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10 01:19:43okii

20100410二代健保

我只覺得論點很扯,因為單身也不是我願意,只是一直找不到合適的對象,我不會覺得是懲罰,而是被歧視和違反人權....

不知那些官員有沒有看報紙,很多社會新聞都是因為怨偶而產生,

另外小孩也不是生的多就好,如果品質無法顧,那麼健保的支出只會超乎他們的估算,

那是不是要再三代健保,四代健保來平衡?這樣永遠無法開源的.

而股利納入計計算,那貼權是不是可以扣抵呢?

更何況逃漏稅都追不到的部份呢?

那還不如統統掛到營業稅裡,到時只要專心營業稅逃漏的部份.

請不要再老大心態來規劃,否則永遠在政黨輪替中輪迴~(雖然知道換來換去結果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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