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09 16:07:000915586786曹小梅
無屍命案凶宅 1514萬賣出(摘自台視新聞網2008/01/19)
購入凶宅 買家控告賣方詐欺 命案未見屍 檢方認定非凶宅 報導記者:郭于中
買賣凶宅算不算詐欺?六年前發生在台北市轟動一時的無屍命案,案發地點一間公寓被以1514萬賣出。
買方是事後才發現這根本是一戶凶宅,控告賣方詐欺,但檢方認為這間公寓雖然發生凶殺案,但既然找不到屍體,就不能算是凶宅,也算不上是詐欺。
六年前一起補習班女老師張靜華命案,震驚社會,當時雖然被害人的遺體找不到,但法官認為證據明確,仍然判處兇手李正位無期徒刑。
當時案發現場,也就復興南路的一層公寓,事隔多年,被賣出之後,才被發現曾經出過事,買賣雙方爆發糾紛。
原因是買家認為賣家沒有告之是凶宅,告對方詐欺,檢方卻認為雖然發生過命案,但當時找不到屍體,房子怎麼能算兇宅。
賣方也覺得有道理。
買家不服已經向檢方聲請再議。
買房子前除了可以上凶宅網查詢,還可以在交易前先到附近打聽是否出過事,可以大大降低買到凶宅的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