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3-28 13:29:03將心獨韻

織夢詩(二)苦難是化妝過後的祝福?

  我的生命裡有兩大恥辱:一是高中信了耶穌,二是大學畢業後考了指職軍官。可是這兩人污點,卻都讓我更坦然地面對自我、堅持本心;教會開了我一扇窗,使我看見外面的燦然美景,部隊則讓我決定要走向窗外……呃,或者我應該用同志一點的講法:上帝助我看見「出櫃」的無量前程,軍旅生涯更讓我欣然昂揚地「出櫃」!

  高中一開始信主並不是真信,只是學長待我很好,加上家裡反對,讓我覺得當了十六年的乖寶寶,從沒叛逆從沒給父母惹過麻煩,就好像從來沒有過青春期似的很不是滋味。所以他們愈不准我愈要去。後來聖經讀多了,才真的愛上耶穌和教會。
  那個教派流行著一句標語:「要作主耶穌熱戀的情人!」他們甚至說,每位弟兄姊妹都是主的新婦,換言之,人人都是耶穌的老婆。於是,我真的可以「當女生」了:動不涕淚縱橫的,往往被視為基督徒的美德,被當成「聖靈感動」的明證;我的好哭成性有生以來首度受到了讚許。信教信得很顛狂的人雖不少,但像我這樣會在情人節特地寫情歌或情書給上帝的「弟兄」,我敢說世上絕對沒有幾個!(即便是姊妹也沒幾個!)最誇張的是為了耶穌,我居然還把我最愛的東西,收藏許久,耗費莫大的心力與金錢,關於林青霞的一切珍品,全都給丟了,只想愛上帝而已。後來雖然也喜歡過教會裡的一些女孩子,但為了耶穌,我也只能勉強自己不要再對她們動心,常常一個人跪在月光下痛哭,恨自己對神不夠專情。

  如此看來,我好像不是「蕾絲邊」……想當女生又愛耶穌的,耶穌不是男人嗎?或者我是bi(雙性戀)呢?不然怎麼老是在性幻想裡把自己當作女生被男生寵啊?
  國小曾經有個非常要好的死黨,寒暑假他都會來住我家,和我同床共枕又一起洗澡,爸媽可能覺得只是小孩子,不會有事的,就放著我們隨便玩。有次不知道是怎麼開始的,聊到男生親男生好像很噁心,他覺得我一定不敢,就被我壓住強吻了(臉頰)。事後我們仍舊很要好,我們的女朋友還是手帕交。想到這件事,跟國中的愛妾,可惡!我好像真的是雙性戀ㄟ……(如今憶起這段不堪回首的往事我只覺得好想吐!!還好只是臉頰而已,不然早跟對穿腸一樣嘔死了這本自傳還生不出半個字來!)
  記得高中有個學長又帥又風趣,對我好得不得了。有次他載我去玩,我就靠在他厚實的背上貼得很緊,還摟著他的腰,對他輕輕地說「要是我是女的就好了。」他只是笑笑,隨便應我一句「哈!在主面前我們都是女的啊!」我就很傷心地知道跟他是不可能的了;同性戀,是不被容許的畸情,我真的當女生和他在一起,似乎還比較可行。
  所以,我是雙性戀,但礙於異性戀沙文主義的壓力,要嘛維持原性和女生作夥,不然就得整形(註5)找個男孩子嫁了?在我的性幻想裡不都是後者嗎?雖然我明明很喜歡看美女圖打手槍……

  不!我只是誤會自己是雙性戀。被男生疼惜的感覺雖好,卻遠不及年幼時受許多大姊姊呵護的記憶甜蜜,遠不及每次玩家家酒都被鄰家女孩牽著鼻子走、被她逼婚跟她私奔時,無奈中的愜意。而且,我永遠忘不了和國小死黨一起偷看哥哥裸體的難堪,直覺得男生那一根和那兩粒實在是醜斃了(不管有沒有茂密的陰毛提供遮掩),讓我好生憎厭自己天生的軀體!更糟的是,我還偷看過無馬賽克的女男交合畫面(雖然只是靜止的),所有的幻想都破滅了:沒想到女生的私處居然長得那麼難看,害我好幾天吃不下飯。(後來我才知道只是剛好倒楣看到醜的-說的也是,真是倒楣透了,和男生抱在一起的女體怎麼會美呢!要是第一次看全A的就有幸欣賞到女同志的,哪會有這種要命的誤解啊?女生那裡其實蠻好看的嘛!)最噁的是如果以後當了女生,不就要被男生用粗大的陽具又插又捅的,還要幫他口交……天啊!那不是尿尿用的東西,髒得要死嗎?雖然我已經帶著它十幾年了,上廁所時我是愈快解決愈不必看到它愈少碰到它愈好,誰要被那種噁不拉嘰的東東搞啊!我很喜歡在自慰時撫弄自己敏感的乳頭,享受那種渾身麻癢酥軟的快感,可如果被男人○○╳╳的話就只剩反感了!我是想當女生沒錯,但死也不要當那種被臭男人糟蹋的女生!為什麼少女漫畫和健康教育都不把這種事講清楚,讓人家以為女男合歡真的很合歡,不料那竟是仿若把牛糞灌進鮮花裡的慘絕人寰!!
  愈想愈覺得我不可能跟男生在一起,除非他是完全沒有性慾的石頭……不對!再仔細想想,床第之間可不是他一個人極端性冷感就能了事的,我對男生的身體明明就完全沒有慾望啊(更嚴謹地說,只有倒彈的慾望)!我渴望發生性關係的對象就只有女人而已,所以我不是bi也不是gay,那我到底是什麼咧?正常得不得了的異性戀嗎?不可能呀!我不是很想當女生的嗎?

  嗯,沒錯。我是想當女同性戀的「男生」。我要的對象絕不是男生,配合我的性幻想看來,其實,我喜歡的應該是有點像男生的女生;我要的,就是個東方不敗式的「教主」來寵我(雖然以前當教主的是我自己,不過天蹋下來時都嘛是詩詩替我頂著),我要的,就是個喜歡女生的女生,就是個T!!

  呃,其實婆或不分也可以啦,只要是我看得順眼的女生就行了。

  說我斯文得像個gay,鐵定是比罵我迷信耶穌和報考國軍浪費社會資源兩項污名更嚴重的侮辱……請叫我lesb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