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8-15 01:24:23將心獨韻

我覺得這實在太羞辱人了……

加班四個小時才領367
乾脆不要付我薪水算了
還不到行政院新規定的最低時薪95耶……

而且老娘上大夜都會乖乖把貨進完才下班
不像從前七點一到就閃人,貨還沒進關我屁事
副理在大夜座談時承諾過的「六點半以後才進貨就留給早班做」
不然老是七點多才進貨八點多弄完下班我不就得上十個鐘頭
多上兩個小時我OK但多那兩個小時你們不會「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
而付我加班費嗎?
而且平常日上中班都要補貨補到十二點多
遇到週末更常常補到一點多
你們真敢調錄影帶來證明我從六月廿六到七月廿五只加班加了四小時?


看在你們不管我頭髮愈留愈長綁起馬尾的份上
同事也一直鼓吹我再穿耳洞戴耳環
算了
遲早有一天,開記者會感謝萊爾富
讓我存夠錢動變性手術XDDDDDDDDDDDDDDDD
將心獨韻 2007-08-21 08:02:06

相信我,7-11跟全家、福客多也不會比較好
便利超商都一樣,是這種剝削勞工的吸血產業

in 2007-08-20 23:57:25

我討厭萊爾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