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11 23:34:11Kouji

讀Milan Kundera作品劄記(一):說謊

很多人都知道,通常為了圓一個謊,我們必須再編出100個謊,之後,結果就越來越出乎我們原本的意料之外了。

 

一個教授,一個死纏爛打的小學教師寫的一篇不忍卒睹的論文,一個以你的過去來定你未來的罪的政權,讓「誰都笑不出來」!

 

一位小學教師花了3年的時間,寫了一篇有關19世紀一位畫家的論文,因為內容不忍卒睹,雜誌社屢次退稿也打發不了他,於是便請他去找主角,只要主角寫一篇推荐評論,雜誌社便刊登他的論文(或是讓他死了心)。

 

在一個令人愉快的夜晚,美女加上醇酒,主角在收到小學教師的信之後在陶陶然的氣氛下就答應了下來,等到發現內容一蹋糊塗時,卻也無法拒絕,於是開始編了許多藉口(謊言)來搪塞這位小學教師,沒想到謊言的雪球越滾越大,主角最後不但失去了女友、被叫到治安委員會去接受詢問,最後連工作都不保。

 

當我們遇到同樣不好拒絕,卻又實在無法實現的要求時,經常會想用說個小謊的方式來應付過去,但最終結局通常都不會太樂觀。

 

主角的女友問到:為什麼寧可編織那麼多謊言來搪塞他,為什麼不乾脆就寫一篇違心之論的推荐文替他說句好話就好了,撒一個謊總比撒那麼多個、還引起一堆麻煩的謊來得容易也省事,幹嘛這樣過不去呢?

 

主角的回答是:「在你的想像中,一個謊言跟另一個謊言是相等的,可是你錯了。我可以虛構無論什麼東西,盡情地譏諷別人,搬弄各種各樣的玄虛,開各種各樣的玩笑,我都不覺得自己是一個撒謊者;那些謊言,如果你想把它們稱為謊言的話,就是我,就是我本來的面目;這些謊言,我不會用來遮掩任何東西,用這些謊言,我說的實際上是真理。但是,有些東西,提到它們時我是不能撒謊的。有些東西,我認識它們的本質,我理解他們的意義,我愛它們。我不對它們開玩笑。在這些問題上撒謊,就將降低我的人格」。

 

那麼,如果主角認為他撒的那些謊言都不算謊言,什麼才是謊言呢?是所有說假話的都是謊言嗎?謊言的認定是依據「說話者本人的意識」,還是依據「事實本身是真是假」呢(St. Augustine曾在〈論謊言〉裡就提出過這樣的問題,Umberto Eco以及Milan Kundera在他們的文章中也引用過這些區別)?如果為了救人,可以說謊嗎?如果說實話反而害了人,那是不是應該要說謊呢?

 

其次,為什麼對於這位小學教師的謊言不是謊言,對這篇論文的違心之論就是謊言?主角給我們的解釋是,因為他知道這些東西的本質與意義,這些對他來說是「重」的,他無法以一種「輕」態度來處理它們;但是,這篇論文對這位小學教師來說不也是「重」的嗎?當將別人的「重」以一種「輕」的態度來對待時,謊言的災難性效果就顯現出來了。就像主角剛開始還以為,這些謊言就像是一匹他駕馭的充滿種種新奇歷險的馬,人應該要騎上牠,「無畏地馳騁在奇遇的疆場」,但最終才發現,原來並不是我們在引導馬,那些歷險「是由外界強加給我們的……;它們拖著我們,而它們自己也不知來自什麼地方,被不知什麼樣的奇特力量所引導」。

 

那麼謊話必然導致這種災難性的後果嗎?那也不盡然,謊話不僅會產生一種災難式的悲劇性,也會製造一種荒謬的喜劇性的效果:作為《好笑的愛》的第一篇〈誰都笑不出來〉的對應故事,最後一篇的〈愛德華與上帝〉中,故事主角愛德華為了求得和信仰堅定的女友阿麗絲做愛,假裝自己變成一位虔誠狂熱的信徒,最後不但一償宿願與女友做了愛,甚至還因為為了圓謊而不得不堅持這個假象時,反而得到了女校長的「特別輔導」。信仰(以及史達林式社會主義的無神論)這個「重」的內容,於是在謊言這個「輕」的遊戲的戲謔中得到消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