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善孝為先」是因為「孝」是最小的善
「百善孝為先」這句話大家可能從小就聽過了,但不少人誤解為「孝是百種善行中的NO.1」(的確有這種說法,但仔細推敲卻不合常理,因為我並不認同這種說法,感覺是舊時父權時代的產物),甚至把「自己(或自己的小孩)很孝順」當作無限大的優點而津津樂道,其實剛好相反,因為「孝」是所有善行中最小、最簡單做到的,相較之下,「忠」、「仁」、「義」等氣節是更大、更難得的善行。
為什麼說「孝」是最小的善呢?「孝」的定義無非與自家長輩有關,當一個人還沒學會對別人好,最先接觸的是家人,而家庭中的照顧者是長輩,所以「一個對你好的人,你也對他好」這是人與人基本的交際往來,這在家庭中必須先學會,比如小朋友吃飯吃零食懂得分享給長輩、看到長輩有需要便主動幫忙…因此「孝」是連三歲小孩都會的事,這也是為什麼說「孝為先」,因為這是一個人在孩提時代最該也是最容易學會的善行之一。
當一個人在家庭中感受到父母長輩的照顧,除了心中溫暖,也會仿傚父母的行為,去「照顧」父母,這就形成了「孝」。接著長大後接觸到外人,也開始學會對外人友好,於是形成了「仁」;若一個人光只會對自家人友好,這只是一種「小愛」,唯有學會「仁」,才是通往「大愛」的開始。
學會「仁」,只是對外人(也許是朋友、也許是不認識的陌生人)友善、同情、給予幫助,再進一步昇華成「忠」、「義」就更偉大,這是一種堅定的信念,需要有所覺悟的去不畏艱難的去貫徹,對象不再限於小小的家,而是社會、是國家甚至世界!比如軍人,如果說「孝是最偉大的善行」,按照這種價值觀,那他應該留在家中照料父母,不該為國家拋頭顱灑熱血,那些為國殉難的軍人是「大不孝」!這種說法合理嗎?合乎邏輯嗎?根本就說不過去!那像現下的抗疫英雄們,他們也是拋下家人去第一線救援,又怎麼說?
我們不難發現,這世上真正令人動容的,從來不是那種對自家人好的小愛,一般我們會覺得一個人值得敬佩、尊敬,往往是他做了大愛之事,像是捨己為人、行公益之事。這裡不是說「孝」不重要,而是很多人扭曲了「孝」的價值,「孝」是一個起點,它讓我們學會「你對我好,我也對你好」,所以才有「父慈子孝」這句話,當然若父不慈,子不孝也沒關係,沒有強制孩子一定要孝順不慈愛子女的父母,否則便是一種「綁架」(你不對我好,卻要我對你好?若我不對你好,我反而還成了壞人了!這什麼道理?)。
那有沒有不孝順卻對別人很好的人?當然有!但這樣的人就是不好嗎?也不能這樣算。想想看,若一個人因為幼時被家暴,以致與父母關係不佳,自然也無法對父母「和顏悅色」、「盡心盡力服侍」,但他很珍惜外邊對他好的朋友、師長,是一個忠義之人,請問這樣的人能說他不善嗎?又或者,有一個人對父母極為孝順,什麼都把父母擺在第一位,但因為如此而將妻子的感受放在父母之後,事事要妻子孝順第一,結果妻子離他而去,後來為了籌措父母的醫藥費,而綁架別人的孩子要求贖金,對方報警抓他,他便將人質撕票,被捕時還委屈的大聲嚷嚷:「我是為了我父母才會這樣做的!」
以上兩個例子雖然只是舉例,但現實中確實有這樣的人,相較之下,我想邏輯清楚的人都看得出來,如果「孝」是最大的善行,那麼為什麼「為孝傷人」掩蓋不了惡行?反之,一個不孝之人,未必就是罪大惡極。答案沒有絕對,它必須看整件事的前因後果,所以有些人只用「孝順」去判斷一個人的善惡,是十分偏頗且無理的,然而唯一的真知是:「孝」是最小的善行,「百善孝為先」的「先」說的是先後順序的先,並非「大」。
【二十四孝-埋兒奉母<--試問這叫作孝順嗎?被埋的孩子要如何要求他孝順父母?】
若我們有這樣正確的認知,就不會用「孝」去合理化自己的行為,有些人會做出所謂的「愚孝」行為,也是因為觀念不正的緣故,這也是我不推薦「二十四孝」、「三十六孝」之類的故事的原因,仔細去看會發現其中有很多不合情理的地方,多半都是舊時代「父母為尊」觀念下的洗腦產物,實在不適合現代孩子看,而我們也不必要讓孩子做到那樣,最重要的是,讓孩子從「孝」之中去學習,懂得推己及人,有同理心,不只是修養心性,未來在人際關係上也會比較順利,這對孩子的人生才是有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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