌。以周伯倫案件為例,周具有財經案件嫌犯的身分已不下數年,然而在立法院前幾個會期中卻仍可被黨團選舉為總召集人(包括民進黨仍是在野黨時期);如今嫌犯身分已受法庭定讞,不正把民進黨描繪為分不清曲直黑白的團體?這麼一來,輿論怎會因為這個拆穿執政黨的國王新衣的終審結果而歡聲雷動呢?

為政者若以「勿縱」而自喜,則顯示其胸襟狹隘不知反省之酷吏性格;為政者若以「司法中立」而自豪,則千萬別忘了這正突顯了執政者過去與這些伏法者的綿密關係。面對如此兩難,為政者只有如臨深淵如履薄冰地前進,否則坐立針氈進退維谷,最後只有作困愁城失敗一途。機巧智慮,從來不會是執政者贏得民心與歷史聲名的方法。如明代因不願為篡位稱帝的明成祖寫詔書而被誅十族的大儒方孝孺所言「唯積至誠,用大德以結乎天心」,政權才會有存續的可能,相反地欲「以區區之智,籠絡當世之務」,則敗亡必瞬睫而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