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10 11:48:18我就是我~

癮君子請注意~

菸害防制法新規定~9 8年1月11日起 室內工作與公共場所全面禁菸

禁菸範圍
工作:三人以上室內工作場所、政府機關、公營、金融機構、郵局、電信業
食:餐飲店(如:咖啡館、速食店、中西式餐廳等)
衣:商場(如:百貨公司、便利商店、超商、大賣場等)
住:旅館、電梯、醫療機構、護理機構、其他醫事機構及社會福利機構
行:大眾運輸工具、計程車、遊覽車、捷運系統、車站及旅客等候室等
育:各級學校、圖書館、實驗室、表演廳、禮堂、展覽室、會議廳、博物館、美術館、其他文化或社會教育機構,及其他供兒童及少年教育或活動場所
樂:歌劇院、電影院、視聽歌唱業(如:KTV、MTV、卡拉OK)、資訊休閒業(如:網咖)、體育、運動或健身場所,及其他供公眾休閒娛樂場所

室內全面禁菸除設有吸菸室:旅館、商場、餐飲店、老人福利機構等
室外全面禁菸除設有吸菸區:大專院校、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社教機構、體育場、游泳池、老人福利機構等

罰則
負責人:應於所有入口處及適當地點設置明顯禁菸標示,且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違者罰1萬至5萬元罰鍰 吸菸者:禁菸場所吸菸罰2千至1萬元罰鍰

戒菸專線:0800-63-63-63
菸害申訴專線:0800-531-531
禁菸貼紙索取:請洽各縣市衛生局或上健康九九網 http://health99.doh.gov.tw

Smoke-free Life無菸好環境

衛生署國民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