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讓自己被打死再打死自己
如果被別人打死是很不好的,那麼在未被打死前,就該記得給自己留口氣好喘息。 任何的傷害,一開始很多是別人給的,那就停止,那份傷害所造成的漣渏。它(傷害)在某個時段之後,就沒有那麼的真。 我們讀取和解讀,是一種我們內在的建構的方式。我們不肯讓那個傷消失,我們最後就會被那個傷打死。 有時,這個一定要被別人打到死的態度和習慣,已經內化成我們內在的一部份,形成了一種性格。每次,不是被打到快死了,就覺得還沒有「得」什麼。有時誤以為,以這種方式才是最好的方式,也有可能,人生的意義在於被別人打死的邊緣還能夠存活的意義。 假如是這樣,但別人都打不死,那固然很好。但有些時候,明明自己快死了,還硬撐著,一直到有一種自己要把自己打死的情緒都被蘊釀出來了,還不肯罷手。 這時,我們可能就真正的落入對方的圈套之中,對方一定是覺得網到了一隻大魚,而且是不會替自己著想的大魚。 如果此時我們自怨自艾,讓我們傷心的對象,其實是巴不得我們趕快沒力,好讓他下手的。 那如果我們真的下了行動去打死自己,那麼對方一定是笑哈哈的,說:真是不費吹灰之力,得來全不費功夫。 如果當我們知道,我們想要打死自己的悲情心態,一個壯烈的犧牲方式,或是快速解決問題的模式,引來的是「如了傷害我們的人的意」,那麼打死自己,就只有讓自己變成砲灰。 與個例子說,很多人在失戀後,用盡了千辛萬苦,對方也不願回頭,這時往往想到人生無望,所以決定打死自己。 但或許真象是,對方其實是自私的,只想到自己,當我們自我犧牲,對方只不過覺得更煩。 那我們的這條命,真的那麼不值錢嗎? 我們只不過暫時要不到我們要的東東,或是有可能會一直要不到我們要的東東,那些其實是人生的一些「客體」,我們當真以為是「主體」,假如是這樣,之前的文章我有說過,「客體稱王」,客人當主人,我們就不見了。此時的客人罷佔了我們家,我們都以為我們一定要聽它們的。而它們聽了錯誤的訊息,以為要做的就是打死自己。 那我們不妨好好思考,為何每次都要讓別人打得快死了「還不」罷手。 其實,該要打死的,是想自殺的這個抗藥性超強的超級細菌。我們的命先好好留著,再想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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