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25 22:19:59Chun Hao

人毋自恃宜恃神

林正雄

經文:「耶和華如此說、智慧人不要因他的智慧誇口,勇士不要因他的勇力誇口,财主不要因他的财物誇口;誇口的卻因他有聰明,認識我是耶和華,又知道我喜悅在世上施行慈愛公平和公義,以此誇口;這是耶和華說的。」(耶9:23~24)。

一、人毋自恃

1.不要因有智慧而誇口(耶9:23)。

A.智慧是神所賜的(箴2:5~6)。

B.既是領受的有何可誇(林前4:7;賽10:15)。

C.尼布甲尼撒王因誇口被神懲罰(但4:28~27)。

2.不要因有勇力而誇口(耶9:23中)。

A.人的生命不過是一口氣(伯7:7~10)。

B.勇士不能因力大得救(詩33:16~17)。

C.希律不歸榮耀給神,立刻受罰,被蟲咬死(徒12:20~23)。

3.不要因有财力而誇口(耶9:23下)。

A.錢财是虛無的必長翅膀飛去(箴23:4~5)。

B.神發怒之日,金銀不能救人(結7:19)。

C.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生命有何益處?V(太16:26;路12:16~21)。

二、宜恃真神(耶9:24)

1.有聰明認識真神(耶9:24上)。

A.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箴9:10)。

B.認識神必得今生與來生的應許(提前4:8~10;伯22:21~30;路18:30)。

2.得蒙真神的慈愛、公平、公義、以此誇口。

A.神的慈愛(彌7:18`20)。

B.神的公平(代下19:7;徒10:34~36)。

C.神的公義(鴻1:2~8;來6:10~12)。

結語:「但誇口的當指着主誇口,因爲蒙悅納的,不是自已稱許的,乃是主所稱許的。」(林後10: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