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9-06 21:10:52姆明。科妮天娜

紋心

試過紋身的人,大概也不能忘記那種銘心刻骨的痛。

這回古代叫「刺青」的不大馨香之事,到了現代,成為更多人為各種理由去表達自己的一個方式。有人為表示自己地位而作;有人為證明自己勇敢而作;有人為那自覺的美麗而作;有人為紀念往事而作......我,卻為爭取一個肯定而作。

那年夏天,我和我的他仍舊為一個心結天天爭吵(後來我知道,原來這心結本來已死,也再沒有被解開的希望)。歇斯底里的拉鋸、愛深恨切的痛苦,讓兩人在生活中任何事情的決定上,都鑽進了牛角尖。尤其是我,一個成年人應有的最低限的理智,都被自己的眼淚淹沒。我愛他......試過為向他證明那愛,在有充分準備的情況下,放棄了一科極為重要的考試。我只希望,他相信我,相信他自己在我心目中超然的地位。後來,我補考及格,該科成績由可掌握的 A 變成無可奈何的 D 。那刻,我痛了,卻是因為我再一次作了徒然之事;我倆惡劣的相處,絲毫不見改善。

一天他帶我到灣仔洛克道一家紋身藝術坊,想我為他挑選一個圖案。作刺青那支電筆響起可怕的聲音,我為他點起一根煙,再為他播放著謝霆鋒的「活火山」......電筆一針一針的刺上去,當其他幾位顧客每兩三分鐘就喊要暫停,我的他閉著眼、皺著眉、忍受著,偶爾還張開眼望望我,對我微笑,再把眼簾合上。

二十分鐘窒息的感覺,竟使我再次動了豁出去的念頭。我說我要他知道,我的肉體跟靈魂,早已不屬於我自己的了。我把外套退下,抽著他遞上的煙,繼續聽著「活火山」。然後,讓師傅手上的筆,把此生最窩心的名字刻在背上,同時,永遠刻在心上。

我沒喊叫,因為想著他也同樣堅忍。只是那種痛,一直在痛。撕裂心肺的痛,一生一世的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