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20 22:02:25okii
消費卷應強化乘數效應--無本生意篇
很高興政府要提供消費卷,雖然很多人說擔心債留子孫, 可是就現實面來說,如果現在都活不下去, 也沒有子孫需要擔心了.....只能要求有效運用吧!
不過,在此建議應規定要流通二十次以後才可兌現(也可避開網拍套現的缺點),舉例來說,我一開始拿去麵店吃麵,
然後店老闆拿去買麵條,.,.,.,.,等等最後拿去兌現3600元,但經過十次交易所產生的價值已達
36000元,政府只需出3600元, 我想這樣救經濟應會事半功倍.....
另不應找零,如果每張只買一元的東西而找回99元,那3600元效果可就不到10元了.
假設每次消費可扣5%的稅(因為有辦法的人還是會逃稅,所以這前提是採假設的....),那二十次就達百分之百了,政府可說是在做無本生意,也不會稀釋台幣價值(印製成本不算).
另如果不限時間,而且讓它一直流通下去,就不需急著兌現,也不需舉債了,等到經濟恢復後再收回,可說是一舉兩得.
再者,消費卷不是現金,使用時比較不心疼,且不足時需補錢,這樣就更易流動了. ...
所以如果只限定交易一次,那兌現後存到口袋不再掏出,那就只有3600元的價值~
所以每人可加發10000元拼經濟,你說好不好!!
愛台灣!拼經濟!啊~福氣啦~~
(今年諾貝爾經濟學獎非我沒屬,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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