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28 18:36:11tim

「毀人不倦」的「學術綁架」制度---四「張」事件

「毀人不倦」的「學術綁架」制度---四「張」事件 楊澤泉 2010/10/1

儼然「成大屠宰廠」的會議,形同「圍毆行為」發生在教師節的隔天,實是在有過諷刺。我極為不能接受,也完全無法認同今天的部分發言。我嚴重抗議並且拍桌退席,卻又接到電話要補投票,我不願意也不可能當劊子手,並且拒絕投票。後來的投票結果,六票贊成,兩票無意見表決通過。請問博委會開會議程由誰決定,今天的會議憑什麼召開。又根據為什麼? 所謂代理主任又自以為是誰? 難道這是今年教師節的特別禮物。
張心馨「所謂」的教授,先有張景盛案,因著不公不義的所謂違反學術倫理,張景盛含冤退學,明明是殺人的掛名制度,報紙上的評論「學生抄襲固然違法,但老師拿發票浮報也是違法」,外人以為是一般的抄襲,誰知道他抄了自己的文章,只是因成大的明顯不合理的「掛名制度」,為求能畢業而「改成」另外一位指導教授掛名,成大企管系的部份教授為維護這種既得利益的制度,竟然透過「集體暴力」的決議,在很多人不明就裏的情況而遭退學。學生的確有錯,但罪不致死。 
有過甜頭,進而再接再厲以「所謂」的誣告,試圖再次以行同「集體暴力」的方式,攔阻張偉豪提出論文計畫,讓張偉豪無法畢業。問題是攔阻的理由極其荒謬。除了誣告,另外指控2006年初的研討會,張偉豪當時只有參加一場,違反「規定」的應該公開發表且領取費用,因此要求不得提出論文計畫。問題是2006年並沒有提出,2009年7月張偉豪提出張心馨違反著作權法告訴後,在張偉豪提出論文計畫準備畢業時,以「秋後算帳」形同「學術綁架」的方式,利用博班委員會進行報復,原本是張心馨的個人行為,竟然獲得企管系部份教授的投票贊成。如果這個提案能通過,事後亦應將因張景盛案已經起訴的張心馨教授停課,靜等候法院的判決?
這個顯示已經不是個案,也不只是個人行為,而是毫無公益公理的集體暴力。這當然不是教育,是種恐怖行為,非常諷刺的是發生在教師節的隔天。

企管系不把張景盛的抄襲真相公開,面對580幾個「中時網路」的報導與回應,竟然毫不反應。這件醜聞案徹底毀了張景盛,也想要毀掉張偉豪,難道這叫做「毀人不倦」。形同為維護既得利益的「學術綁架」制度,這是那一門子的「學術倫理」?
張景盛與張偉豪事件的先後發生,凸顯成功大學掛名文化與制度殺人的規定,雖然這不只是發生在成功大學,但面對「學術惡霸」的校園次文化,五年五百億的頂尖大學計畫,的確相當這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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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 2017-05-04 11:24:15

Honesty is the best policy.
約十年前,我所指導的一位博生被我發現其論文是拿了他人的中文論文給翻譯社寫成英文,再拿來與我討論和檢閱 ,又發覺論文有嚴重抄襲與一稿多發表,我要求他撤稿,他不但不願意,來校無數次哭鬧且威嚇,還將作者換了另一位老師名字;加上被「一群近利繁殖學閥慫恿」之邪惡勢力,編織假故事,提供不實資料,狠心到地檢署提告。
然,地檢署的事務官丶檢察官丶一審法官也願意被騙(或許蒙蔽,還是趁機想好好修理一下大學教授),他們完全沒有任何研究論文刊登在國際正式期刊的歷驗,並不願驗證資料的真假,卻將偽造資料當真的,且有意將真的證據不當一回事,在法庭高高在上 自以為是,故意踐踏侮辱被誣陷者,胡亂辦案。
當時的成大在乎聲譽,主秘Chen 竟然要我 "認罪" ⋯⋯
最後,案件雖然2012在高院沈冤得雪。
請問,整個受傷最重是⋯?

都傷得不輕。傷得更重的是學術界,更促成台灣的詐騙文化!

https://www.ct.org.tw/1304899

Xin 2015-05-28 11:57:39

您寫的並非事實, 請刪除!

Xin 2015-05-28 11:53:03

您寫的都不是事件, 請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