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09 23:21:46蕃茄

青少年的性/別研究

2004年民政事務處聲稱針對歧視性少眾的公眾教育經費是每年50萬,而同時歧視少數族裔的公眾教育經費卻是每年500萬,可是我們在教會和學校與青少年談性,卻比起談政治更難上百倍。為甚麼當青少年在營會又或是私下的聚會玩起「Truth or Dare」時面紅紅卻興沖沖,在導師家長教牧面前卻是眼瞪瞪手空空?在「同性戀是罪」及「(核心)家庭價值」至上的道德灌輸以外,可有與青少年在價值領域有澄清、論證、排序的空間?如果性實踐是青少年人用身體對社會的控制說不的最貼身的防線,他們已聯群結黨的在身體打洞、穿環、繒像,我們對性,又有甚麼話說?